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野兽的直觉,剑齿虎知道金毛狮子很强,非常强,对方仅凭气场就能震慑丛林里所有猛兽。他带给他的感觉比幻龙更危险。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竟然供养着一个漂亮到极点的雌性,那雌性比雷诺部落首领的伴侣还要美丽一万倍,却愿意委身一头返祖兽。试问没有绝强的实力,谁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剑齿虎坚定不移地相信金毛狮子一定有过人之处。
  事实证明他的猜测是对的。金毛狮子走到湖边,把漂亮雌性轻轻放在柔软的草堆上,然后潜入水底。过了一会儿,平静的湖水掀起一阵阵巨浪,还有鲜红的液体掺杂在惨白的浪花中,场面非常可怖。
  剑齿虎担心吓到那只雌性,想从藏身的树梢跳下来,却见雌性抬手掩嘴,打了个哈欠,脸上只有意兴阑珊和百无聊赖,哪见半点惊俱。他脚步停顿,恰在这时,一个巨浪翻滚着冲向岸边,眼看就要把雌性吞没,对方却以肉眼难辨的速度避开,眨眼间跃上十几米高的巨木。
  这敏捷的反应和远超常人的弹跳能力,令剑齿虎看得呆滞。凭这名雌性的身手,一个人在丛林中生活压根没打问题,哪需要依附一头返祖兽?他与金毛狮子在一起难道是真爱?想到这里,剑齿虎又是心酸又是希冀。心酸自己没有伴侣,希冀在遥远的未来,自己也能凭借个人魅力俘获一个雌性。
  返祖兽都是雄性,没有雌性,他们要想繁衍下一代,只能寻找雌兽。但雌兽毕竟是野兽,没有灵智,与它们交配的感觉一言难尽。剑齿虎黯然神伤,长长叹一口气。
  与此同时,赵玄拖着一条十吨重的幻龙游上岸,还有几只幻龙在不远处的水面冲他咆哮,看似凶狠,实则眼里满是惧意。它们被金毛狮子的利爪挠得皮肉翻卷,遍体鳞伤,鲜血染红了半个湖泊,对方却连根毛都没掉。
  幻龙是两栖动物,虽然离不开水,却能在方圆百里之内任意活动。为了避免成为幻龙的食物,湖泊周围是禁区,没有野兽或兽人愿意踏足。故而就算赵玄弄出这样大的动静,雷诺部落也迟迟没派勇士过来査看。他们还以为是两只幻龙在争斗。
  赵玄咬掉幻龙身上最嫩的一块肉,放置在一旁,然后嘶吼着让剑齿虎过来。剑齿虎跳下树,慢吞吞走到金毛狮子身旁,俯下身,脑袋磕在前爪上,做出臣服的姿态。听见狮吼声而赶过来的群兽纷纷趴伏在地上,浩大的场面活像叩见帝王。徘徊在湖面上的几只幻龙不敢再闹腾,灰溜溜地潜入水底,迅速离开。
  赵玄用尾巴卷起暗自发笑的爱侣,慢悠悠离开,确定附近没有兽人,也没有返祖兽,这才把幻龙肉扔进空间戒指。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亲爱的,你越来越酷炫了。”
  周允晟再也忍不住,眯着眼睛笑开了。蠢狮子想干吗,占山为王?瞧瞧,又开始尿上了,这是把雷诺部落当成他的领地,领地里的返祖兽被默认为小弟的节奏啊。
  赵玄抬头挺胸一声嘶吼,要多威风有多威风,令周允晟笑得更大声,抱住他脑袋一顿乱揉。一人一兽再不耽误,径直朝大海奔去。
