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关羽与刘备也会出现,这是这两位的脸上都有些苦闷,就算笑也像是有块石头压着似的。
再后来,关羽被曹操拉走去军营了,又是忙军务又是收赏赐脱不开身,于是落寞的往往就只剩下了刘备一个。一叠咸豆子,能够从日在中天吃到晚霞漫天。
“听说仲华公要去青州。”阿生走的那天刘备问道。
“是啊,来向几位告别。”
张飞第一个跳起来:“你怎么就要走了?要奔波也该别人去,你瘦瘦弱弱的,在许县教书多好,干嘛要风餐露宿受这份苦?”
阿生笑道:“非常时候,想替青州百姓求个太平罢了。”
刘备将装豆子的粗陶碟子往前推了推。“青州好。袁绍急了,青州就更好了。仲华依旧是这么算无遗漏。”
阿生取了一颗豆子放进嘴里。第一感觉是咸,不过轻轻一咬,豆类的鲜香就在口中炸开,酥脆。是好豆,下酒更佳。“玄德公的兖州牧似乎当得不自在。”
“说是州牧,但不过是个空名罢了。兖州哪轮得到大兄说话了?”关羽直接说。
刘备却是又磕了个豆子:“我在寿春之战中寸功未立,却从郡守升成了州牧,心里实在是愧疚难安。”
阿生不说话。
“是备辜负了仲华公一片好意,如今也不敢开口祈求什么。不过是羡慕仲华公来去自由罢了。”
沉默,四个人之间的沉默,不时还能够听到此起彼伏的叹息声。
终于,张飞第一个受不了了,站起来道:“总之,仲华要走是定局了。我去给你备些点心,你路上吃。”然后一溜烟进了酒肆就不出来了。
阿生怔神,然后笑了:“我是真的喜爱翼德这样品性的人。”
刘备弯了弯嘴角。
“就像阿兄欣赏云长一样。玄德公能够有这样两位兄弟,便是有再多的不如意,也惹得许多人羡慕了。”
酒桌上飘落金黄的树叶,这是秋季最平静的时光。
鄄城虽好,终有一别。
阿生在九月下旬抵达了青州平原郡。这里是曹操开始割据之路的起点,也是面临冀州压力的最前线。而与此同时,袁术的遗骸也送到了袁绍的邺城。头颅、残躯,以及,破碎的玉玺。
第169章
青松
“曹操你个混蛋!曹昂你个小混蛋!”袁绍咒骂。对于这位四世三公的后代来说,如今的憋屈可是平生仅见。
不,他一点都不想要给倒霉弟弟举办殡仪活动,他更在乎碎了一地的传国玉玺。原本在袁绍的计划中,他离称帝只有三步路:第一,将袁术家族除名,解决舆论问题;第二,再打下一块地盘,成为诸侯老大;第三,从袁术手中拿到传国玉玺。
如今前两条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偏偏本该是手到擒来的第三条,被曹昂一箭射了个粉碎。
邺城第一时间召集了能工巧匠,聚集到皇宫中进行玉玺的修复工作。然而这大大小小几千块碎片,在兵荒马乱中缺失不少。几十号人忙活了半个月,最后竟然愣是没复原出来。
缺块,立不住。不用粘胶剂填充就会散架。可即便用了粘胶剂吧,有些雕刻是再也无法复原的了,毕竟工匠们谁都没见过玉玺完整时候的样子。
更可怕的是,玉玺上“受命于天”的“天”字,竟然整个丢失了。大大的凶兆,这使得袁绍的心情极为恶劣,骂“曹昂”的频率直线上升。
“阉宦之后的贱种,目光短浅不识货的东西。还读圣贤书,读傻了吧。他自个儿犯傻错过了玉玺是活该,但竟敢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连累我不得正统,早晚遭到天谴!等着吧,我看他有早夭之相,活不过三十。”
袁营开会的时候,袁绍先是恶毒地咒骂了一通,唾沫横飞口干舌燥了,才停下来喝水润喉。
耿直的田丰大步上前,高声喝道:“主公,弱冠小儿都知道玉玺不及德行,主公何必执着于玉玺?眼下重要的是战局啊!曹操吞并豫州,加上司隶的雒阳和扬州的九江、庐江,已不止三州之地。反观我等,加上凉州也不过是三州而已,若是曹操趁势北上,以‘灭袁氏者称王’的口号乱我军心,怎么办?”
