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灵异小说 > 人生输家 > 第21章
我说你睡了太久,你不懂啊,我再也不想一个人,能不能醒来陪陪我。
他就摸我的脸颊,擦我的热泪,他说我醉了,叫我乖乖睡觉。
我摇头,委屈的求他别走。
我伸出手,我抓紧他,我急不可耐的上前一步抱住他。
我胡言乱语的说话,我说什么他都顺着我,摸我齐肩的头发,夸我还是长头发好看。
我怔了怔,抬眼看他。
我说我遇见了大魔王,不得不剪去我的长头发。
“大魔王?”他轻笑一声,说:“大魔王可没逼着你剪头发。”
可他会抓紧我的头发,他拖着我,我无能为力的挣扎,我也苦苦哀求他,叫他不要这样对我。
我是个人,我是个活生生的人啊。
可他无所谓的模样,随意将我安放。
雪夜风大,水流冰凉,我在他身边,从未被好生对待过。
我没有了眼泪,绝望的向程煜诉说着。
我抓紧他,叫他救我。
程煜啊,你救救我吧,我想活着。
我在他怀里睡去,临睡之前还摸他胸膛里的心跳,一声又一声,蓬勃生机。
我心满意足的睡着,还对程煜说晚安,叫他也睡个好觉。
程煜,祝你好梦。
他说我咸吃萝卜淡操心,叫我睡好自己的觉就得了。
我没在说话,在他的心跳声中渐渐睡去。
我感觉的到有人将我轻轻安放,捏我的鼻子不让我好好睡觉,他还说话,说我原来一肚子的苦水啊。
是啊,我这个人素来喜欢怨天尤人,谁对我不好,我这一生都忘不了。
秦均来过一场,我病了半个月那么久。
他走之前还趾高气昂,叫我安分一点,少和别的野男人来往。
我趴在床上无辜的看着他,不想承认程煜就是他口中的那个野男人。
按照出场顺序来说,他才是名不正言不顺的野男人呢。
但我没敢说,我不怕死的跟他说:“别再去打扰程煜了。”
秦均都要走了,听到我的话他站在原地回头看我。
他面色严峻,显然是不高兴。
但别的事情都能依着他来,唯有这件事,就是弄死我,我也还是会这么跟他说:“我心里有了别人还跟着你,又骗你的钱拿去给他救命。我知道你咽不下这口气,受不了我这么骗你,你想做什么我都依你,别再去打扰他们一家了。”
他系西装的扣子,一步一步向我走来,他问我:“做什么都依我?”
我点头,视死如归的看着他。
他却笑,笑我痴人说梦,他对我说:“我现在想对你做什么,你也没办法不依我。”
我突然抓住他,紧张的看着他。
我无助又彷徨,期盼秦均能给我一条活路。
我求他,求他看在往日的情分上,别欺人太甚了,虽然貌神离合,虚情假意,但那么多个夜晚是真的。
我们曾抱紧过,紧紧相拥过。
他拥有过我,完完整整的一个我,没人见过的一个我。
我们亲密无间,又形如陌路,当真是可笑。
我太害怕,秦均生来尊贵,和我们这些市井小民不一样,他稍稍动一下手指都是程煜一家所受不了的。
况且,他是那么生气的对我说不会放过我。
我说秦先生,程煜一家挺不容易的,别难为他们了,你大人有大量,大人有大量…
秦均叫程煜小废物,问他到底哪里好。
其实都说不清了,我和程煜太久没见了,我有时候都想不起他的样子了,就记得有个男孩子对我笑,他拉着我的手,陪我走过那么长的一条路。
他跟我说许多的话,伸手摸我的头发,他叫我不要轻言放弃,他说人生是很长很长的,往前走总能看见好风景,会有花开的。
他给过我温暖的怀抱,擦干我酸涩的热泪,叫我陆和,叫我快乐。
可快乐是很难的,它和开心不一样,就像孤独和寂寞也不一样。
我垂头丧气,他就跑过来,问我是不是不开心。
他总能知道我的小情绪,他把清风雨露带给我,叫我试着好好生活。
这是程煜啊,这么好的一个程煜,我怎么能忘掉他,怎么能忘恩负义的说他不好。
他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他又成为我的生命,他哪里都好,永远都好。
我的生命干枯无味,没有什么东西是能拿给秦均做交换的,我紧握住他的手,俯身把额头贴上去。
我在床上,像朝拜一样伏跪在秦均的身前,我出奇的平静,心中不生半点杂念,声音冷冷清清。
“就这一条命了,你拿去吧,别再为难程煜一家了,他睡了够久了,什么也不知道,是我把他们害的这样惨,不能在连累人家了。”
“生我气吗?那就别放过我了。”
“秦先生,我什么也没有,就这一条烂命了。”
秦均被我这半死不活的模样气的牙痒痒,他推着我的额头给我推开,问我是不是故意气他。
我就是太害怕了,我不想在连累程煜一家了。
秦均咬牙切齿,走的时候把门摔的震天响,我坐在床上看他,不在说话。
秋天转眼就过去了,关于我的话题也都尘埃落定了,李美萍开了个微博,名字特别可笑,叫“我会劝她改过自新的”,每天都在网上营销自己可怜母亲的人设。
我在十月底开了记者会,我向大众忏悔自己的过错,并且宣布退出娱乐圈,因此我没央求大家原谅我。
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一切都无所谓了。
闪光灯晃得我睁不开眼,记者毫不留情的问我:“请问你和秦先生是合约关系吗?”
