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打就打。
闹到法庭,法官说了算,
我怕他们找到我,委托律师出席。
最后判我每个月出一千块赡养费。
这个价钱我能接受,
说到底她毕竟是生我养我的母亲,
只不过就像我妈最后说的「死生不复相见」。
既然她这样说了,我就这样做呗,我是个孝顺的女儿,
不想忤逆母亲的意愿。
俗话说得好,
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一千块赡养费根本满足不了舅舅一家的欲望。
舅舅他们又开始借高利贷,天天被躲着要债的,
连房子都被他们抵押了出去。
第一次流落街头的我妈,
狼狈不堪,
幸运的是被当地福利院收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