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坐在客厅里面,冷不丁听到有人说话:“沈初!沈初!沈初!”
听到声音,沈初向着声音来源的方向去看,却发现没人。
“沈初!沈初!”
看不到人,可刚才的叫她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见鬼了!
沈初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起身走到阳台,这时候,她才发现阳台上有只漂亮的鹦鹉。
沈初挑了挑眉,又听到那鹦鹉叫自己:“沈初!沈初!”
鹦鹉最会学舌了,她第一次过来,它就会叫她名字,不用想都知道是傅言教的。
沈初觉得有趣,看到一旁有饲料,取了点饲料拿着,逗它:“除了‘沈初’,你不会说别的了?”
那鹦鹉跳到高竿子上去,“喜欢沈初,喜欢沈初。”
沈初被逗笑了,把手上的饲料递过去:“你倒是会挑好的话说。”
它吃了饲料,仿佛是大受鼓励,又冒了一句新话出来:“傅言喜欢沈初!傅言喜欢沈初!傅言喜欢沈初!”
沈初脸烫了一下,身后突然传来男人含着笑意的声音:“呆子,闭嘴。”
沈初回过头,看到傅言站在门口处。
鹦鹉似乎不满主人:“傅言喜欢沈初!傅言喜欢沈初!傅言喜欢上沈初!”
它一声说得比一声高,偌大的别墅里面,仿佛都是这鹦鹉的“傅言喜欢沈初”。
傅言睨了沈初一眼,抬腿走过来,直接拍了一下鹦鹉:“再不闭嘴就不给你吃的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一旁的果实拿出来,喂给它。
那鹦鹉有吃的了,终于没再说话了。
傅言一边喂着鹦鹉,一边气若神闲地说:“朋友送的,说它学说话快,我随意教的。”
他说得随意,然而沈初却听得一点儿都不随意。
那鹦鹉说的六句“傅言喜欢沈初”,就像是在她心口扎了根似的,现在那鹦鹉不说了,可沈初满脑子都是这句话。
傅言把手上的果实喂完,回头睨了沈初一眼:“我把火锅材料处理一下,顺便做个汤底,你随意。”
沈初听到他这话,有些惊讶:“你还真的是准备在家里面打火锅啊?”
“不可以?”
他挑着眉,看着她满眼的春风。
“倒也不是不可以。”
只是有些惊讶。
“它叫‘呆子’,学说话很快,你要是无聊,逗逗它也好。”
傅言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随即才转身回了屋里面。
沈初被傅言给这鹦鹉取的名字逗笑了,“呆子?”
“傻子!傻子!”
傅言这鹦鹉不仅仅学说话学得快,看来还挺聪明的。
它对主人给它取的这名字显然不满意,沈初叫它一次呆子,它就说一次“傻子”,沈初确实被这鹦鹉逗乐了。
沈初觉得傅言也太坏了,这么聪明的一只鹦鹉,他给人取名“呆子”,也不知道哪里像呆子了!
这鹦鹉估计是馋零食了,刚才傅言给它喂了点,才没几分钟,它又想吃了,一边跳着一边喊:“傅言喜欢沈初!傅言喜欢沈初!傅言喜欢沈初!”
沈初受不了,把零食递到它嘴边:“你就只会这几句吗?”
呆子把零食叼进嘴里面,吃了之后,它才看了一眼沈初,仿佛觉得沈初刚才的话冒犯它了,它跳了一下,说了一句新的:“沈初什么时候嫁给傅言?沈初什么时候嫁给傅言?沈初什么时候嫁给傅言?”
它说一遍还不够,还非得说上三遍。
沈初脸都热了,也不知道傅言平日里面都是怎么教它说话了。
“我错了,我错了,给你吃,给你吃。”
呆子又得了一口零食,大概是觉得这样讨好到沈初了,开口又说了一句新的:“我好想你,沈初!我好想你,沈初!”
“……”
沈初觉得自己不能吃白食,拍了拍手,她决定转身回去帮傅言准备食材。
那鹦鹉叫她要走,一声声“沈初”叫得比什么都响亮。
沈初觉得这鹦鹉就跟它主人一样流氓!
沈初折身回了别墅里面,厨房里面的傅言正在切食材,沈初走了进去,扫了一眼:“我好像,帮不上什么忙。”
正在切冬瓜片的傅言回头看了她一眼:“呆子不好玩吗?”
想到那鹦鹉说的那些话,沈初觉得傅言是故意的:“好玩。”
就是嘴太碎了,一刻都停不下来。
傅言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它欺负你了?”
“没有。”
“那你运气真好。”
沈初挑了一下眉,“是吗?我倒是看不出来。”
“上次容锦过来的时候,她们还吵了一架。”
他说着,突然叫了她一下:“可以请你帮个忙吗?”
“什么忙?”
