“有什么想象不出的,高层勾心斗角,经纪人都有自己的副业,你们美少女们则偷养男人,不解散才叫奇怪。”
“嘴巴还是这样毒,一点都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幸好你在解散前就退团了,否则就算留下来,肯定也养活不了自己。”
“是的,你说的很对,谢谢你把我逼走,我谢谢你一家门哈。”
“但是现在我不欠你什么了。”
“你说什么?”金不换好笑似的看着她,“就凭刚刚吃的两只柠檬?”
“你知道我根本不能吃这些东西,但为了你,我还是吃了。这样的傻事,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做过了。”
顿了一顿,又讲,“那时我只是想恶心下你,没想到你会这么快妥协。所以,你怪不到我头上来,要怪就怪你自己软弱,根本不适合混这个圈子。”
“可是我是怎么对你的?我知道你那么多事情,有你所有男朋友的联系方式,知道你所有男朋友的名字,可是我从来也没想过要用这种下作的方法去对付你。”忽然觉得眼睛发酸,怕被戴蒙看出,急忙转脸看向别处。
“我没想到你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金不换低头看自己现在的样子,脚上一双带公司logo的半旧拖鞋,穿一条怕掉色和走样而故意几个月都没洗的牛仔裤,上身一件白衬衫,今天要装订凭证,怕把袖子染脏,胳膊上戴了两条靳姐那里借来的袖套,耳朵上一对水果耳环倒是精致又好看,中古店里淘来的,四五十块。总之随处可见的涨薪无望、每天以拉面盖饭果腹的标准办公室OL形象。
退团以来,金不换在脑中想象过千万遍,假如再次遇见戴蒙,自己应该怎么做,又应当怎么说,甚至连指责她时的手势动作都有设想过,千万个设想画面里面,却从来没有被她同情和可怜这一项。
第110章
110
就在上午,还为了工资数额感到喜悦与满足的,因为戴蒙的优越感和同情,金不换的高傲与自尊被瞬间击垮,假装的豁达刹那间粉碎,像是被踩了尾巴似的叫了起来:“你在同情我?拜托,你同情我什么呢?收入吗?你一次推广收费三万,而我做工一月也只拿几千块工资?!”
“你一个月只拿几千块工资?有没有搞错?”不食人间烟火的富家小姐戴蒙更加诧异,嘴巴张成O形。
之前在杭州混女团时,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任何收入,但是不怕,有土财主干爹。干爹每月给的零花钱,从没有少过五位数,虽然比戴蒙不上,但却没有认真为钱发愁过。彼时大家都知道彼此的底细,现在辛苦工作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如杭州时的零花钱高,叫戴蒙怎么能够不惊讶。
毕竟是曾经意气相投、亲如姐妹的女孩子,能玩到一起,就意味着两个人性情不会差太多,所以戴蒙这女孩子也是大咧咧的性格,只要是比她弱小,不会对她构成任何威胁的,她都不会吝啬于展现自己的大方和善意,惊讶过后,她对金不换说:“如果你缺钱,我倒是可以借一点给你。”
“虽然在我看来,你的身价也未必高到哪里去。”金不换冷笑,“不过还是谢谢你的体贴,像‘穷风流,饿快活’这种话大概你没听说也无法理解吧,总之我过得怎么样都和你无关。”
“我知道了,反正以后要是有什么困难,你可以联系我。”戴蒙默默看着她,半响,又说,“陈小姐那里,我是不会和她说的。虽然我这样说自己的经纪人可能有点太那个了,她那个人哪都好,就是太现实了点。”
戴蒙自以为是的体贴与善意令金不换太阳穴这里突突直跳,内心恨与怒相互交替,最终酝酿成一团怒火,奈何嘴笨,不知道该怎么回击她,长长的呼吸了两口,迫使自己镇定下来,才哽着嗓子说:“放心吧,我和你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因为我没有你这种朋友。像当初刚进团时一样处处围着你转的事情更是想也不要再想了。现在,请你辞去我们公司这个推广大使的工作,再也不要在我面前出现,我们今后桥归桥路归路,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
“你在开玩笑?”戴蒙不可思议的看着她,“这个工作是陈小姐费了多少力气才帮我争取来的你知道吗,我等了多久才等到这样一个机会,等我拿到推广大使,对接下来的曝光率有多大帮助你知道吗?而现在这个关键时刻,你叫我辞掉?”
