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言情小说 > 后出轨时代 > 第157章 黑丝蟒蛇
  牛排是大春唯一喜欢的西餐品类。起初,吃牛排是为了辅助健身。专业人士推荐的菜单过于反人类。作为一个农村娃,他从小到大一直对红烧肉抱有绝对深厚阶级感情,干面包似的白水煮鸡胸实在是一道不低的门槛。而牛排,算是各种菜品中兼顾膳食自律和口腹之欲的最优选择了。根据一万小时定律,专家是练出来的。经济上越来越趋近于牛排自由的大春虽不敢说吃够了一万块,舌尖儿上的滋味尝多了,居然也对这道西洋菜品有了跟小鸡炖蘑菇一个级别的品鉴能力。位于爱都一层的这家西餐厅不算大,牛排出品的味道却很正。将主场转到爱都才一个多礼拜,这已经是第四次光顾了。每次在挥汗如雨之前,先给自己一个小小的激励,心情会畅快许多。凭他努力多年总结的人生经验,要做一件必须持之以恒的事,最合理的状态就是享受它的过程。一块色味俱佳的牛排刚好填补了身体和心情上不属于理性范畴的空缺。不管怎么说,健身也算修身养性的一种吧!这种激励实在不宜过多,更显著的作用都起在最难坚持的初期,走上正轨之后,反而要更加仔细的斟酌分量。除了舌尖上的这点愉悦之外,任何一点荤腥都应该倍加警惕。不是怕半途而废前功尽弃,而是一旦沾染了过多的诱惑,一定会喧宾夺主,继而三心两意,干扰了原本纯粹的快乐。尤其,是在爱都这种高级地方,进进出出非富即贵,浮华流转中除了珠光宝气就是荷尔蒙的味道。修身养性?八竿子也打不着,怕是连走路都要管住眼睛,加一份格外的小心。那为什么明知如履薄冰,还要以身犯险。这一点,大春自己也没想明白。难道真的如兄弟们在酒桌上总结的:再简单的事,一旦跟女人沾上了边儿,都会无可救药的复杂起来么?是啊!确实有点复杂。无论这个结论是否正确,海棠都必定是个让他一想起来就心情复杂的女人。这段时间,她卖房子卖疯了,早出晚归不说,即使回到家手里也放不下各种资料,手机更是叮叮咚咚响个不停。出乎意料却又着实令人稍稍安心的是,每次对话都能感受到她畅快甚至不乏激动的心情。或许对她并未彻底失望,或许心怀愧疚的愁眉苦脸本非所愿,又或许,卖房子的业绩着实不错……总之,那恢复了甜美可爱的笑容,生来就顾盼多情的大眼睛,即使不是为了取悦谁,也不由得让人赏心悦目。那张金光闪闪的vip会员卡,就是她在汇报完一个月的销售战绩之后,变戏法儿似的递过来的。理由嘛!当然是也想健身,请老公大人屈尊过来亲自指导,眼睛里的兴高采烈比卡片耀眼醒目得多。而更奇怪的是,接过会员卡的刹那,心头居然漫过一丝锱铢必较的羞惭。离婚的念头虽然从未明确的放下,可大春比谁都清楚,自打起了去许哥那里取经的心思,虽说并未收获类似醍醐灌顶般的传授,自己也全无茅塞顿开的悟性,一刀两断的决心却再难下定。就好像手里举着一把明晃晃的屠刀,刀下仰望着自己的却是一只懵懂无知的小羔羊。或许,正是这份羞惭作怪,才没费一句口舌就听从了安排。可是为什么,明明自己才是占理的那个,稀里糊涂的受了一点小恩小惠就成了心中有愧的那个了呢?不对,也不是心中有愧,而是……而是境界没那么高,表现没那么积极而已。可是,犯错的又不是自己,她连卖房子都没耽误,也算不上多积极吧!怎么就凭一张会员卡,就高风亮节先声夺人了?逻辑上既然无法想通,心里的那道关自然不可能轻易过去。即便不再像事发当初那样气闷愤恨,这点小恩小惠就轻易放弃原则,始终无法令人信服坦然不是么?况且人家业务依旧繁忙,指导云云都成了场面话,一次表现的机会也没给。哼哼,谁不是要脸的?少来这套!大春虽不是个认死理儿的人,却也是本本分分的农村孩子,从小到大都是知道要脸的。自懂事起,母亲就时时不忘处处留心的叮嘱他,男子汉,就要行的正做得端,不能让人在背后戳咱的脊梁骨。起初,大春并不十分确定母亲苦口婆心重复的话语是否意有所指,然而察言观色却是连小猫小狗都懂的生存本能。