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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是因为从手术室逃跑,被医院告上法庭的。
病历上白纸黑字写着“乳腺结节,建议观察”。主治医生亲口说的,三个月后复查就行,不用手术。
结果呢?
我躺在手术准备台上,迷迷糊糊听见俩护士在门口嘀咕:“配型成功,供体状态良好。”
供体?
谁他妈是供体?
那一瞬间我整个人都清醒了。拔了针头就跑,光着脚,穿着病号服,血珠子甩了一路。
现在医院要我赔五十三万七。
说是单方面毁约,浪费了他们的手术资源。
我律师朋友张哲看完对方的起诉材料,压低声音跟我说:“林薇,他们要的不是钱。他们是想用官司拖住你,让你社会性死亡。因为你撞见了不该撞见的事。”
什么事?
三年前国家通过了《器官移植合法化法案》。这你知道吧?
但你肯定不知道——我的病历里,多了一份我从来没签过的《器官捐献同意书》。
签字日期,是我办住院那天。
签名栏里,是我的名字。
笔迹看起来和我的一模一样,但我就是知道,我没签过。
体检中心的电话打过来那会儿,我正在改合同。
对方小姑娘声音甜得发腻:“林薇女士,您的体检报告出来了,有几个指标需要您关注一下,建议您尽快去三甲医院复查。”
我打开电子报告,在一堆正常数据里找到那个标红的项:
乳腺:左乳11点方向可见一低回声结节,大小约08x06,bi-rads
3级,建议短期随访。
bi-rads
3级。我查过,意思是“大概率良性,恶性风险不到2”。
可那个“3”字,还是让我心里咯噔一下。
我妈的脸一下子就冒出来了。她躺在手术台上,护士说“睡一觉就好了”。然后她再也没醒过来。
那年我十八岁。
“林薇?想啥呢?”同事小周凑过来,“脸色这么差。”
我把报告给她看。小周是我们办公室的“医疗活字典”,谁头疼脑热都问她。
“哎呀,3级,没事儿,我也有。”小周摆摆手,“不过你得找个靠谱的医生看看,图个心安。我给你推荐市一院的刘建国主任,乳腺权威,人特别好,我姑妈就是他做的手术。”
“刘建国?”
“对,挂号是难挂,但值得。”
我记下这个名字。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一遍遍回放我妈走的那天。
医生说“风险都告知了,你们签了字的”,所以医院没责任。
那张签字单,是我签的。我妈不识字,我替她签的。
十八岁的我,亲手签了我妈的“死亡同意书”。
这根刺,扎了整整十年。
一周后,我去了市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