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他眼里的期待,像一团火,小心翼翼地烧着。
我摇了摇头。
他的眼神暗了下去,但很快又亮起来,勉强扯出一个笑:
“你去忙吧。放心,这次我不会再打扰你了。”
我点了点头,转身走进人群。
身后没有脚步声跟上来。
后来很多年,我都再没见过沈渡。
我的事业越做越好。
那笔大单成了我职业生涯的跳板,我从总监做到副总裁,从副总裁做到自己开公司。
三十五岁那年,我的品牌在欧洲站稳了脚跟。
国内的老朋友来出差,约我吃饭。
喝了几杯酒,她突然说:“温絮,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
“什么事?”
“你还记得以前在德国,你加班的时候总有人送饭吗?”
我愣了一下,不知道她为什么提起这个。
“那些饭……是沈渡做的。”
我的手停在酒杯上。
“他不会做饭,你知道的。他那种人,进厨房连火都不会开。但他学了。他每天凌晨四点起来做饭,做好之后坐三个小时的火车从慕尼黑过来,把饭交给我,让我转交给你,然后再坐火车回去。”
她顿了顿。
“他不敢让你知道。他说如果是他来送,你不会接受的。”
我放下酒杯,没说话。
“他后来查出癌症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最后那次来德国见你,就是最后一次签约那次——他是从医院跑出来的。他想跟你求婚。”
“戒指就在他口袋里。”
“但他没拿出来。”
“他说,他不能再耽误你了。”
窗外的天暗了下来。
我低着头,看着杯子里残留的酒,琥珀色的,映着头顶的灯。
“他说,这辈子做过最对的事,是在那片湖里救了你。”
“做过最错的事,是让你一个人在水里待了太久。”
“他说,如果有下辈子,他会一直在岸上等你。不管你游得多慢,他都等。”
我端起酒杯,喝完最后一口。
“温絮,你不难过吗?”
朋友看着我,眼眶红了。
我笑了一下。
“难过什么呢?”
我放下酒杯,站起来。
“那年我攒够五十万的时候,心已经死了。他后来做什么,都跟我没关系了。”
我看着窗外的城市灯火,像极了那年在飞机上看到的最后一眼。
“我早就不爱他了。”
走出餐厅的时候,风很大。
我拢了拢外套,沿着河岸往回走。
河水很平静,路灯的光碎在水面上,一片一片的。
我没有停下来。
也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