  雷诺部落当晚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他们发现矿洞里的红晶不见了。究竟谁有那个能力一次性偷走几十吨重的晶石?他们原本怀疑是返祖兽,但被盗走的晶石体积巨大,还散发着红光,白天不显,一到夜晚根本藏不住,那可是能把整座森林照亮的光芒。
  部落首领并不着急,他知道无论是谁偷走红晶,肯定跑不远,到了晚上循着亮光找到。然而夜晚降临时,森林里一片漆黑,根本没有预想中红光冲天的景象。也就是说,矿洞里的红晶不是被盗走了而是消失了,彻彻底底。
  部落首领又是愤怒又是惊惧,因为祖巫告诉他这很有可能是兽神的手笔。雷诺部落日益强大,把别的部落的人当成奴隶使唤,甚至临到食物稀缺的冬季,还会宰杀他们做成肉干。被他们抛弃的返祖兽更是成为狩猎的主要对象。
  吃掉那么多同胞,自然会惹怒兽神,红晶的消失就是兽神的惩罚。祖巫害怕了,跪在兽神像前祷告。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世界上还有空间戒指这种东西,只能把一切无法理解的现象归结为神迹。
  部落首领不得不象征性地释放一批奴隶,留下的都是青壮年雄性。他需要这些奴隶继续帮雷诺部落开凿出一个新的矿洞。很显然,就算是兽神降罪也无法打消他的贪欲。当他忙着安排开矿事宜时,并未发现领地内的返祖兽循着金毛狮子的尿味向东部森林迁移。
  他们一走,一大群野兽也相继离开,当首领回过神来时,部落里的勇士已经接连好几天无法打到猎物。不过这并没有关系,为了交换红晶,别的部落自然会进贡食物。当他们心安理得地享受红晶带来的便利时,压根没想到安逸的生活会剥夺勇士们的血性和生存能力。
  他们空有等级却没有实战经验,一旦与别的部落交战,便会一败涂地。更糟糕的是,红晶摧毁了他们的生育能力,令他们无法拥有基因优良的后代。随着时光流逝,早晚有一天,他们要承受滥用红晶的苦果。当然,别的部落也难逃一劫。
  周允晟已经预见到这些部落的未来,但他不想说,也不能说。花了半个月时间,他与蠢狮子平安来到海边,找到最大的一个人鱼部落,用红晶换取五百斤盐,并在无人的时候收入空间戒指。这样就不用每隔几个月跑一次,省了很多麻烦。
  人鱼部落非常闭塞,只要给足红晶,他们什么都不会问,还会催促你快点离开。周允晟和蠢狮子不得不打消晒日光浴的想法,买了几条咸鱼干后慢慢往回走。
  与此同时,坤的伤口正一天天恢复。小鹌鹑没想到兽人星球的草药不但个头比地球大,连药效也高出地球几十倍。本以为没有抗生素绝对好不了的伤口竟然愈合了,长成一条粉色的疤。
  小鹌鹑很高兴,用炭头把行医记录写在一块石板上,仔细地收进一口大箱子。这是白为他做的箱子,木头刨得非常光滑,工艺比起现代的木匠也不差。要知道返祖兽的爪子比手术刀还要锋利。
  坤轻轻抚摸伤疤,眼里没有对小鹌鹑的感激,却也少了许多怨恨,毕竟这些天都是对方在照顾他,还很细心周到。他依然不相信是小鹌鹑治好了自己,只以为是神血发挥了作用,但作用得太晚,没能让艾迪亲眼看见。
  想起艾迪,他心头一片柔软,正想与小鹌鹑告辞,树下却传来白的吼声,还有一道陌生的嗓音插入进来,似乎在与白打招呼。这里竟然还有别的兽人?难道不是只有小鹌鹑和白吗?
