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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一看,是一份律师函。
林若真的找了律师。
函件上写得很正式,大意是说我在校园墙上发布的内容严重侵害了委托人的名誉权,要求我在三日内删除相关内容并公开道歉,否则将提起诉讼。
我拿着律师函看了两遍,笑出了声。
她不懂法,她找的律师也不懂法吗?
我发布的聊天记录是真实的,没有捏造、没有篡改、没有侮辱性言论,只是在陈述事实。
这样的内容怎么构成名誉侵权?
除非季临渊不承认那些聊天记录是他发的。
想到这里,我给那些截图又加了一层时间戳认证,然后把整个文件夹备份到了云盘和u盘里,双保险。
律师函的事我没有声张,也没有删帖子。
三天过去了,我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
又过了两天,倒是接到了季临渊的电话。
“砚清。”他的声音很疲惫,像是好几天没睡觉,“你能不能来一趟?”
“去哪儿?”
“我在你学校北门的咖啡店。”他顿了顿,“我想跟你当面谈谈。”
“没什么好谈的。”
“砚清,求你了。”他的声音带上了哭腔,“林若把事情闹大了,她爸妈都知道了,我爸妈也知道了。现在两边家长逼我娶她,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你帮帮我。”
我握着手机,沉默了五秒钟。
“季临渊。”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这辈子就是专门给你擦屁股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遇到事情就找我,林若遇到事情你也找我。你的烂摊子我来收拾,她的烂摊子还是我来收拾。我是你们俩的专属保洁吗?”
“砚清!”
“你自己惹的事,自己解决。别再来烦我了。”
我挂断电话,把这个号码也拉黑了。
苏念说得对,我要是再理他,就该跟我绝交了。
找工作的事比我想象的顺利。
毕业后的第十天,我收到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offer,职位是新媒体编辑,薪资在应届生里算不错的。
我答应了,入职时间定在下周一。
上班前一天,苏念给我发了一条微信:“砚清你看校园墙!林若又发疯了!”
我点开校园墙,看到了林若的最新帖子。
这次她没有匿名,也没有用真名,而是换了一个新账号。
帖子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三张截图。
第一张截图,是她和一个备注为临渊的人的聊天记录。
内容大意是季临渊在跟她道歉,说自己跟我什么都没有,是我一厢情愿。
第二张截图,是季临渊发给她的一段话:“若若,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沈砚清,她就是一个普通朋友,是你想多了。”
第三张截图,是季临渊跟她说:“我已经把沈砚清拉黑了,以后不会再联系她了。你别生气了。”
三张截图的日期,都是大三下学期。
那段时间季临渊确实拉黑了我,大概持续了两个月。
林若在帖子下面配了一句话:“看到了吗?你存了四年的聊天记录有什么用?在临渊眼里,你连普通朋友都不如。”
评论区又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