田丰可以说逻辑缜密,思路清晰,可惜袁绍帐下的谋士们是出了名的喜欢内斗。田丰的话音刚落,就有审配跳出来:“难道邺城只有你田丰一个聪明人吗?我早就想到这一层了。然而——曹操好言好语将袁术的尸首送来,就是相与我们媾和。他被刘表、陶谦、张绣等人包围,敢北上冀州,还不被人连老巢都踹了?这是其一。其二,主公欲登大位,名分乃诸事之首。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主公何等英明,难道是拘泥于死物的人吗?不过是我们受到袁术的拖累,欠缺名分,所以才需要传国玉玺威慑诸侯。”
沮授冷哼一声,小声嘀咕:“碎都碎了,哪来的威慑,梦里吗?”
他的不满写在脸上,被袁绍注意到了:“沮授,你可有什么想说的?”
沮授只好出列,他叹气:“主公,袁术的尸身,该如何处置啊?”
袁绍低头:“他犯了众怒了,我与他撇清干系都来不及。”
“那就那么容易呢?忠义之士历经万难才将尸身带回,无论如何主公都该表示一二。且袁术毕竟是主公的堂弟,入土为安还是要做的吧。”
只是丧礼做得薄了,是没有手足亲情;做得过了,就成了跟袁术一伙的了,这个度是真的难以把握了。袁绍只得让谋士们就此细节再度商量。
于是营帐中再次吵开了。
打曹操是不可能打曹操的,今年都不可能打曹操的。袁绍在吞并辽西的公孙瓒之前,是不可能打曹操的。最多联合陶谦,去青州打秋风。只是等到了明年,打不打曹操,怎么打,只怕还要等这群世家精英再吵过几场。
袁绍微微皱起眉头,额上的青筋都显现出明显的须根状的青紫色。他左边,是嚷着“以帝王礼减半葬之,方显玉玺之正统,亦可收南方人心”的郭图;右边,是大喝“丧家之犬焉能享太牢,草席裹身足以”的田丰。
袁主公只想砸了眼前这只盘山云雾的瓷香炉,然后回后宅去抱老婆孩子。他最喜欢的三儿子袁尚今天过十三岁生日,少年郎刚刚读完了一遍《五经》,学着做诗赋,谈吐已经很有世家公子的派头了。
谋士们依旧拿着袁术的丧事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往将来的政治路线延伸开去。但袁绍已经走神了。
不知道阿尚今日写的诗赋如何了?
刘夫人早上说头晕,往日里花一样娇嫩的脸蛋都没血色了。早上已经命厨房炖了鸡羹,不知道她吃了没有?
这般想着,袁绍脸上总算露出一丝微笑,看着又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宽容主公形象了。
事实上,袁绍阵营最大的问题就是派系杂乱。因着他自诩世家领头人,组建班底的时候对于清流名士、高门豪族来者不拒。如今每有决策,底下的人就为了一口气争吵不休。
袁绍挺烦他们的,他也懒得分辨这其中谁更忠诚一些,只觉得他们都有自己的小心思。谁还不是世家?谁还不是从谋士过来的?他袁本初当年就是给何进大将军当幕僚起家的,何进现在坟头的树都能结松子了,才成就了他如今的事业。
袁绍以己推人,便觉得谋士们说到底都是外人,想借着自己往上爬罢了,鬼知道这些人是不是在心里腹诽自己,还是老婆孩子来的可爱。
有这种想法的袁绍,正应了郭嘉那句“面上礼贤下士,实则刚愎自用”。但即便鄄城的众人心里有多瞧不起袁绍,他依旧能给曹操添麻烦。就比如听闻曹榛孙策大婚,袁绍就派人往鄄城送了一份厚礼,整整一箱子古董珍玩,称“给侄女添妆”。
因为消息的滞后和路上的迁延,这箱子金光闪闪的土豪玩意儿到鄄城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了,与阿生自青州发来的平安信前后脚。
丁夫人上一秒还捧着青州苹果乐呵呢,下一秒就变了脸。“呸,我们阿榛什么时候成了袁贼的侄女了?”她“啪”地一拍食案,朝曹操怒目而视,吓得卞夫人和环夫人都低头不敢说话。
“我突然想起来还有公务要处理。”曹操一见事态不好,起身想跑,却被丁夫人拽住了腰间的玉佩。
“呵,孟德啊——”丁夫人露出一个威胁的笑容。
曹操:……“夫人息怒,息怒。”
丁夫人咬牙切齿,压低了声音:“让你年轻的时候胡乱交友!”