  他以为小鹌鹑为了活命委身给一头返祖兽,心里其实很看不起他的自甘堕落。但是紧接着,他又想起另一个自甘堕落的雌性,于是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怪不得树上造了两座屋子,原来还有一对儿伴侣也住在这里。
  说老实话,他很喜欢这种树屋,比洞穴干燥,空气也流通,异味散得很快,还有许许多多奇怪的东西,用起来都很方便。如果能把如何打造这些东西的知识带回部落就好了,光是看着,他也弄不明白该怎么做。
  坤暗暗打着主意,见小鹌鹑激动地跑出去,也立即跟上。两人顺着绳梯滑落,就见一只强壮的金毛狮子驮着一名身穿鱼皮裙的雌性慢慢走来。
  “接着。”
  雌性笑得非常爽朗,抬手扔了一个鱼皮口袋过来。
  小鹌鹑眼捷手快地接住,打开一看顿时乐坏了,又跳又叫像个疯子。是盐啊,这么重,至少得有五十斤吧,足够吃好久了。男神果然给力。
  白也很高兴,人立而起把小鹌鹑扑倒,细细舔他的脸颊和锁骨,目中满是宠溺。坤看着一人一兽的互动,不知怎的有些不舒服。他能感觉得到,小鹌鹑不像以前那样依赖自己,也不再对自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现在他有了白,无论说出怎样难以理解的言论,白都会认真聆听,然后频频点头。他无法开口回应,但他理解的目光便是小鹌鹑最需要的东西。小鹌鹑一天比一天喜欢他,把曾经给予坤的热情,全转移到白身上。
  因为小鹌鹑的青睐而总是被族人调侃的坤心中有些酸涩。但他很快就压抑住这种奇怪的感觉,走上前与刚回来的雌性说话。能一次性买到那么大一袋盐,对方很有手段。为了树屋,为了弄清楚这一对儿人兽情侣的底细,他必须留下来查探清楚。
  坤拐弯抹角地向周允晟打听他们是怎么弄到红晶的,又是用多少红晶交换那么多盐,眼睛里不断闪烁刺探的光芒。
  周允晟从来就相信人性本恶,若人性生来是善的,也无须制定什么法律道德来约束人的行为。兽人星球的原住民还处于蒙昧状态,但私欲却一点也不比现代人少,相反,他们坏得更直接,更肆意,一言不合愤而杀人的比比皆是,抑或饿得狠了,连族人都吃。像坤这样想用友好和善的表象来掩饰自己真实意图的兽人当真凤毛麟角。
  他的伪装还不足以欺骗周允晟和赵玄,用来糊弄小鹌鹑却绰绰有余。只可惜周允晟三缄其口,小鹌鹑并未随行,也问不出什么东西。坤接连试探了几次,发现金毛狮子很讨厌自己接近这名神秘的雌性,目中已隐隐露出杀意,这才消停了。
  树屋下搭建了一个只有灶台的简易厨房,四根圆木将顶棚支撑起来,东南西北四根横梁上挂满了周允晟带回来的咸鱼干,味道十分“销魂”。周允晟和赵玄掩面而走,小鹌鹑却站在廊下嗅闻,脸上的表情非常陶醉。
  “没想到人鱼族还会做咸鱼干,我们晚上吃咸鱼茄子煲吧?”
  他用力握拳。
  “茄子是什么?”
