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穿越三两事最新章节列表 > 第1章 代写先生
  走在大路上拾得银两若干。花了一两,置办全身行头一套,花去一两购买笔墨纸砚和桌椅一套。花去一两租的一间简陋房间,花去一两买的生活必需品。剩余散钱放入口袋。
  穿好衣服打扮整齐,背上那装着笔墨纸砚的包裹。吃着油条喝着豆浆晃晃悠悠的走出门来。走到杂货铺买几个小马扎和一张小桌子。来到前几天在小吃一条街看好的位置摆下小马扎和小桌子,在桌子上铺好笔墨纸砚。抽出钓鱼竿把做好的条幅绑在桌子腿上,上面写到: 代写家书,代抄书文,代写情书,然后把代写情书又划掉了,价格实惠,童叟无欺。
  弄好家伙事,往小马扎上一坐,手里捧着一本泛黄的书本,在那里眯着眼睛看起来等着生意的来临。
  “这人只要是倒霉了,喝口凉水都能噎死!”两米之外,卖包子的大婶用一句经典的俗语打开了春光明媚的一天,“李老头家的大姑娘——昨天去她大姨家串亲戚,晚上回来的时候路过前边的小拱桥,在桥口和张家媳妇说了几句话后走到桥尾人就消失不见了,今天一大早李老头就去报官了。官府的人派出去找了一圈,最后看见他姑娘死在的桥下边。你说怎么着?这怪不怪啊,只是一段短短的桥,人上一秒还在走路说话,下一秒就死在了桥下边。人这就说死就死了啊!”
  三米外卖油条的大嫂咂着嘴接话儿:“谁说不是呢?世事无常,谁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呢?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本来好端端的一个姑娘,说死就死了!这老天爷做事儿啊,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是猜不透的!无量天尊!”
  无量天尊,老天爷行事,真是凡人难料。短短的一段桥就能把活人变成死人,短短的几步路,都能让一个人穿越未来,跨越时空,你就说这事儿怪不怪吧。
  说怪吧,你也没人诉说,因为说了别人也不会相信。所以啊,这个倒霉悲催的只能去认命了。不认命又能怎么办,也没有地方去说理去。找官府?官府会当你是个傻子然后把你乱棍打出去,找老天爷?谁知道这会老天爷又在找哪个倒霉悲催的给他安排一次奇妙的履行呢。
  那么这个倒霉悲催的人是谁呢?只能是我,只有是我。
  就是前几天吧,倒霉悲催的我半夜里发烧发高烧,然后家里也没有了退烧药,我只好忍着发烧带来的不适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外面的24小时营业的药店里去买。看了看手机凌晨1点30分,外面起着大雾,能见度大概只有看手机的距离。然后我摇了摇被烧的有点头疼的脑袋,一步一摇的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脚下一顿,感到眼前一黑。人不见了。掉进没有盖子的井里了。
  然后感到心脏一疼,在那么的一瞬间,我想到了很多很多,但是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呢、我还能撑到有人发现我么?我还能获救吗?
  在当我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一座破庙里躺着,衣衫褴褛,腹饥难耐,经过一番鉴定,知道自己是在一个饿死了的小叫花儿的身上又活了过来,幸好他也是个男人,万一是女人的话还真不适应。而且洗过脸后在河边照了照发现还是个长得很不赖的男人,于是也就没什么可去要求的了。好在我人虽没什么优点,但是对待世界是友好的,不会怨声载道,想着:我这是穿越了?随后又想到:来都来了,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能不能回去,还能怎么着?重要的是当下,先努力的活着白,你还能怎么着?现在头等大事就是先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
  于是,很幸运的我捡了一些银两然后我就这样坐在了清风朝江南虞城闹市区小吃一条街的街边,夹在一群大娘大嫂大婶中间,干起了我在古代唯一能试试的活:代写先生。
  是的,“先生”。这肉身的底子很好,不明白怎么就做起来乞丐,想不明白,就好像想不明白我怎么会在这里重生。
  说起做代写先生这个职业,我还是有信心的。我在原来那个时空的爷爷是一个书法大家。从小就打着让我磨炼性格,培养气质这一块去学习书法。以至于在那个时空里面的各种书法大赛拿过各种大奖。即使现在来到古代了,我对自己的书法还是有底气的,古人也是普通人也有很多目不识丁的人。再说我是打小就开始练字,没有道理比不上古代人的书法。
  幸亏当时听爷爷的话了去好好练习书法,有这么一个手艺。不然我只能去继续去干乞讨大业做个乞丐了。
  代写先生的职业虽然不是什么挣钱的职业,但好歹饿不死人啊。昨天就靠着给人代写家书赚了二十文钱,勉强填饱肚子了。不过看样子今天的运气就不行了啊,眼看着就要到吃饭的点了,还是没有生意。
  我不着急,先看书。
  正看到“陈员外捧了那对三寸金莲凑上嘴去”这一段,就听见包子大婶老母鸡似的“咕咕咕”地笑道:“唉吆——小先生,这都快到吃饭的时间了,你这里还没有开张的,中午只怕要饿肚子了啊
  油条大嫂接着笑道:“要不然你来俺家去吃午饭罢!俺家那口子今儿个不在家,咯咯咯咯!”
