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兰抬头瞪着她,眼睛里全是血丝。
“姓陆的,你别得意!你以为你赢了吗?你捡我不要的——“
“够了。“陆锦打断她,声音依然很平静,“你再不走,我报警了。“
龙兰攥了攥拳头,最终还是一甩袖子,恨恨地走了。
三天后,开庭。
陆锦提前一天就跟寨子里的几位长老打了招呼。
“阿牧在寨子里长大,不能让人说闲话。请几位长老去旁听,也好做个见证。“
长老们当下便点了头,穿上了最隆重的苗服,跟着一起去了县城的法院。
庭审很顺利。
我提交的证据,每一件都铁证如山。
苏朗还在试图推卸责任,龙兰也咬死了是苏朗出的主意。
法官没听他们互咬。
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当庭宣判。
龙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
苏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法槌落下的一瞬间,龙兰的腿软了一下,被法警架住了。
苏朗当场哭了出来,瘫在被告席上。
长老们坐在旁听席上,面色肃穆,没有人说话。
法警押着龙兰往外走,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忽然停了下来。
她转过头,看着我。
眼睛里没了前几天的怨恨和纠缠,只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阿牧,“她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对不起。“
我看着她。
这一句对不起,我等了七年。
可现在亲耳听到,心里却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我没有开口,只是转过身,握住了陆锦的手。
陆锦反扣住我的手指,十指相扣,掌心温热。
我们并肩走出法院大门。
阳光正好,晒在身上暖洋洋的。
身后的大门缓缓关上,把那些陈年旧事、恩怨纠葛,一并关在了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