  坤好奇地询问。小鹌鹑流浪在外过得竟然如此滋润,并不像他想象中的朝不保夕、忍饥挨饿。他们的食物非常丰富,甚至比在部落时吃得还好,许多食材他连听都没听过。可见小鹌鹑对部落没有归属感,竟然藏私。想到这里,坤眸色微微一暗。
  “茄子就是你们说的紫果啊。我告诉艾迪那个能吃,艾迪却说有毒,不让我摘,他还把我的兽皮口袋撕破了,把所有紫果踩得稀烂。”
  说起这个,小鹌鹑就是一肚子火,紧接着又道:“还有西红柿,也就是你们说的朱果,那个能吃,而且味道好极了,艾迪也说有毒。我偷偷摘了几颗被他发现,他就污蔑我,说我想对部落里的勇士下毒。要把我赶走。我试吃一个给他看,他依然不相信,说我没死只是命大。”
  巴岩部落的食物还处于共同分配阶段,雄性打回来的猎物,雌性采回来的野果,都要摆放在一起,由祖巫和首领进行分配。祖巫年老体衰,艾迪就取代了他的职责。他非常嫉妒小鹌鹑,不想让对方的风头压过自己,故而就算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也不会采纳,更不会让族人去尝试。那只会证明小鹌鹑的判断是正确的,从而为他博得大家的尊重和信任。
  他把小鹌鹑指出的几种食物暗暗记在心里,等弄死了小鹌鹑,他再指点族人,让他们更崇拜自己,也方便自己顺利承袭祖巫之位。其中的弯弯绕绕,小鹌鹑想不到,坤却是不愿想。在他心里,艾迪是善良的、诚实的、热心的、完美无缺的存在。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族人,没有半点私心。若是食物果然能吃,他不可能阻止小鹌鹑,更何况巴岩部落的祖祖辈辈都说紫果和朱果有毒,难道他们全都错了?不可能,所以只能是小鹌鹑错了。艾迪阻止他,反倒是救了全族。
  这样想着,他替艾迪辩解道:“我们的祖先在这里居住了几百年,有多少人因为误食紫果和朱果而死去,你知道吗?那些果子是真的有毒,你千万别再尝试了,上次没出事,有可能是果子还没熟,毒性不太大。你做事一向毛糙,真该向艾迪好好学学。”
  有人因为食用了茄子和西红柿而死去?这话是不是搞笑?周允晟扯唇,目中满是讥讽。他知道,在大自然中,色彩越艳丽、造型越奇特的物种越是有毒,可能巴岩部落的祖先就是凭借这一点来判断果实是否能吃。他们坚信茄子和西红柿有毒,为了告诫后代,自然会编造几个危言耸听的传说,譬如“某某某就是吃了这个死的,你千万别吃啊”等等。这些话一代一代传下来,可信度也就代代加强,以至于再也没人敢去尝试。
  与来历不明的雌性比起来,自然先祖更值得相信。巴岩部落的人接受能力很低,就连红薯这种外表朴实无华、看上去一点毒性都没有的食物,也是让几只兔子连吃了三个月才敢推广。说好听点是巴岩部落的人比较谨慎,说难听点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现在还要加上一条恩将仇报。
  为什么要叫巴岩部落呢?叫白眼狼部落不是更贴切?见小鹌鹑被坤一席话气得发抖,周允晟笑道:“行,晚上就吃咸鱼茄子煲,那个西红柿也多摘点,让大家尝尝,反正我们不怕死。”
  坤被他讽刺得脸色发绿,小鹌鹑一下就笑了,带着白欢欢喜喜去挖野菜。他就知道男神跟别人不同,特别有眼光。
  坤觉得很憋屈,告诫道:“你们不要相信小鹌鹑,他这个人有点奇怪,总是喜欢把有毒的东西给别人吃。我记得有一次他煮了一碗黑水给部落里的小孩喝,说是能治病,结果那孩子拉肚子拉了三天三夜,差点死掉,还是艾迪和祖巫极力求情他才没被愤怒的族人打死。”
  说这么多已经够了,如果这名雌性不傻,应该不会再轻易相信小鹌鹑说的话。他是出了名的惹祸精,三天两头有族人放言要打死他。回忆起小鹌鹑那些“丰功伟绩”,坤摇摇头,暗叹一声。
  周允晟却一点儿也不理解他的苦心,竟然拊掌朗笑起来,他能想象得到小鹌鹑分明要救人却被围殴的场面,太滑稽了,这孩子做事从来不带脑子。赵玄也“呜呜”两声,目中没有猜忌,只有满满的笑意。
