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兴宇一说话,大家顿时就相信了。
沈清月气得狠狠推了我一把。
我再也撑不住,在他们的围殴,和病痛的折磨下,重重地摔倒在地。
然而,没有一个人对我偷来关怀的目光,反而一个个眼神中只有厌恶。
沈清月眼底的鄙夷更甚:
「怎么?被兴宇戳穿了你的真面目,你就开始装病装死了?」
「秦小阳,以前我还觉得你是一个好人,可如今,我只觉得你龌龊。」
「你就是不想给兴宇捐骨髓,所以故意想要杀死他的对不对?」
「如今被我们戳穿了,你就开始撒泼打滚,你真是太可耻了,亏得兴宇都伤成这样了,还在为你求情!你看看你,你还有人性吗?」
「你休想栽赃他,兴宇是什么人我们都知道,他善良,正直!」
「不像你,自私自利,思想龌龊!」
我躺倒在地上,看着他们一个个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眼底的嫌弃多到溢了出来。
他们懒得再跟我废话,吩咐保镖将我关起来,便不再管我的死活。
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围在傅兴宇身边,将受伤的他送去医院,对他嘘寒问暖。
而我,则被保镖们像死狗一样,拖进了昏暗的房间里。
禁闭室里没有白天与黑夜。
他们给我的食物,是所有人都吃剩下的,连狗都不吃的变质饭菜。
肮脏的碗里,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
「不吃?」那人冷笑一声,按下了电棍的开关。
滋啦!
蓝色的电弧瞬间击穿了我的身体。
电击贯穿神经,痛不欲生。
每一次我昏死过去,他们就用冷水把我泼醒。
他们逼我吃地上的狗食,逼我喝洗刷锅碗的泔水。
我的惨叫声在地下室回荡,凄厉得像是一只被凌迟的野兽。
我拍打着铁门,指甲崩断,鲜血淋漓。
然而,我的求饶声传到上面,却变成了另一种版本。
傅兴宇叹气道:
「爸妈,听我的人说,哥哥在里面闹得很凶,山珍海味送到他面前,他也一口都不吃。」
「说是绝对不捐骨髓,即便是饿死也不会捐的。」
「要不然还是算了吧,我死了也就死了,他可是你们的亲生儿子!」
大家气得浑身颤抖,表示要对我加重惩罚。
这期间,没有一个人来看过我,来验证过我是不是如傅兴宇说的那般。
我不知道自己在地狱里熬过了几天。
直到一个好心的保洁员看不下去了,她塞给我一个她带进来的馒头,打开了房门:
「今天是傅少爷出院的日子,他们都去医院为他庆祝了,家里没人,你赶紧走吧。」
「走了就别再回来了。」
我对她道了声谢,拖着残破不堪的身体,走出了傅家。
看着金碧辉煌的傅家宅院。
我又抬起头,看了眼湛蓝的天空。
我抹去嘴角的血迹,挺直了佝偻的脊梁。
再见了。
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