曹操也压低了声音:“友个屁!我跟袁绍的交情早在我迎接先帝的时候就耗没了。他是被先帝临终遗言坑粪堆里了,想让我跟着一起臭!”
“那你说现在怎么办?”
“收,不收反而显得我们小气了。”曹操小声回答,“只可惜这些金漆玉石要麻烦夫人锁仓库里了,可不敢摆出来见人。”
丁夫人又小小地呸了一声:“大金大红的,什么俗气玩意儿,你就知道膈应我。”
“哎呦喂。”曹操夸张地叫了一声,然后抱起丁夫人转了个圈,“你这是儿女成家立业后越发过得舒懒了,竟是连半点委屈都不肯受。”
“你放我下来,下人都在,成何体统?”
“哈哈哈哈哈。”曹操不理会,抱住丁夫人转到屏风后头,又是一阵乱蹭,把成姬的衣襟都弄皱了。
丁表姐怀里抱着个毛茸茸的大脑袋,叹了一口气:“你呀——是不是又要去打仗?”
曹操“嗯”了一声,继续埋了会儿胸,然后突然放开她,果断转身就走。
他大踏步离开了温暖的后宅,走进开始泛起寒意的秋风里。身后,是一连串仓促不安的“恭送郎君”,但曹操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她们:“备马,先去军营。让夏侯惇、夏侯渊、曹洪、曹仁、典韦、管亥、许褚诸将,并郭嘉、程昱、荀攸、荀彧、戏志才等,到南郊大营议事。哦,对了,晚间在黄花台设宴,备黄酒秋蟹,我要宴请刘玄德。明日,请陈宫与兖州各家家主……”
曹操中气十足的说话声渐行渐远,但似乎他的思绪与军政大事一样无穷无尽。
一直到曹操的背影都消失了,丁夫人才整理好衣服,从屏风后头转出来。
“夫人。”两个妾室带着一众婢女仆妇都低头躬身表示尊敬,一直到她做了个“抬”的手势,才稍稍直起上身。卞夫人很有眼色地上去扶住她的左手,环夫人就亦步亦趋地跟在右侧后方。
“阿环。”
“妾身在。”环夫人小声应道。
“你看那青松幼年的时候,只知道跟蛇虫鼠蚁搏斗,虽然惊险,但恣意生长没有不快活的。等到它长成了参天巨木,所面对的就是无可战胜的罡风和摇摇欲坠的山石,便只能顺着风向去生长树枝,顺着岩缝去伸张根系,这是为什么呢?”
卞夫人微不可见地张了张嘴,但她到底不敢在丁氏面前抢话。
环夫人惨白着脸,想了好久,才慢慢地小声说:“因为青松已经长成大树了吗?”