  坤弄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他说的难道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去而复返的小鹌鹑正巧听见这番诋毁,眼眸明明灭灭,好半天不曾出声,直到白跑过来,用大脑袋顶了顶他屁股,他才走进简易厨房,把挂在梁上的兽皮口袋取下来。
  “那不是毒药,是救命的药,为什么你们不相信?那孩子便秘,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排泄了,皮肤发黄,脸上长斑,肚子肿胀且坚硬如石,再不让他排泄,他会死掉。我最后解释一次,你们爱信不信。”
  反正男神一定会相信我的,是吧?他用幼兽一般水润晶亮的大眼睛朝男神看去。
  周允晟还在笑,摆摆手让小鹌鹑赶紧走:“还愣着干什么,等你回来做饭。”
  这句话胜过千言万语,小鹌鹑响亮地答应一声,骑在白身上颠颠去了。
  坤拿这群人无法,也就不再多劝。反正他绝不会吃小鹌鹑经手的食物。要知道为了防止他下毒,部落里的雌性从不让他接近烹煮食物的火堆。若非他指出几样能吃的植物块茎,将功抵过,他早就被驱逐了。
  “我出去打猎。”
  坤掰断一根树枝,用锋利的爪子将前端削尖,做成长矛。
  赵玄撕吼一声,表情很是不悦。周允晟尽职尽责地翻译:“在我的领地上,不允许巴岩部落的人打猎。要么死,要么滚出去。”
  坤温和的眉眼瞬间凛冽起来,怒道:“原来东部森林的兽潮是你们搞的鬼。”
  赵玄尾巴一甩,将坤远远抽飞。好在雄性兽人皮糙肉厚耐摔打,撞上一棵大树后掉落在地上,只是额角破了点皮,并无大碍。他用长矛支撑着自己,怒气勃发的表情已被惊惧所取代。
  “想死还是想滚,你可以选。”
  周允晟不厌其烦地重复。对一心求死的人,他还是比较宽容的。
  坤迅速收敛起所有情绪,说道:“对不起,刚才是我冒犯了。我已经被族人抛弃,没有地方可去。我既不想死,也不想离开,我想留下。对不起。”
  话落他跪在地上,双手平贴地面,额头抵住手背,做了个臣服的姿势。
  这人不但脸皮厚,有城府,还很能屈能伸,是个人才。周允晟冷笑一声,带着蠢狮子爬上树屋休息。
  坤跪了很久,确定一人一兽并未有驱赶自己的意思,这才慢慢站起来,英俊的脸庞扭曲成憎恨的表情。若不是小鹌鹑刮掉神血,他怎会沦落到被族人抛弃的地步?也不知道谁补了自己的缺,成为艾迪的第二伴侣。若想把艾迪抢回来,他必须为部落建立足够的功勋。
  那雌性既然能带回来这么多盐,身上必定不缺红晶,若是能把红晶和房屋的建造方法弄到手,他便能风风光光地回到族地。这样想着,坤立刻释怀了,心平气和地朝附近的湖泊走去。木棚子里挂了那么多咸鱼干,看来这些人的主食是鱼肉,他捞几条鱼吃总可以吧。
  鱼肉多刺、味腥、卡喉,除非饿得快死了,坤从不吃那玩意儿,没想到有一天竟要以此为生。他一路走一路腹诽,心中淤积的怨气也就越浓,走过那条等同于禁地的小溪,遥看远方自己曾居住的绝壁,越发怒火狂炽。
  若是这头金毛狮子没来,东部森林依然是巴岩部落的领地,他们何至于用珍贵的雌性去交换在北部森林打猎的资格,何至于与达达部落产生流血冲突?若能杀死那头狮子就好了。坤垂眸,掩饰目中流泻的杀意。
  但他知道自己单枪匹马,根本无法杀死金毛狮子,只能智取。思来想去,他眼睛微微一亮,顿时笑开了。他们不是对小鹌鹑深信不疑吗?那么等小鹌鹑摘回紫果和朱果,他只需冷眼旁观就够了。
  等这些人全被毒死,他便能进入他们的树屋搜索红晶和食盐,然后带着这两样珍贵非凡的战利品回去与艾迪结契。坤越想越美,步伐也变得轻快很多。
  周允晟刚进入树屋,就被蠢狮子摁倒在铺着柔软鲨鱼皮的木质地板上,兽皮裙被他粗糙的舌头卷走,露出挺翘饱满的臀部和修长笔直的双腿。
  “嘶,慢点!”