“我的前途,你的一个推广活动,我不认为你吃了亏,也不觉得对你有任何不公平。”
“这个工作机会对我有多重要你知道吗!”
“不,我不知道。”
“金不换,你搞搞清楚,我对你这么耐心不是因为怕你,刚刚吃柠檬也不是在乞求你的原谅,事实上,你的原谅我并不需要,不管是你,还是你的原谅,对我来说都无足轻重。对你,我只是有点于心不忍,再怎么样,我们曾经也是姐妹一场。你看看你,现在混成了什么样子?!”
金不换眼睛冷冷逼视着她:“这么说你一定不愿意放弃这份工作了?”
戴蒙不仅大咧咧的性格和曾经的好姐妹相同,连头脑容易热的这一点也像是流水线上量产出来的一样。吵到这里,她已经忍无可忍。前面说了那么多,只是出于对曾经的姐妹混成打杂小妹一事而感到那么几分愧疚,现在却被她一再要求放弃这份工作,不禁又想起当初和她锋相对时的那种仇恨到极致的心情。
对于打杂小妹不自量力的咄咄逼人,戴蒙连一瞬间也爆发了出来:“金不换,你当你是老几?不要逼人太甚!”
金不换眯着眼睛,透过缭绕烟雾看她:“怎么,又打算让我滚蛋一次?”
“你以为我办不到?一个端茶倒水的打杂小妹,以这种居高临下的口气要我这要我那,管得着吗你!我合同都已经签好,去日本的日程也已经定了下来,有种你尽管放马过来!我等着!”
“好的,你等着。”金不换把半支香烟远远丢进垃圾桶,转身走掉之前,看她一眼,扬起嘴角一向她笑,“我猜你经纪人陈小姐应该也和你说过‘做人留一线,将来好相见’这句话,你应该记住的。”
茶水小妹送走客人没多久,李一马也从办公室出来,他下午没什么事情,又去弄堂找小不点儿聊天。可能因为梅雨季节的关系,空气潮湿,天空永远灰蒙蒙的,连续几天没有看到阳光,情绪有点低落,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致来,手边的书全部看完,新书没有及时补充,今天之内不处理完就要出麻烦的事情一概没有。这种时候,最适合去看朋友,和朋友聊聊天,吹吹牛。
一去,小不点儿果然在。她领着两个小毛毛头在剪纸,他在她旁边坐下,把她的作品都拿起来检查了下,全是白纸,没有数字,之前凶了金不换两次,终于长记性,不再什么都往家乱偷了。
小不点儿剪了一堆女孩子用的小玩意儿,小手镯小发卡小项链,当然这些都是她自己说的,因为光凭形状,别人是无论如何都认不出来的。
小不点儿给自己两边耳朵各挂上一只纸耳环,问他要不要也来两只,他说不要。她说:“哦,你不喜欢耳环啊,那我给你剪一片面膜吧,你肯定喜欢的,因为姐姐就喜欢我给她剪的面膜。”说完,把一张剪出三个洞洞的A4纸硬要往他脸上贴,他大笑着躲闪,交涉半天,最后开出下次一定带两只棒棒糖的条件,才换来她的罢手。
小不点儿低头继续专心剪纸,他问:“今天小姐姐不在?”
她说:“嗯,小姐姐去跳拉丁舞了。”
“你想学吗?”
她像小大人一样叹口气:“我也想啊,可是她们都不让我去学,我是小孩子,没有钱,又不知道小荧星在哪里,能有什么办法啦?算了吧,我还是不去了吧,小姐姐说跳舞很辛苦的。”
“这几天总是在弄堂里玩耍,会不会很无聊。”
“嗯。有一点儿。”嫌弃地对身边坐着的两个毛头看了看,“刘雨轩都三岁半了,连话不会说话;赵梓涵会说话,可是他太调皮了,老是喜欢拉我的手,我不喜欢人家拉我手的呀!算了,我还是等小姐姐好了,小姐姐等会就要从学校回来了。”
三岁半的刘雨轩说不出但听得懂,感觉很丢脸,低下头不出声。四岁的赵梓涵是弄堂里散养长大的boy,口才很好的,赶忙为自己辩称:“小卷毛你别这样呀,我不是调皮,我就是喜欢你,我阿婆昨天还夸我乖囡呢。”
李一马一时忍俊不禁,哈哈笑着,伸手去拉小不点儿头上的圈圈和卷卷,叫她外号:“小卷毛,小卷毛,小卷毛。”
好好说事情,以平常语调叫她小卷毛的时候,她多数会答应,因为从小到大都习惯了,但是坏笑着叫她卷毛这个不能忍。这不就是赤果果的笑话人家嘛,以为她听不出啊。她鼻子都皱起来了:“我有名字的好不好?叫我小卷毛我才不睬你呢!”