在男人们一闪即逝的诡秘眼神里,女人们故意压低的窃笑低语中,他未必比同龄的愣小子们更早懂得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究竟有着怎样可耻却神秘的细节,但那些讳莫如深的讥嘲究竟针对哪个方面的人和事,还是猜了个七七八八。那种事有个很难听却流传很久,别具意味的称呼,叫搞破鞋,而且并不是专门用来骂男人的。女人一旦贴上这个标签,似乎更加羞耻到没脸见人。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羞耻,是在小学五年级的一次放学后。母亲突然从外面回来,推开的房门“咣当”一下撞在墙上。“冯骚货!”听到这咬牙切齿的三个字时,大春正从里屋探出头,想要缩回去已经晚了。母亲显然没想到他放学在家,愣怔一下慌忙转身夺门而出,然而,那通红的眼眶和滑落的泪珠还是没能逃过儿子的视线。村里人都知道,母亲是个性子平和却十分要强的人,家里家外都是能手,待人接物更是绝不小气,也从未听说她跟人计较过什么,乡邻间的关系自然也处得极好。为什么,她会那样委屈,躲回家里咒骂哭泣?还有她离去时回眸一瞥的眼神,仿佛连自己也成了她的眼中钉。“冯骚货”三个字可谓妇孺皆知,还是第一次在母亲口中听到,带给大春的感受却是另一番刺痛和沉重。其实,那个女人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冯翠兰。“冯骚货”这个明显带颜色的外号如果不掺上些作料,一般是没人叫的。村人背地里都管她叫冯寡妇。冯寡妇是十里八乡最出挑的美人,乡下人讲话,简直就是下凡的仙女儿。当姑娘的时候,来说亲的不知踢破了多少条门槛子。可惜命运不济,十年里嫁了三个男人,一个不如一个不说,还都成了短命的死鬼。有死于车祸的,有死于癌症的,最后一个最奇葩,下雨天站在树底下,被雷劈断的树杈子戳在了后心上。命里克夫的流言甚至不需要特意炮制,比仙女下凡的美名传得更快。接连遭遇不幸的女人未曾收获一丝同情,反而被婆婆骂成生就一脸的克夫相,联合小姑子把她赶回了娘家。偏又父亲早亡,“冯寡妇”的名号也就被顺理成章的继承了下来,母女二人就此相依为命。所谓“克夫相”的显著标志,是冯寡妇眉间的一颗米粒大小的黑痣。可当大春终于懂得分辨仙女和凡人有什么差别之后,却怎么也整不明白,那颗痣到底跟死人有什么关联。如果非要说一颗痣有什么作用,恐怕也勉强算是一种提醒。提醒那些总要好奇的目光千万小心,别轻易陷入那眉目之间顾盼流转的潋滟波光里……“难道说,三个男人都是被那双眼眸吸光了阳气么?”大春每次看到那颗痣都会忍不住这样想。那天母亲的眼泪让他在羞耻之余,更多了一份难以言说的自责。而心中的疑问,直到她临走之前才显露出冰山一角。母亲是在大春上高一那年患肝癌去世的,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期。她的心思向来比父亲清明警醒,根本瞒不住,知道生存已然无望便一天院也不肯住,一分钱都不再浪费了,无比坚决的逼着父亲把她接回了家。父母都是本分的农民,再勤快肯干不辞辛劳,终究是土里刨食,家中的日子过得并不富裕。母亲当然是要把仅有的一点积蓄留着供儿子上大学。那也是她半辈子念念不忘的大愿。天可怜见,最后的那段日子正值寒假,大春有幸每天陪在她身边。一天半夜,他突然醒来,听见母亲气息微弱的跟父亲说话:“……哼……想管,也管不了了,这回可称你心了吧?我知道,她一直都惦记着你……”“春霞,你别说了……我……我混蛋!”父亲压抑的悲怆迸出哭音,黑暗中情绪近乎崩溃,沉重的哀伤渗透进房梁下静止的寒气直压下来,几乎令人窒息。然而在那一刻,大春的身体里却正流窜着一股燥热,浑身的肌肉仿佛刚刚从一场百米冲刺中卸下劲来,却只有一个地方累的几乎虚脱。手指打着颤往内裤里一摸,余温尚在,又黏又滑……他装做撒尿,披上衣服冲出门外。月亮巨大的光晕笼罩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