  感觉到蠢狮子的舌头迫不及待地顶开臀缝,朝蜜穴里探,小肉刺一下一下刮着肠壁里的嫩肉,感觉又痛又麻,他连忙出声提醒。
  赵玄急切的动作微微放慢,一只前抓按住爱侣雪白的臀肉,不让他翻身,一只前爪刨开他并拢的双腿,露出私密处。粉嫩的蜜穴已经被他舔得湿滑无比,沿着臀缝往下,隐隐有两颗圆球贴在地板上,被挤得变了形,看上去十分可爱。
  赵玄将舌尖从蜜穴中抽出,沿着臀缝舔到圆球,听见爱侣性感的呻吟,才将他翻转过来,含住他早已挺立的玉茎徐徐吞吐。
  周允晟挺腰抬臀,把自己送进蠢狮子嘴里,一只手撑着地板,一只手探入湿漉漉的蜜穴,反复抽插开拓,两条雪白的长腿弯曲分开,正因为太过密集的快感而轻轻打颤。
  “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他已探入三指,后面空虚得厉害,见蠢狮子还在舔弄自己玉茎,不得不哑声催促。
  爱侣热情的反应令赵玄发出低低的咆哮,像是得意,又像是愉悦。他吐出不断渗着黏液的玉茎,将自己庞大的身躯慢慢下压,蓄势待发的灼热硬物顶住穴口,一寸一寸刺入。
  巨大的前端将穴口的褶皱抻平,感觉有些难以承受。周允晟尽量放松身体,一边做着深呼吸一边收缩后穴,把蠢狮子的巨物吞进去。疼痛渐渐被酥麻取代,还有一股难以言喻的空虚,他咬牙,两条雪白长腿盘在蠢狮子腰间用力下压,让他整个撞了进来。
  空虚感顷刻间消散,由于蠢狮子的阳根太过巨大,竟将周允晟平坦的腹部顶起一块,粗长的形状清晰可见。他一只手摁住凸起的腹部,一只手拽住蠢狮子厚实的鬃毛,哑声道:“动啊蠢货,还愣着干吗,等吃饭?”
  吃什么饭?吃你就够了!赵玄低吼一声,快速抽动起来,两颗巨大囊袋不断拍打爱侣雪白的臀肉,发出清脆的“啪啪”声。
  周允晟腹部一会儿隆起,一会儿平复,最敏感的一点总是被狠狠攻击,接连不断的高潮令他脑袋发晕,眼前发白。他双腿早已从蠢狮子腰间滑落,绵软无力地摊放在地板上,腰肢被撞得酸软,臀肉被撞得乱颤,胸前两点红樱被舔得肿胀起来,看上去十分凄惨。
  但他嘴上却不肯认输,除了“嗯嗯啊啊”地呻吟,就是嘲讽蠢狮子没吃饱饭。
  赵玄最爱的便是他不服输的性格,尤其是在床上,鼻头“吭吭哧哧”地喷着气,似乎在笑,腰臀像打桩机一般猛力夯入,快速抽插,好叫他哭着喊着求饶。
  周允晟绝对不可能求饶,他握紧玉茎的顶端,把喷发的欲望憋回去,后穴却有节奏地收缩吞吐,使层层叠叠的媚肉绞紧蠢狮子阳根,试图将他夹出来。
  一人一兽起起伏伏地律动,做到一半背转身,从后面顶入,“咕叽咕叽”又是一阵抽插,直插得后穴一片黏腻,滴滴答答往下滴着淫液才双双低吼着喷发……
  事毕,赵玄把爱侣身上的白浊舔干净,又用舌尖勾出他红肿蜜穴中的黏滑液体,尽数吞吃入腹,这才满意了,将爱侣扒拉进怀里闭眼小憩。周允晟咕哝一声,慢慢睡去。
  一个小时后,小鹌鹑和白拎着一大包蔬果回来。坤听见白的吼声,也背着一条上百斤的大鱼回到树屋下,解开湿透的兽皮裙拧水。
  巴岩部落的人常常光天化日之下遛鸟,小鹤鹁早就看习惯了。赵玄却从未经历过原始部落的群居生活,看见赤身裸体的坤,立即把刚下到地面的爱侣拦住,用一只前爪捂住他眼睛,然后冲坤发出愤怒的咆哮。
  坤莫名其妙,小鹌鹑却回过味来,立即说道:“金毛狮子让你赶紧把兽皮裙穿好,免得男神看见了长针眼。以后注意点,不要跟男神套近乎,金毛狮子醋劲儿可大了。”
  最后一句话完全是有感而发。
  坤连忙把兽皮裙裹上,然后频频道歉。
  赵玄冲他喷出一股鼻息,表情依然不满,却没再发飙。周允晟摘掉眼睑上沾着的几根金毛,仿若无事地走进简易厨房。
  “这是什么?”