“sorry,小卷毛。”
看她板脸,气鼓鼓的,像是真生气了,才忍住笑,说:“如果lisa老师能快点回来就好了。”
“嗯。”她想了想,又说,“我也有点想lisa老师了。可是她回香港去了,又不知道我想她。”
“会有办法告诉她的。”
“什么办法呀?打电话吗?可是我只知道姐姐的电话号码,别人的号码我又不知道,怎么办啦,没有办法的呀。”
他望着这个总喜欢把“我有什么办法啦”挂在嘴上的小小女孩微微笑:“不一定要打电话,我们可以让我们的好朋友带信去给她呀。”
“谁呀?”
他朝她吹一口气,把她耳朵上的纸耳环吹得哗啦啦响:“风啊。”
她惊喜交加,黑白分明的眼睛瞬间变亮:“哇!哇!真的吗?海带叔叔,你能看得到风,和它说话吗?”
“当然可以啊。叔叔可以看得到风的样子,也能听见风的声音。”
“风是什么样子的?”
他抱肩沉吟:“嗯,这个要看风的心情了,他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样子。今天天气不太好,太阳没有出来,它有点冲劲不足,走走停停,偷偷懒,看看风景,所以是波浪状,”以手做出水中游动向前的动作来,“像这样。”
“哗!”小不点儿惊叹不已,“像小小嗯的尾巴!”
“所以我们今天拜托它的事情,大概要明天才能传达到lisa老师那里去,她接收到你的思念后,明天肯定会打电话给给你的。”
小不点儿点点头,对他的说法满意很满意,然后问:“如果天气好的时候呢?”
“如果是天气好的时候,那么就是直线型了。‘哗’的一下,就从你头顶上吹过去了。”
她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小小脑瓜里全是问题:“可是为什么从头顶上吹过去啊?”
“因为会把你的卷发吹乱,对可爱的小孩子,它不好意思做这种事情的。”
“哗,哗!”小不点儿恍然大悟,又为之惊讶不已,“原来是这样啊!那它是什么声音啊海带叔叔!”
“你先闭上眼睛。”
过一下下,有清风从弄堂口吹过来,拂过两个人的面庞,从头顶上的枝叶间穿行而过,留下一阵簌簌声响。果然有点冲劲不足,吹到脸上的感觉,轻柔如姐姐为自己擦眼泪水时的手掌心。
“我听出来了。”小不点儿站起来,凑到他耳边,拢起手,恐怕惊动了风似的,压低了声音,悄声学给他听,“风的声音是这样的:沙沙,沙沙,沙沙。”
他笑:“想知道它在说什么吗?”
小不点儿点头:“嗯,嗯!”
他得意挑眉,告诉自己的小小朋友说:“它在说,为了你,它会十万火急赶到香港去,保证在明天前就把消息带到lila老师那里,叫你再耐心等一等。”
“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准备去看千与千寻,这是几个月来唯一的一次娱乐,开心:)
第111章
paradise
弄堂里,两个朋友就风的样子与声音展开讨论,然后,李一马又将风的话翻译给小不点儿听,她开心拍手掌:“哇!海带叔叔,你好厉害呀!叔叔你现在是气象预报员了吗?”
李一马说:“暂时还不是,不过这个梦想,以后叔叔会努力去实现。对了,小二郎的梦想是什么?”
“梦想就是将来最想成为什么对不对?”
他颔首:“对,就是长大以后想要成为什么,又想做什么事情之类的。”
她捧着脸细细思索:“姆妈和姐姐告诉我说,要我长大以后去做科学家,可是我都不知道科学家是做什么的好伐,她们最喜欢瞎讲八讲了。”
“所以你想做什么?”
“我呀,将来要做老板,赚好多好多钱,给姆妈和姐姐买好多好多礼物,现在嘛,最想做的事情是乘飞机,在天上飞的飞机,你乘过没有啊海带叔叔。”
“乘过,很多。小二郎想乘飞机去哪里?”