  包子大婶更是笑得双翅儿乱扑:“大妹子,你可莫要吓着咱们小先生了!你们家那口子不在家能在哪儿?不会是花街里找小凤仙儿去了罢?!咕咕咕咕!”
  “去你的!你看他倒是敢!我不打断他那传宗接代的玩意儿才怪!”
  清风朝民风开放,这一点我早已观察得清楚了,不然我也不敢拿泛黄的书籍明目张胆的看。不过敢开这种不雅玩笑的也不过是市井粗俗民妇,真正未出嫁的姑娘们是不敢这么说的。
  当下也只做未听见这两位的调笑,她们这个年纪的妇人已经是无所畏惧了,连七尺大汉都能被她们说的脸红脖子粗的,我可没那个勇气直面这这些具有大无畏的人。
  于是继续看着我的书:“……肌肤吹弹可破,白皙雪滑,触手如玉。那肚兜儿斜挂,露了半抹酥胸,只教陈员外心内作痒百爪齐挠,便伸了手去一把扯下那肚兜儿,但见”
  “这位小哥儿,”一个声音响在身前,“请问虞城衙门怎么走?”
  抬起脸来,向北一指:“沿着这条街往北走,在第三个路口向西拐,再在第二个路口转向南,直走,路东就是。”出于在前时空有一个爱探险的舅舅,我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最先打听清楚的就是当地的风俗人情,官府在哪里?即使穿越了也是一样。
  那人笑了起来,一口大白牙在阳光下很是闪眼:“多谢。……唔!好字!”他眯起眼打量我身后的那块条幅,“笔法清逸,潇洒泰然,嗯嗯,观字知人,小哥儿不是凡品。”
  “多谢。”我微微颔首,心道哥们儿你快走吧,我的书正看到关键之处呢。
  “不妨……便请小哥儿顺便帮我在这扇子上滕首诗罢。”这人说着坐到了我给顾客准备的那只马扎上,从行囊里掏出把纸扇来,展开了递给我。
  这扇子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不过是街边摊儿上的便宜货,扇纸两面洁白如雪,只字也无。
  “不知公子这扇子上想滕哪首诗?”我抬起眼皮儿看他。
  “小哥儿做主就是。”这人倒是不挑,只管笑吟吟地望着我。
  于是打开墨盒,研墨蘸笔,认真在那扇子上书写起来。清风朝是个架空的朝代,我在这儿的书屋里看到过正史上各朝各代的书藉,想来这个时空是完全不同于我曾在的那个时空的,它收容了那个时空某一时段的文化,却没有镶嵌于那一时段中去。
  既这么着,我也不怕因大肆引用古人的东西而引出不必要的麻烦,一首自个儿最喜欢的《将进酒》不多时跃然纸上,小心吹干墨渍,递给这人过目。
  这人正捧着我的那本书看得浑然忘我,以至于我叫了他两三声才醒过来,舔舔嘴唇,脸上带着抹只有男人之间才懂得的坏笑,凑过来压低声音,道:“小哥儿,打个商量,这书先借我看几天可好?”
  “我还没看完。”我伸手去要书。
  这人冲我挤了挤眼睛:“我这里也有几本类似的好书,愿借给小哥儿细看……小哥儿这一本,我看完后立即还来,可好?”
