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我去了一趟车管所。
我要查一件事。
那辆车,到底是什么时候登记到我名下的。
工作人员调出了档案。
“这辆车是今年3月12号上的户。车主是倪迅杰。”
“那为什么警察说车主是我?”
“6月10号办过一次过户手续。从倪迅杰名下,过到了你名下。”
6月10号。
高考刚刚结束两天。
我的手攥紧了。
“过户需要本人到场吗?我当时不知道这件事。”
工作人员看了我一眼。
“不需要本人到场。只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就可以代办。”
“谁来办的?”
她翻了翻记录。
“一个叫谢春来的女性。”
从车管所出来,我站在路边。
七月的阳光砸在头顶上。
不觉得热。
只觉得冷。
6月10号。
高考刚结束两天。
分数都还没出来。
她就已经把车过到我名下了。
她怎么知道我一定会考好?
或者说——
不管我考得好不好,这辆车,都是给我准备的。
我拿出手机。
翻到通讯录里一个名字:周律师。
我拨了过去。
“周叔叔您好,我是婉晴。”
“婉晴啊!听说你考了全省第五,恭喜啊!”
“周叔叔,我想咨询您一件事。”
“你说。”
“如果一个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这是什么罪?”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要看情节。如果是蓄意的,可能涉及故意杀人罪。”
“要判多少年?”
“十年起步,最高可以到无期。”
我挂了电话。
站在路边。
头顶的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
我低下头。
开始整理手机里的所有资料——
车管所过户记录。小卖部老板娘的证词。
还有赵秀兰儿子那句话:
“她来找过我。”
我打开备忘录,写下了一句话:
“你每走一步,都以为自己算好了。但你漏了一样东西。”
下面加了一句:
“我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