  他拿起一颗鲜黄的果子,仿佛很好奇。
  “这是酸果,能把牙齿酸掉。我们从不吃这东西。”
  坤对小鹌鹑的不着调很无奈。告诉过他多少次酸果不能吃,他每回看见还是要摘回来,难怪艾迪一定要与他同组出去寻找食物,就是为了看管他。
  “你们不知道吃法而已。柠檬若是运用得当能让食物的味道提升好多个层次。”
  小鹌鹑最近也越来越烦坤了。以前远远看着,觉得坤成熟稳重,不多话,是个好人。现在每天近距离相处才知道对方有多么固执。他认定的东西绝不允许任何人反驳。
  不过算了,他现在不需要这些人的认同,因为他有男神,有大狮子和白,足够了。看见男神把柠檬硬塞进大狮子嘴里,酸得大狮子浑身的毛都炸了还不敢反抗,他快活地笑起来。
  白抖了抖,发现小鹌鹑看自己的目光不对劲,连忙跑开,小鹌鹑拿着柠檬追过去。两人两兽尽情玩闹,反倒衬得坤格格不入。
  他尴尬万分地站了一会儿,这才蹲下身研究用黄泥和石块垒成的灶台。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只得摇摇头,背着自己猎来的大鱼,找到一块平地生火烤制。鱼很大,需要不停翻面,否则这里烤焦了那里还没熟,很难掌握火候。
  部落里的食物都是雌性处理的,雄性只要负责狩猎和吃,像烧烤这种事,坤不说从来没干过,但的确很少插手。闻见一阵阵焦糊味,他有些心烦,加之鱼肉就算熟了,那股腥气也不散,更令他胃口全失。他默默忍受着,甚至有些期待,因为小鹌鹑正把切好的紫果和咸鱼干放进龟壳里煮,又另外洗干净一个龟壳,用来煮朱果。只要他们吃下这顿午餐,过不了多久,他就能带着他们的遗物回部落。
  至于树屋的建造方法,把祖巫带来看一看,他那么聪明,应该很快就能学会。这样想着,坤冲“嗞嗞”冒着油星的烤鱼笑了一下,心情很是不错。
  不多时,一股浓郁的、坤从未闻过的香味在空气中蔓延。他说不出这香味到底有什么玄机,只知道自己很想用力抽动鼻子,把它们全吸进肺里,舌头更是不受控制地分泌出大量唾液。
  周允晟和赵玄一左一右守着灶台,眼里冒出绿幽幽的光芒。他们已经很久没吃到过精心烹制的菜肴了,小鹌鹑的手艺真不是吹的,简简单单的食材也能被他做出非凡的味道。
  “香吧?别急,很快就好了。老实点,否则等会儿没你的份。”
  见白伸出爪子去刨龟壳,小鹌鹑轻轻拍了他一下。
  白“呜呜”低吼,频频点头,像是在承认错误,惹得小鹌鹑愉悦地笑起来。
  现在的坤很纠结。他万万没想到紫果和朱果煮熟后会那么香,香得一点不像是毒果。他捂住嘴,偏过头,试图逃开香气的诱惑。
  “好了,开饭了。坤,你来吗?”
