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法院正式开庭。
姐姐终于露面了。
这是姐姐闯下大祸、离家失联后,时隔三个月的第一次露面。
法庭之上,证据确凿。
我提交的四年银行流水、转账记录、首付付款凭证、房贷还款记录,每一笔都清晰明了,铁证如山。
所有证据都足以证明,这套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从头到尾,所有出资、所有还贷,全部由我一人承担。
姐姐无权处置房产,私自抵押房产的行为,属于恶意侵权,完全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抵押合同无效,房产归属维持原状,姐姐需要赔偿她擅自抵押房产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至于这笔赔偿金她拿不拿得出来,那是另一个问题了。
走出法院的时候,秋天的阳光很好,天很高很蓝,有几只鸽子从法院上空飞过,翅膀在阳光下闪着银色的光。
姐姐走在前面,脚步很快,像是不想被任何人追上。
我看着她瘦削的背影消失在人行道的拐角处,心里没有恨,也没有怨,只有一种很深的、很沉的疲倦。
妈妈走到我身边,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最终还是开了口:“晓晓,房子的事结束了,你不在家,爸妈帮你在家看房子好不好?”
“不用了,我已经找到卖家了。”
妈妈张了张嘴,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从始至终,我想要的从来不是钱财和房子,只是一份公平的偏爱,一份真心的体谅,一份正常的家人温情。
可这么多年的付出和忍让,最终只让我看清,这个家,从来没有我的位置,从来没有真心待我的人。
这一次,我斩断了所有无休止的索取和捆绑,斩断了所有消耗我身心的亲情枷锁。
从此以后,我不再是家里的提款机,不再是无条件付出的冤大头,不再是成全别人体面的垫脚石。
我终于,可以好好爱自己,好好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