  “你那里有几本?”我挑眉。
  “四本。如何?”他打开行囊,从里面掏出四本明显翻烂了的书来。
  我接在手里随手翻了翻内容,感觉还算不错,把头一点:“只要不下雨,我大概每天都在这里,你记得还我。”
  “一定,一定,”这人笑得眉眼弯弯,把我的那本书揣到行囊里,而后接过扇子仔细看了一阵,抬起眼来在我的脸上用力盯了几眼,笑道:“小哥儿也喜欢这首《莫生气》?”
  随便点了个头,再次伸出手去:“五十文。”
  这人扬起眉头,一脸好笑:“你这幡子上不是写着十文么?”
  “还有租书钱。”我依旧伸着手。
  “喔——对对,”他笑着一拍脑门儿,“租书钱是一本四十文,合计付给小哥儿五十文,小哥儿那里有我的四本书,一共是一百六十文,减去应付小哥儿的五十文,小哥儿再找我九十文就是了。”说罢也伸出一只大手来到我的面前,笑眯眯地看着我。
  “也好,”我不急不慌地收回手,“这四本书我不看了,请这位公子收回去,顺便请把我的那一本还回来,您付我十文,咱们两清。”
  “嗳嗳——”这家伙连忙赔笑,立刻从怀里摸出五十文钱,抓过我的手,把钱硬塞进来,“开个玩笑而已,小哥儿何必当真呐,啊哈、啊哈哈哈!”一边说着那抓着我的手却不肯放开,生怕我把钱退回给他似的。
  我当然不会退给他,我的那本书租金也不过是一文钱而已,平白嫌了三十九文,我傻了吗还他?!
  我往回抽着手,却谁料仍被这家伙牢牢握着,不由有些疑心地抬眼看他,他却飞快地松了手,咧嘴一笑:“就这么说定了!改日我来还书。”说着起身,掸掸那件洗得泛了白的天青色外衫,飘飘欲仙地想要乘风归去。
  而我也准备收了摊子去吃午饭,眼看包子婶和油条嫂今天情绪有点超于二哈最高指数,留在这里只有被她们调戏的份儿,毫无还手之力——我也不想还手。
  “吴富贵,昨天你同谁喝的酒?”知府大人突然又将问题转向了吴富贵。
  吴富贵愣了一下方道:“回、回大老爷的话,昨儿个小民下工回来,自个儿在路边酒摊子上喝的,并、并无旁人相陪。”
  “唔……眼下看来,只有你们三人无法证明案发时不在现场,因此奸杀于陈氏之人必然是你们三人中的一个。这件案子嘛,说大不大,说小么,也不能潦草完事儿。你们须知老爷我的这顶乌纱才戴了不过一年,还不想早早摘下,所以老爷我是宁错杀一百也绝不能放过一个。你们三个要么就一齐打入大牢等着秋后问斩,要么就给老爷我好好儿想想:是痛快地自了首免去大家的麻烦呢,还是有什么可疑之处、可疑之人未曾对老爷我尽述呢?”知府大人慢悠悠地说着,那懒洋洋的语气非但不会让人认为他是在开玩笑,反而还有种无形的杀意,令人对他那“宁错杀一百不放过一个”的话深信不疑。
  这个知府,昏官一位。
  张成明最先吓抽了,浑身抖如筛糠,却又不敢放声喊冤恐挨板子,哆嗦了一阵,突然想起了什么事又下定了什么决心似地伸手向我一指:“他!回青天大老爷,是他!肯定是他!他是凶手!”
  我偏头看他,见他满脸水当当地泛着鼻涕的光泽,让人很想用大板子好好儿地“怜爱”他一番。
  “这个姓周的——他、他就是个小白脸儿!”张成明声音也高了,腰也不软了,一口气说五个字也不费劲儿了,“小生曾见过于陈氏去他住的那柴房里待了将近半个时辰才出来!平日里两个人也眉来眼去的,言行极不检点!望大老爷明鉴哪!”
  “周天儿,”知府大人的声音慢悠悠飘下:“张成明所说的可确有其事?”