“秦先生一个月给你多少钱?”
“除了秦先生你还陪过谁?”
“有人说你和很多导演睡过,这是真的吗?”
我神色麻木的看着他们,很久之后才说:“我拍戏是为了挣钱,跟别人睡是为了能去拍戏挣钱,没你们想的那么肮脏,也没有我说的那么干净。”
我对着镜头笑,嘴唇干裂,血液把我的嘴唇浸染成诡异的红色。
有人问我这么做觉不觉得对不起粉丝,我毫不犹豫的说我不觉得。
我唯一对不起的人,在医院里躺着呢。
我肮脏透顶,但这是我的人生,谁不想好好的呢,可是但凡我能,我也不会坐在这里,面对这些闪光灯了。
人生输家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我为自己的演艺生涯画上了一个遗臭万年的句号,众人拥簇我离开,我回过头看,仿佛还看见自己站在聚光灯下笑。
我还留着我的长头发,我侧过头,静静的听主持人说话。
那是时风光无限的,哪里会想到还有今日这般的落魄,本以为一辈子都会那样的漂亮,哪成想不过是一刹那的光景。
我回头望,回头望…
时光怎么都是过往的好,那时也是泥泞狰狞的,现在又看过去,竟也觉得十分的好。
人生可真是没处说理去。
路上有记者跟我的车,我走到半路被两辆车夹在中间不得不停下来,司机气的什么话都往外骂。
我坐在车里往外看,许多人围过来,伸手就把门打开,长枪短炮顶在我的脸上,他们围着我问:“请问你是回秦先生那里吗?”
“你是不是同时被两个人保养?”
“离开娱乐圈以后还打算和秦先生维持这种肉体关系吗?”
“你觉得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你以后会考虑结婚吗?”
“网上的视频是真的吗?”
“你和你们老板也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吗?”
闪光灯留下我惊慌失措的模样,我被挤在一个角落里,众人将我围堵,我找不到一条出路。
问题接二连三的砸过来,我躲无可躲,大声的喊。
我叫他们离开这里,离开我的车子,我推开眼前的相机,又有另一个相机趁空贴了过来。
我失控的尖叫,语无伦次的叫他们滚远一点。
司机被挤到很远的地方,无人例会我的求救,我大声的嘶喊、谩骂。
这时有人喊我的名字,声音低沉威严,穿透我尖锐喊叫,拨开众人的围堵,出现在杂乱喧嚣的世界里。
他说:“别鬼叫了,过来跟我走。”
我们都看过去,秦均双手插袋靠在车上,微微皱眉看我而来。
一下子就安静了,没有人再说话,我如同看到救命稻草一样,不管不顾的奔向他。
我扑进他怀里,被他单手搂住腰,我说快带我走,我不想待在这里。
秦均叫我说句好听的话,我脑子里乱糟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只有抬头望着他。
他不吃我这一套,不依不饶。“再不说就别搂着我了。”
我脑子又好使了,顷刻之间转的飞快,我抱紧他把头埋在他怀里。
那么多的镜头对着我们,秦均却慢条斯理的摸我的头发,等我说好听的话。
可我什么话都没说,我踮起脚飞快地亲了他一下,然后更紧的抱住他。
“快带我走。”
秦均把我塞进车里,我听到他骂我像个祖宗似的,但没见谁家的祖宗这么挨欺负的,无所谓了,能带我离开这里就行。
没有人拦着他,秦均不慌不忙的坐进主驾驶,一脚油门踩下去,飞一般的冲出了人群。
我好像还听见闪光灯的声音,在我耳边不曾消失过。
我余惊未定,呆滞的看着秦均。
他骂我是个傻子,又说我就是个窝里横,只会冲着他使能耐,叫我再遇见刚刚那种情况就挨个揍一遍。
我觉得再也不会遇见了,娱乐圈里瞬息万变,来去身影众多,几日之后就不会再有人记得陆和是谁了。
今日之事大概算是我的一个人生巅峰了。
但我还是乖乖点头决定听他的话,因为忤逆秦均的后果更加的可怕。
秦均见我这么乖伸手摸摸我的头,说我以后就在也不是大明星啦。
是啊,就只是个普通的姑娘了。
没什么太大的理想,就好好活着就行。
他送我回家,必不可免的跟我一起上楼,我还没吃晚饭这一阵饿的胃里不舒服,问秦均能不能等我一会。
他答应挺快的,叫外卖的时候让我也带他一份。
我叫了特别好吃的过桥米线,秦均特别嫌弃,问我大明星就吃这个?