“想去天空,很高很高的地方。”
“为什么呢?”
“因为那里可以看到天上的云朵,还可以从飞机上向地面上的人挥手啊。”
“为什么要挥手呢?”
看到他略显惊讶的眼神,小不点儿说:“我看我的大百科上说,飞机起飞的时候,有人在下面对飞机上的人挥手,可是飞机上的人有时候会看不到,好无聊啊,所以我要挥手给他们看,对他们说拜拜啊。”
“这样啊,这样的话,得尽快去乘飞机,对他们挥手才行啊,否则他们太无聊了。”他望着她笑,捏了捏她的小下巴,亲昵道,“小二郎的这个梦想,我猜今年一定可以实现。”
“真的吗?”
“真的,叔叔从不乱说话。”
李一马下午去弄堂里和小不点儿聊上半天,回来后开了一个长会,跟客户为了下季度的预算争执半天,会议开到晚上快下班前总算结束,会议室里出来后,拿上他的苏打水,拎着手机,去了三楼。
金不换下午躲在小竹林里抽掉半包烟,等他回公司后,也跑回办公室,眼睛时刻在关注他的动静,见他出来,瞅准时机,拔脚随后跟上,一只脚才跨上楼梯,姆妈来了个电话,喊叫着让她快点回家一趟,电话那头声音听起来嘈杂非常,有叫声有骂声,还夹杂着金老太的哭闹声。
她都不用问,铁定是姆妈和外婆又吵起来了。电话里,金美娣咿哩哇啦叫,一听,果然和她猜测的一样。
晚上下班前,金美娣突然接到lisa从香港打来的电话,讲说要提前结束暑假,问她是否同意下周一就让小不点儿去她家上课。金美娣是不关心休假上学这种事情的,在她脑子里,只有“孩子有人带”和“孩子没人带”这个概念。Lisa突然结束暑假,回来上课,这么好的事情,她当然举双手双脚赞同,自己又不傻。
金美娣是比金不换还要急吼拉吼的性子,没了后顾之忧,觉得是时候了,在下班回家后,找老娘谈了一场话,和她摊牌,说小二郎渐渐大了,金不换的家当也越来越多,一间房间里面,挤四个人,大家都辛苦,打地铺也不是长久之计,实在无法,所以只能请她老人家卷铺盖回家。
最近这段时间,为了金老太的事情,她已和金不换狠吵过两次,每次吵后都要别扭很久。从小被父母打骂长大,经历丈夫的出走,独自拉扯着两个孩子,金美娣这半生,可以说什么事情都见识过,也什么人都遇到过。
人家说性格决定命运,日子过成这样,和她的性格以及脑筋脱不了关系,成天骂金不换是十三点,其实她自己也知道,自己并不见得聪明到哪里去。但即便再糊涂,她却明白一个事情,这也是蹉跎半生的岁月回赠给她的唯一礼物:这世上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有耗尽的一天。
而为了这老太婆,与自己将来的靠山与指望金不换无休止的争吵,冷战,本就不见得如何深厚的母女情在争吵中日渐干涸,直至消耗殆尽,这样的事情,她才不要做。所以就嘴上骂骂女儿十三点,二百五,但和当年金老太得知自己要与竹生结婚时,拿刀子满弄堂追杀她的事情她做不出,就是怕影响母女感情。
但这金老太,她是打定了主意叫二女金美娣为自己养老的,都已经在她们家扎了根,怎么肯轻易挪窝,所以不等她话说完,就开始耍起了自己的三板斧绝招,一哭二闹三上吊,满地打滚,四处喊叫。
金美娣气得要死,奈何不是老娘的对手,年纪大了,不能硬上,只能靠讲,但金老太扯开喉咙喊叫,连讲的机会都不给她。无奈之下,便打电话叫金不换回去,帮她一帮。金霸王一发作,连狠人金老太都要忌惮几分。
不过金不换没时间和她多讲,只匆匆说一句:“我现在有急事,等回去再说!”丢下手机,追到三楼,在暗房门口叫住李一马,“老板!”
李一马已经弯腰进了暗房门,闻言回身看她:“什么事?”
“有件事情想要和你商量下。”回头看了下阁楼那一头的十来个噼里啪啦敲键盘的忙碌客服们,“可以进去和你说话吗?”