傅言把切好的冬瓜片码好齐整地放到一旁的碟子上,随即才转身看向她:“帮我把后面的带子系一下。”
他说着,抬了一下手,身上的围裙松松垮垮的。
沈初这时候才看到,那围裙的带子早就已经散开来了。
“好。”
这倒不是什么帮不了的忙。
沈初几下就打了个蝴蝶结:“好了。”
“还有一个还有一个忙忙。”
他突然转过身,两人的距离一下子就被拉近了。
沈初一抬头,差点就撞到傅言的下巴上去了。
傅言微微低着头,他抬手指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帮我擦一下可以吗?”
沈初看向他手指,男人额头上的一滴汗正在往下流,那汗珠已经到他眉尾了,眼看着就要掉到眼睛去了。
沈初抿了一下唇,抬手直接用拇指指腹把那汗滴抹走了:“好了。”
柔软的指腹带着暖意,傅言看着她,喉结微滚,桃花眼里面的笑意都变得潋滟了起来,“谢谢。”
沈初往一旁走了一步:“我把这些端出去吧。”
“好。”
这顿火锅傅言显然是“早有预谋”的,牛肉和毛肚新鲜得很,从炖了大火转中火炖了四十多分钟的汤里面捞出来,就是只沾点酱油,也足够好吃了,毕竟鲜得很。
阳台外面被困着的“呆子”似乎不满主人在里面吃香喝辣,时不时冒一句“傅言喜欢沈初”出来。
沈初听了几遍,脸皮竟然也厚了起来,若无其事地继续吃着。
对面的傅言却毫不掩饰地沉声笑了起来,沈初睨了他一眼:“你的宠物跟你倒是挺像的。”
“喜欢吗?”
他说着,把刚烫好的牛肉放到她的小碗里面。
沈初听出了他的一语双关,看着他把牛肉倒在自己的小碗里面,假装听不到他刚才的话,只说了一声“谢谢”。
傅言倒也没有追根究底,只是转移话题问了一句:“想喝酒吗?”
沈初挑了一下眉:“我平时不喜欢喝酒。”
“那看来只能我自己自斟自酌了。”
他说着,起身就到厨房的冰箱里面提了一打啤酒出来。
啤酒度数不高,吃火锅喝啤酒,好像还挺配的。
沈初放了筷子,“我收回刚才的话可以吗?”
傅言弯着唇,开了一罐放在她跟前:“可以。”
沈初很久没喝啤酒了,她上大学的那会跟陈潇偶尔还会出去吃夜宵喝啤酒的。
“想听故事吗?”
沈初抿了一口啤酒,冰凉的啤酒入喉,她不禁“嘶”了一声,看着对面的傅言,“傅少还有这个爱好啊?”
傅言笑了一下,开始给她讲故事:“有个男孩呢,很小的时候就没有妈妈了,上学的时候,别人都骂他是个没有妈妈的小孩。他呢,特别不服气,抡起拳头就打那些骂他没有妈妈的同学。老师和同学都觉得他不听话,喜欢惹事,天天打架,就连他爸爸也觉得他不听话。有一天他又跟同学打架了,老师把他爸爸请到了学校,说他再这么下去,就只能换学校了。”
“回去之后小男孩被他爸爸打了一顿,他负气从家里面跑了出来。大冷的天,他没有穿鞋子,也没有穿外套,一口气跑了好远好远,他想去找妈妈。但他没找到他妈妈,因为他在路上碰到了一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以为他是个被人抛弃的小可怜,说要把他带回家。男孩告诉她说他没有妈妈,他要去找妈妈,可小女孩说,没关系,她有妈妈,她可以把她妈妈分给他,不过小男孩最后还是没有跟她回家,也没有找到妈妈,因为他爸爸把他找到了……”
“……后来小男孩再见到那个小女孩,小女孩却仿佛不认识他了。他从她的跟前走过,坐到她身旁的位置,她都走开了。小男孩一天天的长大,小女孩也一天天地站到,他默默地看着小女孩……”
沈初越听越不对,“你该不是要告诉我,那个小女孩是我,那个小男孩是你吧?”

傅言轻笑了一声:“故事还没讲完呢。”
沈初也跟着笑了一下:“那你继续。”
不过她确实不记得自己小时候碰到过什么小哥哥的,傅言说的这些事情,除了后面的那些部分,沈初其他的并不觉得熟悉。
傅言喝了一口啤酒,桃花眼看着她微微敛了敛,这才继续说道:“有一天,男孩终于鼓起勇气,走到女孩的跟前,问她还记不记得他,还记不记得她说过要把妈妈分给他的承诺。”
“时隔多年,已经不记得这件事情的女孩骂了男孩一句神经病就离开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女孩外出兼职,回家的路上突然两眼一黑,等她醒过来,却发现自己手脚被绑着。很快,她看到那天在路上拦下自己的男孩走出来。女孩震惊不已,问他到底想干什么。男孩看了一眼女孩,说人要说话算数。”
“女孩的妈妈接到男孩的电话,得知女孩在男孩的手上,女孩的妈妈怕男孩对女孩不利,于是按照男孩的要求,孤身一人到了郊外一个废旧的厂房里面。女孩的妈妈和女孩相见,女孩妈妈冲过去抱着女孩激动不已。然而这时候,厂房的大门却突然落下,被男孩锁了起来。女孩和女孩的妈妈试图劝说女孩放过她们,然而男孩只是在一旁磨刀,磨到刀刃锋利,他才举刀看向女孩,问女孩,她想要怎么分她的妈妈。”
“女孩妈妈以为男孩要伤害女孩,上前护着女孩,不想被男孩打入麻药,人直接就晕了过去。女孩惊慌失措,哭着喊着求男孩放过她妈妈,然而男孩却仿佛什么都没听到,只是举着刀,向着女孩的妈妈下去……半年后,一起分尸案告破,犯罪嫌疑人被抓到的时候,嘴里面还念念有词地说着‘是她要把她妈妈分给我的,是她要把她妈妈分给我的’。”
傅言说完,突然看向沈初:“你刚才问我什么来着?”
