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我所料,三天后,张律师给我送来了法院的传票。
林父和林婷婷拿着当年的收养协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以十八年养育之恩为由,要求分割我亲生母亲留下的巨额遗产,甚至主张我的遗产继承手续无效,要求法院重新判定遗产归属。
“他们提交的证据里,全是当年给你交学费,买生活用品的零散票据,想以此证明他们尽到了抚养义务。”
张律师将对方的诉讼材料放在我面前,“我们这边的证据链很完整,完全可以应对,你要不要出庭?”
“我去。”
前世我就是被他们用养育之恩四个字绑住,一次次妥协,一次次退让,最后落得个惨死的下场。
这一次,我要亲自站在法庭上,跟他们做一个了断。
开庭当天,法庭里坐了不少旁听的人。
林父和林婷婷坐在原告席上,一见到我进来,就立刻红了眼,对着法官哭诉自己的不易,控诉我冷血无情,拿着数十亿遗产却抛弃养父母。
等他们说完,法官看向我这边,示意我方举证。
我站起身,将证据递给了法庭的书记员。
“我这里有几份证据,想请法官和旁听的各位都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