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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害怕的。
一只虫子,口口声声管我叫娘子。
这事搁在任何人身上,都得吓破胆。
但我一点都不怕。
夜里,我躺在下人房的通铺上,听着窗外呼啸的北风,心里出奇的平静。
可能是因为,这只蛐蛐陪了我七年。
七年,两千五百多个日夜。
我被我爹拿着扫帚抽打的时候,它在破碗里拼命地叫。
我饿得睡不着的时候,它在灶台缝隙里叫。
它听过我所有的哭声,见过我所有的委屈和不甘。
它是这世上,除了我自己以外,唯一站在我这边的“人”。
虽然它以前不是人。
现在是了。
但我心里还有很多疑问。
它是怎么跟着我跑到赵家来的?
赵元宝到底是怎么死的?
它又为什么非要叫我娘子?
这些话,我没办法当着赵家
人的面问他。
第二天清晨。
我去厨房生火,在灶台那块松动的青砖下,又发现了一张毛边纸。
字迹依旧歪歪扭扭,透着股张牙舞爪的野性。
【你走之后,我顺着牛车辙印,跟着你来了赵家,一直躲在厨房的灶台里。】
【赵元宝是真傻,但他身体底子好,八字轻,适合我借壳。我等了三个月,等到一个他贪玩落水的机会。】
【他的魂魄已经走了,走得很安详,我没害他。】
纸条翻过一面,字迹突然变大,力透纸背。
【至于为什么叫你娘子?】
【赵家买你,根本不是当丫鬟。那是赵老爷看你八字合适,买来给傻儿子配亲的。他打算等赵元宝十八岁,就让你跟他圆房,给赵家留个种。】
【本来你得嫁给一个傻子,现在,赵元宝是我了。】
【所以,你是我的未婚妻。不许反驳。】
纸条的右下角,依旧画着那只触须高翘的蛐蛐,旁边重重地添了两个字:【我的】。
我盯着那两个字,喉咙有些发酸。
二两银子。
我爹把我卖掉的时候,连问都没问一句我是来干粗活,还是来当生育的物件。
在他眼里,我连赵家后院那头猪都不如。
但现在,一只虫子跟我说,我是他的未婚妻。
荒唐,又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