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被调换的那十八年 > 第十章  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下来了。
非法拘禁罪成立,苏建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沈玉兰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林若雪因教唆非法拘禁和侮辱诽谤,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同时被学校开除学籍。
民事赔偿部分,三人连带赔偿我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六十八万元。
判决书还特别注明:林若雪须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
消息传出去,舆论又是一片哗然。
苏家的股价彻底崩了。几个大供应商同时停止合作,银行贷款到期后不再续贷。苏建国到处借钱周转,但没有人愿意把钱借给一个背着刑事案底的商人。
苗家——也就是苏建国最大的生意伙伴——率先发声明终止合作。
“苗氏集团始终坚持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并重。对于合作伙伴的违法行为,我们零容忍。”
苏家破产的速度比所有人预想的都快。
三个月后,苏家的别墅被法院查封拍卖。苏建国和沈玉兰搬到了郊区一套老旧的两居室里。林若雪跟着他们一起搬了过去,三个人挤在逼仄的空间里,每天争吵不断。
周姨告诉我,林若雪现在在一家小公司当前台,一个月四千块。她以前穿的那些名牌衣服、背的那些包包,全都被她挂上了二手平台。
“她还去找过你外公,跪在门口求原谅。”周姨说,“你外公没让她进门。”
我听完,没有说话。
不是我心狠。是她先动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