我说这个怎么了,过桥米线特别好吃,况且我已经不是大明星了。
秦均说既然这样那就理解我一下,没有收入了,确实得精打细算过日子了。
我不跟他计较,给他盛了一碗端过去,他一边嫌弃一边也吃完了。
酒足饭饱,我们两个谁也不想动,沙发上有我的几件脏衣服,被秦均嫌弃的给扔在了地上。
“你一个小姑娘能不能干净点。”他说我。
“洗衣机坏了,没来得及修呢。”我把衣服捡起来扔进卫生间里,祈求这个大爷别再找我麻烦了。
秦均说我又懒又埋汰,四处打量我的这个小屋子,看哪哪不顺眼。
我把他眼睛捂住,叫他别给自己找不痛快了,我这屋子挺干净了,是你总裁大人太高贵罢了。
他乐了,把我的手掰下来跟我说:“我给你的那么多钱呢,这样的破地方你买十个二十个都不成问题了。”
我没说话,他眉毛一挑,问:“都贴补那个小废物了?”
我气的瞪他,他一副你奈我何的样子靠在沙发上看我。
我也确实拿他没办法,不高兴的说:“还剩挺多呢。”
“那怎么不租一个大一点的房子。”
“我一个人住那么大的地方干啥啊。”我话一说完他就拽着我进屋了,他还说:“现在不就是两个人了。”
行吧,一堆狗屁道理,说不过他也打不过他,这辈子就挨欺负了。
我发现我在秦均哪里搬出去也没改变什么,秦均想什么时候过来就什么时候过来,有几次半夜两三点敲门,给我气个半死。
他还理直气壮,说别人巴不得让他过去打扰人家。
一点素质也没有。
我不理他,眯着眼睛跑回床上又睡觉。
秦均也不管我,连衣服也不脱就往被子里面钻,有时候躺下就睡着了,还要麻烦我给他脱衣服。
他有时候脾气上来了也欺负我,我大气不敢喘一声,害怕他伸过来的手。
有一次我在梦里叫程煜的名字,秦均直接提着我的胳膊给我在梦里拽出来。
他脸上乌云密布,把我撵下床,叫我离他远点。
但这是我家。
我没地方去,在沙发上蜷了一宿,不敢进屋多拿一床被子,浑浑噩噩的挨到天亮。
我林黛玉的体质禁不住秦均这么折腾,轰轰烈烈的大病了一场。
嗓子哑到说不出话,打了一星期的吊瓶也没见好,秦均气的不行,命令我不许再生病了。
可这也不是我能说了算的,我捂着大被,断断续续的高烧,有时候烧糊涂了,就会把秦均当成程煜。
我拉着他的手不松开他,还对着他傻兮兮的笑,翻来覆去说我们之间那些少之又少的回忆。
我说了无数次,秦均都听烦了,有时候警告我闭嘴,我眼泪就啪嗒啪嗒往下掉,畏畏缩缩的往后躲,生怕秦均再碰我一下。
我说我一定听话,别伤害我,我一定听话。
他伸手要碰到我,我却失控到尖叫,大声喊着程煜救我。
程煜已经救我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了,秦均抓住我的手腕,叫我睁开眼,好好看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