大概是从来没有让别人到自己的暗房中来过,他明显迟疑了一下,大约两秒之后,才点了下头,说:“OK,进来吧。”推开暗房门,提醒她当心额头,让她先进去,自己随后入内。
进公司这么久,他建于阁楼一角的暗房她还是第一次进来,因为小门低矮,从外面看过来,很容易产生一种内部必定狭小的错觉,弯腰入内后,却发现里面的空间竟然意外的宽敞。
暗房正对门靠墙摆放有一张宽大的工作台,上面摆满各种冲洗胶片的暗室器材,各种式样、各种尺寸的相机,以及笔记本电脑一台。相较于空间的宽敞,灯光则暗得有点诡异,且是那种极弱的橙红色,和灯火通明的外部仿若两个世界,让人有种身处七八十年代香港老电影中的感觉。
金不换进去后好一会儿才适应暗房内的红色光线,等眼睛终于完全适应后,忘记了自己要说的事情,好奇的四下打量。暗房的墙壁以及头顶上横七竖八的绳子上挂着他的作品,有南极的雪天雪地,也有非洲的夕阳余晖,一眼扫过去,几乎都是世界各地的风景照。
铺天盖地风景照中,人物照竟然也有一排,都是她。照片里的场景各不相同,有大街小巷,有餐厅酒吧,以及所有他们踏足过的地方。面对他的相机镜头,她或是开心大笑,或是生气皱眉,还有的在扮着滑稽的鬼脸。除此以外,竟然也有她在办公室里所拍的照片,照片中的她,有的在自己的座位上认真工作,也有肆无忌惮大笑时的样子。
她脑中没有在办公室内配合他拍照的记忆,所以应该是偷拍无疑,只是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
这些照片中,无论是摆拍还是偷拍,无论哪一个她,眼神都无不生动,面孔都无不极美,就连窝在座椅中发呆,目光毫无焦点,一脸漠然的望着窗外出神,眼睛中都透露着骨子里的天真,和出生没多久的小鹿一般,有一种不谙世事的可爱在里面。
然而奇怪的是,有时候他不带相机出去,请他用自己的手机帮忙拍照片时,几乎拍出来的每一张都是头大腿短,效果惨不忍睹,对此,他有自己的说辞:“因为你矮,我手机镜头的高度是你无法企及的视角,所以不管怎么样都是俯拍,没有办法。”
对于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他暗房内,而且每一张都美到时间停止,令人情不自禁屏住呼吸。她惊讶不已,一张一张去认真端详,直到他在身后发问:“找我什么事?”
“一马哥,”她回过神来,抑制住内心深处温柔的颤动,清清嗓子,轻声问,“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情。”言罢,小心观察他的表情。
“你说。”
“就是今天公司请的那个艺人戴蒙,可以把她换掉吗?”
他侧着身子,闲闲坐在工作台上,并没有意料中的惊讶的样子,只是温和问:“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不喜欢她。”
“或者你可以去问问美男哥,这种事情我一般不过问。”
“不,我只找你,你去和美男哥说。”口气执拗可笑,像是和向大人发脾气的小孩子一样无理。
他为之失笑:“你不说原因,就要公司莫名其妙把刚定下来的艺人换掉?你知道我一向公是公,私是私,中途毁约这种事情不可能去做。”
她眼睛看向别处,避开他目光:“以前和她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帮人家小公司打工,那时处处受她排挤,也吵过很厉害的架,反正好讨厌她,你就当我小鸡肚肠好了。”
他点了点头,似是理解她的话,说:“是今天到公司来的那个艺人对吗?可是你说晚了,公司和她应该已经签好合同,这个时间点提出毁约,会给大家添多少麻烦知道吗?”
“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要在短时间内找到替代的人选,付给她毁约赔偿金,还要去和客户解释为什么换人,不论最终结果如何,都会给客户留下不好的印象。”一下午的时间,她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她没有选择,否则她会活不下去。
“你都知道,为什么还要提这个要求?”
她固执道:“反正我就要你换掉她。”
“小金,这种事情和你平时要我买衣服包包和珠宝的性质完全不同,私下里,我会做令你开心的事情,但是在公司,我是商人,要为自己,为公司员工考虑,所以我只做赚钱的生意,只做对公司有利的选择。我不会因为喜欢谁就把工作都给谁做,自然也不会因为个人原因就把已经签好的合同又作废掉。你最好能理解我的立场,不能理解的话,就回去多想想。”
她已经发急,杵在他面前不动,心有不甘的盯着他:“那要怎样才能让你同意换掉她?”