  二十分钟后,小鹌鹑把煮好的菜端下灶台,摆放在一块石头削成的圆桌上。他礼貌性地招呼坤一声,实则并不真心欢迎他的加入。坤毕竟是外人,有他在,团圆饭的气氛都破坏了。
  好在坤这个人很识趣,指指烤鱼,表示自己吃这个就够了。他把泛滥的口水吞下去,一边翻转鱼肉,一边不着痕迹地盯着狼吞虎咽中的两人两兽,希望下一秒他们就毒发身亡。但是很可惜,直到鱼都烤焦了,他们还好好的,而且面颊越来越红润,显然是吃撑了。
  “好饱,出去溜达一圈,消消食。”
  将一桌子菜扫荡干净,小鹌鹑邀请男神去森林里散步,两只兽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身侧。
  没中毒?不,也许毒性发作得慢,再等等。坤盯着一行人远去的背影,表情非常失望,片刻后又振奋起来,撕掉一块鱼肉啃食。为防被鱼刺卡住,他吃得很慢,一股腥气丝丝缕缕钻入鼻孔,令他几欲作呕。
  丛林里明明有那么多野兽,肉质都比鱼肉鲜美,还没有异味,为什么只吃鱼,不吃它们?这块林地就算被金毛狮子占领了,那也是暂时的,它曾经养活了巴岩部落的先祖,今后也将养活无数后代,它永远属于巴岩部落。
  坤扔掉一根鱼骨,阴恻恻地笑了。他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想象自己拖着金毛狮子和冰焰虎的尸体回去,将受到族人怎样热烈的欢迎。他杀死了两只拥有高等血脉的猛兽,得到一袋食盐和许多红晶,还为族人夺回东部森林。这些功勋足够他取代首领,成为部落的第一勇士。
  只可惜白日梦终究是白日梦,当坤以为两人两兽已经毒发身亡。死在林中时,他们竟然回来了,一点儿也没有中毒的迹象。他们互相道别,然后爬上树屋小憩,并不理会表情僵硬的坤。
  坤等了又等,从中午等到晚上,又从晚上等到第二天早上,看见顺着绳梯滑下来,显得精神奕奕的小鹌鹑,他终于意识到,也许紫果和朱果真的没有毒。
  但是怎么会?难道先祖的话是错的?坤握拳,眸色无比暗沉。他不断告诉自己,先祖没有错,也许毒性太小了,他们没感觉而已,再等等,再等等。
  小鹌鹑对坤的反常一无所觉,还好心地说要帮他造一座树屋。周允晟却对他丰富的内心戏洞若观火。为了让坤更难受,他吩咐小鹌鹑接连做了五天的茄子煲,吃得蠢狮子和白毛色都快发紫了才摆手,说自己吃腻了,换一样
  小鹌鹑大松口气,与白屁颠屁颠地跑进森林找蘑菇。前几天下了一场雨,湿润的地表接二连三冒出许多蘑菇,种类应有尽有非常丰富,正好摘来炖一锅蘑菇汤,给男神改善伙食。
  已经五天了,不,应该是六天,这些人不但没死,还越吃越彪壮,坤没法欺骗自己紫果和朱果有毒,但他又不想承认自己判断错误,所以即便馋得要死,依然独自坐在一旁烤鱼。只是无论吃掉多少鱼肉,饥饿的感觉一直萦绕心头,难以驱散,他对小鹌鹑带回来的新奇食材越来越好奇。
  这天,看见小鹌鹑从兽皮口袋里倒出来的一堆蘑菇,他终于安心了,严肃开口:“这些东西绝对不能吃,有毒。我亲眼看见有人吃了这种东西死掉,亲眼。”
  他格外加重了“亲眼”两个字的读音,以强调自己这回不是道听途说。
  “有些蘑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