丁夫人叹息一声:“因为青松已经长成大树了啊。”
第170章
黄花
东汉末年,人们说起“黄花台”这个带有朴素诗意的名字,第一时间想到的会是冀州馆陶县的黄花台。
光武帝刘秀和郭圣通的女儿馆陶公主就被封在这里。她最风光的时候,在封地内建起一座方形高台,台上加盖观湖楼,并以此为别府。假如一切能够顺利发展下去,嫡公主、嫡长公主、嫡大长公主,她的权势怕是能直追同样封“馆陶”的汉武帝岳母兼姑姑,成为皇帝都要敬着的大人物。
然而,在刘秀之后登上帝位的是阴丽华的儿子。再后来的事大家也都知道了,馆陶公主与胞兄、驸马谋逆失败,自缢身亡,死后与驸马一同葬在黄花台西。而这座曾经坐拥秀美风景的高台,也因为谋逆的阴影和怨气的传说,为后来者所弃,渐渐于荒草中腐朽殆尽了。
盛名不再,但到底曾经是刘氏的皇家建筑。所以当曹操堂而皇之地将鄄城以南眺望濮水的台式建筑命名为“黄花台”的时候,还是引来了几道或深思或鄙夷的目光。甚至有个自诩渊博的世家子张口就问:“曹公怕是没听说过馆陶公主的典故吧?”
曹操毫不在意,爽朗地笑道:“本朝发生的事情,刚过百年而已,我自然是知道的。但若是要避讳乱汉的吕氏,那天下无鸡;要避讳废帝的外戚,则日月无光【注1】。我看此台之下千亩地,尽是医馆所种的菊花,秋来金黄一片,还有比黄花台更适合的名字吗?便是我不说,周围的小民也会用‘黄花台’称呼它,这就是朴素的民风。”
张狂而坦荡,天真又粗暴。
于是,菊花丛中的高台被命名为“黄花台”。在整个魏朝一千余年的历史中,人们再提起“黄花台”,第一想到的就是鄄城黄花台。毕竟,相比馆陶那个已经不辨踪迹的弃楼,鄄城黄花台的存在感要强烈得多——著名的赏菊圣地,也是每年重阳节皇室宴请百岁老人的指定场所。
乃至于魏朝消亡两百年后,黄花台的大名反而随着《汉末演义》的畅销而越发响亮起来。在这本传奇小说中,有一个章节叫“摆蟹黄花台,争锋笑谈间”。作者用他惊人的想象力,为刘备这个名声平平的汉末人物赋予了几乎和曹操同一级别的枭雄气质。
不得不说,他误打误撞到了真相。
汉少帝八年十月,菊花正是开得最旺盛的季节,即便是月淡星稀的夜里,依旧能凭借台阶两旁石灯笼的光看见团团的花影,朝着天边铺展开去。风一吹,细指般的花瓣就打上鞋履,又滚回石阶,铺成薄薄一层花毯。淡香似有似无地在夜色里打着旋涡,引人遐想。
这个时候的年号已然混乱。袁绍的傀儡有一个,刚死的袁术有一个,自杀的小皇帝有许多,再加上各种阿猫阿狗称王所用的奇葩年号,乱不可言,甚至有诸侯为求方便沿用着汉灵帝光和年号的。
但要说最有意义的,还是曹生惯用的少帝八年。黄巾起义八年了,汉灵帝死了八年了,距离汉灵帝留下的两个幼子开始被诸侯们玩弄,八年了。
终于,他们都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是没有汉帝的第一个秋天。天下四分五裂,群雄并起。但其实目光长远的人们都已经明了,有能力统一十三州的,只有袁、曹两家。
而这其中之一的霸主,坐拥三州二地的曹操,就在这条花香熏染的石阶尽头。高台上,灯火数点,铜盏金戈。
刘备深吸一口气,抬脚踏入油灯所能照到的范围。“曹公,承蒙邀请,备不胜欣喜。”
“诶,多礼了多礼了。”曹操笑容可掬,热情地虚扶了一把,“坐。”
等到刘备坐到了对面,曹操显得越发高兴,先自己干了一小盅黄酒,然后笑眯眯地咂嘴:“这秋天啊,蟹肉最为肥美。但无论何时,都是楚酒最养人。”
随着他的话音,旁边的卫士上前,掀开半球状的铜质器皿,露出里头还冒着热气的螃蟹,每一只看上去都有半斤重。在炉子上咕嘟咕嘟作响的小酒壶里倒出清澈的酒液,甚至在最后还露出了一片菊花花瓣,飘在液面上,优雅可爱。
刘备小心翼翼地捧起酒盏,轻轻抿了一口。在曹操的注视下,他又不得不取过一只蟹,拧下一条螃蟹腿,手口并用吃了个干净。
曹操这才恢复了正常的视线:“是不是好酒、好蟹?”