“公司找她做推广,自然是因为有钱可赚。答应你这个无理的要求,会有什么益处?”
她眼睛瞅着他,闷了半天,一脸幽怨说:“何须叔叔多言,奴家自然晓得。”
第112章
paradise
金不换忽然来了这么一句,他眼睛上上下下看她,表情未变,却“哧”的轻笑出声,同时伸手出去,把她来扯自己腰间皮带的手给攥住。
这蠢蛋,想要勾引他,却连袖套都还戴着,太傻,太好笑。可是又怎么样,对他,她只需稍稍偏过头来,一个眼神,就能把心搅乱,乱成一团,翻江倒海好半天。一头乱蓬蓬的短发,一对廉价塑料水果耳环,都掩不住伊的四射艳光。长腿雪肌,眼眸中那点期待与不甘的光芒,白衬衫的衣领内,要露不露的一点黑色bra的细肩带,在这样一个空间里,都成了一点即燃的炸*药,都成了刺激他视觉的存在。
她抱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将自己身体硬贴上去,吻他的下巴,喉结,然后一点点向下。单手被他攥住,另只手还空着,一面吻他,一面悄悄将他衬衫下摆从西装裤中拉了出来。
他攥着她的一只手,眼睛望着她,静默良久,似乎微微叹了口气,僵持片刻,最后还是伸手,将暗房门从内掩上。
外面的小客服们到了下班的时间,纷纷关机,互相开着玩笑,叽叽喳喳的一同下楼去了,他们走后,整个阁楼随即安静了下来,他把放置于工作台上的笔记本电脑拎过来,准备放一首音乐来听,而最近听得比较多的,是Ketil
Bjornstad的钢琴曲。
这个挪威钢琴家的曲风大都细腻多情,比较写意,但内敛沉静的曲调之中,却有异乎寻常的力量凝聚,蓄势待发,随着旋律的行进,而最终抵达奔放激烈的终点,直至枯竭而死,他的行进过程亦是如此,与之契合,所以在家里,他有时候甚至会通宵达旦的循环播放。
一张专辑中最喜欢的那支钢琴曲,《fall》的优雅轻缓似梦境的前奏旋律流淌而出,他手撑住工作台,闭上眼睛去听,才听开头,便微生孤独之感。伴随难言寂寥而来的,是人生中的每一个相逢与别离的画面,如同电影片段般在脑中一一闪现。
到间奏旋律部分,回想起初见那个女孩子的夏天。
那个夏天距离现在,过去太久,那个时候自己以及她的面容都渐渐模糊了起来,唯一无法忘却的,是她一整个暑假都别在衣袖上的白兰花,以及那种花朵的香气。
年少时的求而不得,会令人一生为之所苦。不知道哪里看来的一句话,他有那么一点点体会和明白。
在人生最灰暗的那几年,他去看心理医生,曾不无失落的向心理医生倾诉说:“才过去几年时间,连曾经很喜欢的女孩子的长相都想不起来了,只有在偶尔想起那个人的名字时,心里才会涌上一点点烦恼的感觉。”
医生说:“这种现象就是所谓的同化,对于以前的你来说,这女孩子可能只是一个外部的存在,但现在,她已经成为你内在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几年里面,女孩子的面容渐渐想不大起来了,而白兰花的香气却渗入骨髓,因为这种香气太过独特,一旦接触过一次,一生都无法忘却。
他所生活的地方没有这种树木,有一段时间里面,每每经过百货大楼,都会入内看一看,看看有没有那种令人陶醉和心旷神怡的香水卖。以白兰花制作的香水他在世界各地买到很多,可不论哪一种,他都觉得俗且腻。时间久了,渐渐才想明白,记忆中那种浓郁醉人,使人着迷的香气,应该只存在于那年轻女孩的衣袖上。
想起这个女孩子的名字,白兰花的独特香气便会在不知不觉间萦绕于鼻尖,无论何时何地,都令他沉醉,着迷,整个人沉浸于关于那一个夏天的梦境中不愿醒来。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现在,这里,这个因为多了一个女孩子而比平常略显狭小的空间内,已完全没了时间的概念。直到耳边“叮”的一声,他终于惊醒,笔记本屏幕右下角跳出一封邮件的到达提醒。
缓缓睁开眼睛,对邮件提示瞥了一眼。这封邮件来自二公主,收件人自然是她,金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