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看着依附在她身上的小姐姐面色苍白的样子,听见救护车鸣笛的声音,一刻也不敢耽搁,立马给人开路,把人送到了救护车上。
那一家三口看事情闹着这么大,想要趁机逃跑,但在场的人出奇的素质高,都挡在了他们面前,阻止他们离开。
女人有些发怵,硬着头皮道:“你们让开啊,我们要回家了。”
孟怡安伸出一只手挡在她面前,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回家?先去警察局走一趟。”
在场的观众中有不少无辜受害者,听见她这么说,也随声附和:“就是啊,警察都来了,你们走什么走!”
“今天这事,老子就算跟你闹上法院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熊孩子想要趁机逃出去,顾烟瑶眼疾手快,抓住了他的衣领子,把他拉了回来:“小朋友,哪里跑啊?”
“呜呜呜,我要回家,妈妈,我要回家,呜呜呜!!!!!”熊孩子又在使用她惯用的技巧。
顾烟瑶挑眉:“回家啊?那我还是劝你不要妄想了,说不定你未来几天都在警局里过了。”
周经理此刻也走了出来,手上的烫伤还没有涂抹药膏,上面的水泡大得吓人,他强忍着疼痛,问道:“警察来了吗?”
一位警察叔叔察觉到他的伤势,立即走到他的面前:“这位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麻烦帮我做一个伤情报告。”他强忍着疼痛,面色有些发白。
孟怡安在一旁补充:“还有刚刚被送上救护车的那位,麻烦也帮她做个伤情检查报告。”
警察叔叔已经搬来了救兵,派了人带着他去做伤情检查报告,剩下的则在原地给大家录口供。
“好了,等案件有了进展,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的。”终于,所有人都录完了口供。
警察叔叔看向最先报案的两人:“你们可能要跟我们走一趟。”
孟怡安和顾烟瑶表示十分配合。
于是他们带着两位证人和三位凶手回了警察局。
一路上熊孩子不停的哭闹,女人停的喊冤,那个男人则在不停的狡辩。
一直到了公安局都没有停过,警察叔叔在路上多次提醒他们要保持安静,可是人家根本就不听,一走进警察局就开始鬼哭狼嚎:“还有没有王法了,我们不活了!”
“你们凭什么听信他们的片面之言就给我们定罪啊!我们犯了什么错,要让你们押着我回警察局啊!”男人挣扎着。
熊孩子更是哭闹不止:“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呜呜呜呜呜!快放我回家!”
其中一位警察怒喝一声:“请保持安静,这里是公安局,不是你们撒泼打滚的地方,我们办案都是讲究证据的,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位坏人!”
“他还只是个孩子啊,他还那么小,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女人仍然是那副无理的样子。
男人倒是懂得多一点,知道今天的事情没有点赔偿时,过不去的,于是他非常“大方”地道:“我看今天这事确实是我儿子太贪玩了,这样吧,我们赔你们1000块钱这事就这样过去吧。”
孟怡安听到他这副言辞以后,都快被气笑了,指着自己被弄脏的裙子和外套:“1000块钱瞧不起谁呢?专属我这条裙子和这件外套加起来就有6000多了!除此之外,你们还缺了我们提前订好的餐,当时我们两个人的损失就有七八千,1000块钱就想了结这件事,想什么呢?”
顾烟瑶也在一旁随声附和:“除此之外,你们儿子弄伤了人,你总得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吧!”
警察叔叔给她们两个人一人倒了一杯水,让她们坐在椅子上:“二位先冷静一下,我们这边是要把他们三个带过去录个口供。”
孟怡安十分乖巧:“恰巧我今天晚上没有事儿,我就在这里等着,看什么时候能出结果。”
在审讯室内,女人坚称是她的儿子太调皮了,他年纪还小,不懂事儿,按照法律是不负法律责任的,火锅店里的损失全是他造成的,她没有义务赔付任何赔偿款。
男人那边的情况和她几乎是一模一样,只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从审讯室内出来以后,警察叔叔给他们两个当场来了一场普法教育:“未成年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其在犯罪过程中对受害者造成的筛选损失,人身损失,财产损失等损失应由其第一监护人来进行相应的物质上的补偿。在这起案件中,你们的儿子给火锅店的群众们造成的损害将由你们来赔付相应的补偿。”
女人当场就怒了:“屁,哪条规定上面是这么写的!”
男人也表示不赞同,瞬间火冒三丈:“我就不陪了,怎么着吧!”
警察叔叔:“……”
孟怡安听到这边的动静,走了过来,听见这句话以后,勾唇一笑:“我们会提起诉讼,噢,我说的是我们这些受害者一起提起诉讼。”
因为这其中有部分受害者受到了损害,但其所受损害的额度不超过5,000元,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以个人的名义提起诉讼的,除非他们联合起来一起向罪,一家三口提起诉讼。
警察叔叔也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心里暗自给她竖起大拇指,因为这些受害者们所受的损害程度不一样,有的是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的损害,可以按故意伤人走,有人是资源财产受到损害,可以按损害他人利益走。
但一个人的力量是十分弱小的,一群人就不一样了,要是一群人一起上诉,加上孟佳和顾家的律师团,能让对方赔的连底裤都不剩。
顾烟瑶十分支持她的决定:“如果在刚开始的时候,你们离开了18号座位并且支付我相应的赔偿款,我会选择不和你们计较,但是现在不一样,有什么事就和我们的律师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