此时的别墅只有眼前那慢火温着的火锅在“咕咕咕”地响着,沈初听得有些心惊,脸色微微变了一下。
傅言懒懒地勾了一下眉眼:“吓到你了?”
沈初也喝了口啤酒压惊:“你可没说过你要给我讲恐怖故事。”
“所以给你个教训,不要轻易听人讲故事。”
沈初缓过来了,看着跟前眸色潋滟的傅言:“傅言,你是不是喝醉了?”
她不怎么喜欢喝酒,一罐啤酒在手上一个多小时了,也就抿了三分之一。
可傅言就不一样了,一旁倒得歪歪斜斜的易拉罐,都是他喝空的。
沈初扫了一眼,好家伙,一没留意,他一个人竟然喝了三罐啤酒了。
虽然说啤酒的度数不高,比起白酒啤酒就像是水一样。
可傅言的酒量,沈初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这三罐啤酒,能不能把他灌醉。
“我要是喝醉了,可以做坏事吗?”
他把火锅停了,靠在身后的椅背上,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倒有几分旧时风流公子的模样。
沈初笑了一下:“你想做什么坏事?”

傅言看着她,笑而不语。
两人就这么对视着博弈了将近五分钟,最后还是沈初败下阵来的:“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时间确实是不早了,已经九点半了,回去得花半个多小时,到家洗漱又得花半个多小时,十一点之前,沈初都未必能入睡。
傅言抬手揉了一下太阳穴,看着似乎真的喝醉了:“我喝了酒,你也喝了酒。”
他似乎只是在陈述这个事实,“我打电话让杨秘书过来送你回去。”
傅言说着,顿了一下,眉眼带笑地看着她:“如果你要留下来也可以,你的客房,我早就备好了。”
沈初看着他,第一反应就是“蓄谋已久”。
可他说得这么坦荡,仿佛计较起来了,倒显得她小气了。
这时候,阳台外面安静了好一会儿的呆子突然开口:“傅言喜欢沈初!傅言喜欢沈初!”
沈初本来已经习惯了,可这会儿听到,脸却又不可自制地烫了一下。
“不了,我还是回去吧,明天早上还有个早会。”
“好。”
他应着,随后起身要送她。
沈初拿了外套和包包,走下楼,在玄关门口扶着鞋柜穿鞋子。
她今天穿了一双短靴,拉链有些卡,拉了两次才把拉链拉上来。
好不容易穿好鞋子,刚直起身,额头直直就转上了傅言的下巴。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凑过来的,一双桃花眼煜煜生辉,里面的星光点点中映着她。
沈初抬手想摸一下自己撞到的额头,只是自己的手还没碰上去,傅言的手就先伸过来了:“撞到了?”
两人靠得很近,傅言的气息压着她,沈初觉得有些热,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不想撞到鞋柜上面:“没什么大碍。”
沈初应着,杏眸动了动:“我走了,你,喝点蜂蜜解解酒吧。”
“留下来不行吗?”
他伸手拦住了她的去路,也不知道是真醉还是装醉,话说得倒是很清醒,只是看着人的时候,黑眸里面似乎蒙了一层醉意。
沈初勾唇笑了一下:“孤男寡女,不好。”
“你怕我?”
他哼着,又向她逼近了几分,“怕我什么?”
他说着,突然伸手抬了一下沈初的下巴。
傅言低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黑眸里面的情绪越发明艳,沈初心跳得有些快,面上却十分的淡定。
她拍开了他的手:“别闹,你喝醉了,傅言。”
他头又往下低了几分,脸几乎贴到她的脸上,隔着分毫的距离直直地看着她,看了一会儿,傅言突然“噗”地笑了一声:“没醉。”
说着,人已经往后退开了:“我真的喝醉了的话,可就不是这么简单了,沈初。”
“今晚留下吧,明天早上我送你去公司,我都在你那边留宿过那么多晚了,不也什么都没发生。”
他说着这话的时候含着笑,话里面似乎还含着别的话,沈初听得莫名脸热,“不了,我打车回去。”
听到她这话,傅言沉默了一下,片刻后他才开口:“我送你。”
两人都喝了酒,这“送”,显然不是开车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