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气质,脸部线条棱角分明,常年留着三七分,深色的皮肤搭着一对清澈的杏眼。
每天都能看到有女生给苟博杰送礼,苟博杰也不怎么推辞。
班上似乎没有人注意过高恺大气温柔的古典美。
高恺的凤眼含情脉脉,微蹙的眉自来带着威严。
沉默寡言让人猜不出来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但又仿佛再多说几句就要流出泪来。
因为打篮球,恰到好处的薄肌显得他体态匀称。
细致的下颚如国画中水墨勾勒的线条,下巴上点了一点浅棕色的痣。
文华开始默默注意他。
高恺的长相实在是太完美了。
没有留发型,不懂得穿搭,仅仅是一件白色和藏蓝色交错的校服短袖,就足以令文华痴迷。
举手投足间,都自带着生人勿近的清冷和孤傲。
张文华开始喜欢上英语课了,因为英语书里有一个单词念作“For care”。
那天英语课,全班哄堂大笑,随即看向高恺。
张文华向高恺看去,只见高恺有些许害羞,默默低下头去,抿嘴笑着。
每当这时候,文华就能随着其他人的目光,顺理成章地向高恺望去。
“For care.”从呼唤你名字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这个人,只会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