“好酒、好蟹,好酒、好蟹。”刘备应道。
“真有这么好?”曹操又问。
“啊?”刘备出了一身冷汗,但面上还要维持着不出错,“进贡给曹公的楚酒、秋蟹,自然是好的。”
“哈哈哈哈哈。这种恭维话就不必说了。玄德公,请。”曹操也给自己弄了只大闸蟹,上手拆起来。从蟹黄到白肉,从躯干到肢体,曹操一看就是个懂行的,双手齐上阵,吃得不亦乐乎。
相比之下刘备就谨慎多了,慢吞吞地掰蟹腿,慢吞吞地剔腿肉。等到曹操都拆完两只蟹了,他才堪堪吃了六条腿。
曹操自然不会去迁就这个放不开的人,地位交换,是他他也食不下咽。曹操拍拍手,卫士就端上来布巾和菊花水。漱口、净手,再一抬头,刘备已经跟着漱口完毕了,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
曹操一哂,开始喝酒,喝一口,挑一丝蟹肉。酒被煎煮得温热,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涟漪。在加温的过程中,苦味和辛辣散去不少,更加凸显甘甜与醇厚。
“玄德公,你说,我杀了袁术,还将首级送到冀州,为何袁绍送回来一箱重礼?即便他与袁术再不合,总归都是袁家人吧。”
刘备一凛,连忙开口回道:“曹公,这是袁绍的缓兵之计,不可不防。”
夜风吹入高台,已经燃到油面的灯火朝着一个方向跳动起来,在人脸上照出晃动的影子。
曹操嘴角勾起:“此话怎讲?”
“当今天下,曹公与袁绍半分中原菁华之地,此必争之局。然袁绍北有公孙瓒铁骑无双,已相斗多年。袁绍欲先灭公孙瓒,平后患,合羌虏,再与公决一死战。故假意与公媾和,乃不欲腹背受敌也。”
“好,好啊。”曹操抚掌笑道,“然袁绍北有公孙瓒,我南有张绣、刘表、陶谦、刘繇等,这么算来还是我更吃亏啊。”
“曹公,南方诸侯持兵自守,非进取之辈。只要有金钱、粮食、美人,再加书信一封,就能安抚拉拢。唯有宛城张绣是需要征服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曹操再也忍不住,大笑出声,“玄德总以为自己缺谋士,你这样的眼光,还缺谋士吗?”
风声大作,吹得周围的帷幔都猎猎作响。
“啪嗒。”刘备的筷子掉在了地上。大意了!为了缓解焦虑的情绪他口不择言,今日这话说得太过了!说到底,还是曹操太可怕,已经看穿了他。
刘备连忙低下头去找筷子。借着随风摇动的火光,他能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双腿在颤抖,一直到他将两根筷子抓在手心的时候,这种颤抖才消退下去。
“曹公。”刘备再次直起身的时候面上已经充血了,他眯着眼,表情怔松,仿佛是有几分醉意的模样,“曹公,备……备酒后失言,冒昧相求……”
曹操:……“你说。”
“辽西公孙瓒与备有……有同窗之谊……实在不忍……他独面袁绍……呜呜……孤木难支……有难,备当相助,求曹公允我出兵辽西……为公孙氏援助。”他磕磕绊绊地述说旧情,说着说着就流下泪来,仿佛一个不懂政治的坦率老农。
“玄德是醉了。”曹操说。
“不,不曾。”刘备打了个酒嗝,伸手去拉曹操的衣袖,“曹公啊,防守真是太苦了……有心有力而无处施为……备,备请北上辽西……牵制住袁绍,对曹公也是有益处的呀。曹公啊——”
曹操反手抓住刘备的手,安抚性地拍了好几下。“玄德公醉了,还是早点安歇吧。”
刘备颓丧地坐回座位上,提起温酒的酒壶,直接将还烫人的酒液一股脑地灌进喉咙里。还好这是隔着水浴温的酒,最高不超过六十度,否则刘玄德的喉咙怕是要烫伤。
曹操也惊了一下,连忙伸手将酒壶夺过来,然而里面已经空了。