  “回大人,于陈氏前往小民屋中不过是闲话了半个时辰而已,并未涉及什么私情。至于眉来眼去……小民极少关注于陈氏,她有否对小民眉来眼去,小民不知,小民却从不曾对她眉来眼去。”我如实应答。
  如果这位知府大人还没有昏聩到不动脑子的地步,应该可以听得懂我话中的暗示:若张成明当真是位正人君子,就不会去那么注意人家有夫之妇的言行举止,何况他马上就要应考,更应当专注于书本,而不是眉来眼去。
  另外,我并没有否认于陈氏对我的“眉来”,她本就是个风流人物,这位知府有必要知道这一点,说是“奸杀”似乎并不完全对,于荣家的院子并不很大,倘若于陈氏被人强行ooxx一定会发出或大或小的声音的,凶手如果是张成明和吴富贵中的一个,难道不怕这声音被我和另外一人听到么?因此说成是“情杀”应该更确切些,于陈氏在死前同凶手的ooxx行为当属自愿,只要能问出张吴二人平时与于陈氏有无暧昧举止,离找出真凶就更近一步了。
  “张成明,周天与于陈氏眉来眼去,你又是如何看见的?”这位知府大人幸好还不算太昏,脑子还是动了一动的。
  “小生、小生只是无意中撞见、撞见的……”张成明也不是很傻,听出了知府的言下之意,吓得不敢再多说。
  “喔——周天儿,你可还有话说?于陈氏是否为你所杀?”知府大人又问向我,那语气倒不似质问,反而像是无聊人等在打探什么八卦绯闻般。
  “回大人的话,于陈氏不是小民所杀。”我答道。
  “不是你所杀那是谁所杀?”知府大人很没水准地继续问。
  “小民不知。”我干脆利落地答。
  耳里听见这位知府轻不可闻地笑了一声儿,这笑声听来竟有一种识穿人心的通透、调侃和讥嘲。
  “吴富贵,你呢?可还有话对本府说?”知府大人说话的语气里却没有通透和调侃,只剩下淡淡的讥嘲味儿,似笑非笑地继续发问。
  吴富贵低头想了一阵,终于一抬手,准准地指向了我:“回……回大人的话,小民也曾看到过姓周的同于陈氏共处一房……”
  我挠挠头,很想抽抽我的嘴角。于陈氏的确是去过我房里的,拉七拉八地很是赖了一通不肯走,不过就是些闪烁暧昧的勾引之语,让我恶寒了很久。如今被人指到鼻子上来,万一这位好像不怎么清明的知府大人没什么耐心、不肯好好查案,冤我个奸杀妇人之罪,那岂不是滑稽了?我有那胆儿也没那心呀,有那心也没那套家伙什儿呀。
  知府大人便又问了:“周天儿,这二人都曾看到你与有夫之妇于陈氏共处一屋,如今她被奸杀在房,你可有何话说?”
  “大人,”我淡淡开口,“于陈氏到小民房中说话确有其事,只不知这与她被奸杀在房有何关联?”
  “这——这不是很明显么!”不等知府大人说话,张成明已是迫不及待地指了过来,“你与张陈氏之间不清不楚,不是你做出这档子事来还能是谁?!”
  掏了掏耳朵,没有理他。
  “大、大人!”张成明见状忙转头去看知府大人,“他不敢正面作答!凶手必是他无疑了!”
  知府大人那厢一笑:“你是知府还是我是知府?要不你坐到我这儿来问案?”
  张成明吓得连连磕头:“小生不敢!小生不敢!大人恕罪!”
  这位知府大人还真是没个朝廷命官应有的威仪,说话语气完全像个市井无赖。
  没等这无赖知府再开口,忽见后堂跑上来个小衙役,附在耳边如此这般说了一阵,知府大人“哦”了一声,挥挥手,那小衙役便退了下去。
  听得这位大人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笑道:“罢了,今儿个便玩儿到这里,本府来了客人还需坐陪,结案罢。”
  第四章 赏你十大板
  “结案罢”?他好像还没问出什么来呢吧,为了陪客这就要结案了?果然是昏官。
  “堂下之人听判:”这昏官已经迫不及待要退堂了,“案犯吴富贵因奸杀于陈氏,罪证确凿,予以收监,秋后问斩……”
  “冤枉啊大人——”吴富贵惊惶失措,连连叩头:“小民冤枉——”
  昏官的声音里带了几许不耐烦:“经本衙捕头现场查验,发现张陈氏屋中地面留有少许砖灰——吴富贵,于荣家方圆一里内,在砖窑做工之人只你一个,这杀了张陈氏之人除了你还能有谁?”