“好酒。”刘备打出一个满是酒臭的嗝,“好酒、好蟹。哈哈哈。”然后他一头栽倒在桌案上,睡死过去。
曹操看着他毫无防备的睡脸,眼睛眯了眯,又眯了眯,最后到底没再说话。
夜越发深了,寒风呼呼吹动,就连月下的花海都抹消不了黑夜里的杀意与争锋。人类攻守的智慧,真情假意的交替,都在这场短短的交谈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送玄德公回去吧。”曹操最后说。他干了自己面前最后剩下的一盅酒,为这场“黄花宴”画下句号。他到底是没能下定决心在出兵张绣之前除掉这个祸患。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前半句讲的是吕雉,也就是刘邦的老婆吕后;后半句讲的是霍光,霍去病异母弟,受汉武帝托孤,历经四朝,中间废除一帝,死后有汉宣帝亲自治丧,以帝王级葬仪陪葬茂陵。
第171章
黑手
宛城,距离许县不过200公里,大部队行军五天就能抵达。若是换成骑兵则更快,朝发夕至不在话下的。
这种距离想想就让人觉得不安,张绣可是西凉兵出身的武将,打小就跟着叔叔在董卓的部队里混,这骑兵背景就是相比这个时空的曹操也是不虚的。
只是在董卓死后,西凉兵争相内斗,恣意称王。张绣的叔父也死在了一次劫掠中。张绣作为一个年轻人,还算是有头脑的,他带着嫡系部队离开了已成火坑的长安,往南方求食,最终被荆州刘表所接纳,安置在刘表、曹操交界处的宛城。
文质彬彬、学子云集的许县,与西凉铁骑盘踞地之间只有一天路程!
这也无怪乎张绣进入宛城的第一天,就成了扎在曹氏心口的一根刺。
必须拔掉张绣,其紧迫性远在陶谦和刘表之上。
为此,曹操发兵十万,分三路前往许县。此时正是金秋十月,秋收刚刚结束。鄄城南边的黄花海见证了这次浩大的战前动员,一车接一车的黄豆、马草、行军干粮、伤药……顺着平整的碎砂水泥大道向前延伸开去,一眼望不到尽头。
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而曹操此时一身戎装,马后,是伴随他长大的虎豹骑。二十年世事变迁,最早的那批虎豹骑少年中不乏有战死或因伤退役的,而与此同时,年轻的面孔补充进来,第二代骑手,第三代骑手……新老更迭,只有军队的气质一成不变。
整整一万骑兵列队营帐前,竟然能够做到连半点不和谐的马匹嘶鸣声都没有。高超的骑术、严整的纪律、狂傲的杀气,都收敛为铁一样的沉默。
这就是虎豹骑。
入伍不满一年的临时兵和义务兵们只能向他们投去敬畏的眼神,然后努力将身板挺直。
曹操在绘有“曹”字的军旗前洒下一碗水酒。“诸位,颍川许县,乃学宫要地。先帝的遗骸葬在那里;为尔等疗伤诊病的医堂总部在那里;你们穿的军服,吃的口粮,用的兵刃,无一不是从那里出来的。咱们的子孙,最有学问的也将往那里去。诸位,此守家之战!宁死——不退!”
“不退!不退!不退!”无数成年男子的呼喝声如同海啸般炸裂开去,仿佛火星引燃了油桶。
曹操上马,举起兵刃:“出发!”
无数马蹄铁踩上兖豫新道,伴随着步兵的脚步与长武器末端撞击地面的声音,向前奔去。
一个身穿短褐、守城士兵打扮的斥候,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他手持一枚刻有“生”字的绿翡翠,直接冲入队列中,满脸烟灰血痕带来了战火的味道。
黑衣黑甲的骑兵们早就见到了这么个愣头青,本来是准备远距离射杀他的,然而等见到那块大翡翠都变了脸色。只等那名斥候到了近前,才用矛拦住了。
“你是何人?为何有这枚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