  “冤枉啊大人——”吴富贵语声凄厉。
  地面上有砖灰,这个决定性的线索昏官应该早就知道了,为什么现在才提出来?这人的思维还真是不合常理。我忍不住稍稍抬了抬头,看到了那铺着黄缎子的公案上方这昏官的一只手指意外修长的手。
  昏官不待吴富贵继续喊下去,由签筒里抽出根签子便要往下扔,口中冷声道:“你小子还敢咆哮公堂?来人哪,狗头铡抬上来,老爷我今儿就铡了他——”那签子却捏在手中,迟迟没有抛出——这签子若是落了地,哪怕一秒之后明白了是误判,那也是万不能改变了。
  “——这不可能!这根本不可能——”吴富贵直吓得爬过去,地面上留下长长一道湿痕——他吓得小便失禁了。“我昨夜穿的是才刚洗干净的鞋,根本不可能——”
  “根本不可能在于陈氏的屋中留下砖灰,是不是?”昏官语声里带着调侃的笑,指尖一挑,签子轻轻落在地上,“拖下去,秋后问斩。”
  吴富贵失了魂儿般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被两名衙役拖下了堂去。听得这昏官似是自语般地笑道:“省了老爷我的事儿了,本还想先诈一诈张成明,说那于陈氏屋中地上有灯油呢……”
  张成明也不知听没听见这话,只管趴在地上一个劲儿地磕头。
  这个……无厘头的知府,竟然会用这种近似流氓作风的法子来问案,他怎么当上知府的?买官?朝中有后台?更可气的是这法子分明他早就想好了,却迟迟不肯使出来尽快结案,其原因不过是恼我们扰了他的午饭,这才故意言语撩拨得人相互指证,他在堂上喝茶看戏,待堂下人急够了怕够了咬够了,他也娱乐了哈皮了满意了,然后结案了事。
  真是恶趣味啊。
  “张成明,没你什么事儿了,退下罢。”恶趣味的知府大人懒懒地道。
  张成明磕磕绊绊地下得堂去,这一遭儿公堂对簿把他吓得不轻。
  我呢?我呢?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恶质知府把我留下来有何居心?
  “周天儿,”知府大人懒洋洋开口,这两个字总被他叫得三分暧昧,“本府此前在荷香村所隶属的咏春县做过一段时间的县令,荷香村的人口册子仅只一本,本府好像还没有健忘到记不起那个村子一共只有三十户人家、四个姓氏:张、陈、刘、徐。你这个周姓人氏又是从哪里生出来的?可否为本府解此疑惑呢?”边说边从签筒内抽了支令签出来捏在手中,语气里带着似笑非笑地道:“若是解得不能令本府满意,就莫怪本府赏你板子当午饭吃了。”
  哎哟喂。
  “回大人,小民是被人收养的义子,本家姓周。”我不紧不慢地回答。一个谎话要靠十个谎话来圆,这话绝对在理儿。
  “喔,”知府大人更是不紧不慢,“那么收养你的那家人姓甚名谁?说来看看本府认不认得。——若是本府不认得的话,本府便再多赏你五板当小菜儿。”
  “回大人,小民极小的时候养父母便过世了,因此小民已不大记得父母名讳,且自从养父母过世后小民便离开了荷香村,过去的事都不大记得了。”我把所有这知府能提出疑问的可能性全部堵死,不给他任何打我板子的机会。
  “喔——”知府大人长长地拉着腔,笑道:“从小便失了父母,还真是苦了你了。——来呀,赏咱们这位可怜人十大板以资安慰罢。”说着,指尖轻挑,令签落地。
  “噗——”不知谁的一声笑由后堂传出,我抬眼儿向里看了看。
  “怎么,是不是本府赏得少了?”知府大人语气关心地问。
  “大人不必客气,小民还没吃午饭。”我恭声应道。令签已落地,板子是挨定了,哭天抢地喊冤求饶都没用,这个家伙想打我板子根本无需借口,刚才不过是涮着我玩儿罢了,到底理亏的是我,只能催他快快打完收工,我好回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