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杨成志就上了一辆北京212吉普车,朝着花都市区方向行驶而去。
  而除了这辆车子以外,后面还跟了几辆车子。
  车上坐的人也都是三爷手下的管理人物。
  三爷之前虽然只是吩咐了阿强阿刚两人,但在见识过杨成志的实力后,他们也很想结交一番。
  于是就全部跟了上来,准备坐在一起吃顿饭。
  一战下来,杨成志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
  因此在招待他时,阿强阿刚两人都不敢怠慢。
  直接去了花都当地非常有名气的饭店。
  饭店老板见阿强阿刚等人到来,顾客非常躬敬的招待。
  给他们安排了最好的包厢。
  杨成志对着阿强说道:“要不要把老板娘叫我来一块儿吃点儿。”
  老板娘帮过他的忙。
  可以说没有老板娘,杨成志也不可能跟阿强有这么融洽的关系。
  正所谓赤水不忘挖井人,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阿强目光闪铄了下,对杨成志头来了一抹赞许的神色,立刻吩咐一个小弟,去幸福旅馆,把老板娘叫了过来。
  老板娘到来之后,直接坐在了杨成志的身旁:“我跟靓仔坐在一起,你们这些大老爷们儿喝吧。”
  阿强目光闪铄了下,笑到:“文娟,你是不是误会小兄弟了,人家也喝酒的!”
  老板娘这才反应过来,对着杨成志问道:“靓仔,你也会喝酒?”
  她的印象中,向杨承志这个年纪的年轻人,不应该喝酒才对。
  杨成志有些尴尬的点头:“稍微会喝那么一点点。”
  老板娘翻了翻白眼:“那好吧,你喝吧,不用管我,我看着你们喝。”
  杨成志点了点头。
  放眼望去,一共来了十几个人。
  你个人都是文龙画虎。
  坐在桌子上,就直接脱掉了上身的衣服,阿刚给众人点烟。
  顿时使得整个包厢乌烟瘴气,那等场面可谓是匪气十足!
  紧接着,一道道富有花都本地特色的美食就承了上来。
  相比于冰城那边的饭菜,花都这边的饭菜虽然分量小,但看起来相对精致,而且还比较清淡。
  杨成志吃过一次后,就感觉花都这边的美食还是比较符合他的胃口的。
  而这边人喝酒的习惯,更加偏向于白酒。
  杨成志入乡随俗。
  阿强拿起酒瓶,给杨成志倒了一小杯。
  杨成志一开始表现的相当低调,故意给人一种他不怎么会喝的错觉。
  或许是因为初次喝酒的原因。
  阿强阿刚以及三爷手下的其他管理也都不怎么敢杨成志敬酒。
  只不过三巡,阿强阿刚等人已经三杯白酒下肚,基本都处于微醺状态了。
  杨成志才站起身来,主动帮所有人倒满,随即举起酒杯说道:“小弟初来乍到,承蒙各位哥哥看重,不胜荣幸,今天能坐在一起喝酒,那就是缘分,我先进各位哥哥一杯!”
  说完,杨成志就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这一幕,顿时把阿强阿刚等人看傻眼了。
  根本没想到杨成志居然这么能喝。
  要知道,为了喝的爽,他们故意用的大杯。
  这一杯白酒至少有三两以上。
  杨成志直接来了个一口干。
  他们之前都已经三杯酒下肚了,对方居然在此时来劲了。
  这让他们忽然有种上当了的感觉。
  “兄弟,你这有点不地道啊,你会喝酒怎么不早说?搞得我们是之前都已经快喝多了。”
  阿刚说道。
  其他管理纷纷点头,只感觉有点被戏耍了。
  “阿刚,你他妈能不能喝,不能喝去跟文娟聊天去,别在这磨磨唧唧的!”
  阿强似乎喝的有点上劲了。
  脸红脖子粗的说道。
  骂完阿刚,他就拿过酒瓶,自己到了一杯,随即一眼而尽!
  “小兄弟,我陪你,我也干了!”
  见阿强也干了,其他管理也没办法推脱,只能跟着一块儿干杯。
  然而,这只是杨成志的开始而已。
  接下来,他竟然又到了三杯,而且还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下,连续全部干了下去。
  这一幕,立刻让众人目定口呆。
  谁都没想到,杨成志的酒量居然这么猛。
  可以说直接把他们干懵了。
  “诸位哥哥,正所谓感情深一口闷,我出来乍到,来到花都,与诸位各个结识,相聚就是缘分,大家应该不会吝啬吧?”
  杨成志不仅能喝。
  而且这劝酒词也一套一套的。
  让他们即便不想喝,也没办法拒绝。
  只能用着头皮往下喝。
  可之前,他们已经差不多喝了三杯了。
  在连干三杯就等于每人喝了差不多两斤白酒。
  这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极限了。
  甚至有人喝下去三杯后,直接倒地不起。
  阿强也废了,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差点儿没栽倒在地。
  再看杨成志,依旧面不改色。
  他们这才明白,对方就是故意扮猪食老虎的。
  为的就是在他们喝差不多的情况下,出手起到一级必杀的作用。
  很显然,杨成志做到了。
  他们几乎全部都喝多了。
  阿强甚至想直接睡觉。
  只是一想到三爷对他的嘱托。
  他才强忍着坚持了下来。
  其实杨成志还能喝。
  不过他却并没继续灌对方酒。
  点到极值就好。
  而杨成志的酒量也把老板娘下到了。
  之前她还以为杨承志不会喝酒。
  却没想到对方喝起酒来竟然这么凶猛。
  杨成志本以为大家都喝多了,究竟基本上可以结束了。
  却没想到。
  阿强阿刚两人非要去歌厅唱歌。
  那个年代,卡拉ok晨刚刚兴起。
  花都这边从港城引进的设备,开了两家店。
  效益相当的好。
  杨成志本来不想去的,可对方却非要拉着杨成志去。
  “文娟,我让小弟把你送回去吧,跟小兄弟继续到其他地方喝点。”
  阿强对着老板娘说道。
  老板娘瞪了阿强一眼:“去吧去吧,你们男人喝完酒就那点事,但千万别把靓仔给带坏了啊!”
  “放心吧,不会的,都是自家兄弟,我怎么可能把他带坏?”
  阿强笑着说道。
  老板娘这才上了那位小弟的车,赶回幸福旅馆。
  而杨成志等人只是去了那家卡拉ok。
  那个年代的卡拉ok,虽然设备老了些,但模式却与近代相当。
  也是一边唱歌一边喝酒。
  除此之外,阿强还叫来了几个陪酒小妹过来祝幸。
  杨成志有些排斥。
  可为了跟这些人打成一片,他也只能入乡随俗。
  只不过,他却没有象这些人一样,对小妹动手动脚。
  而是只跟对方喝酒聊天。
  阿强阿刚等人则是玩儿的非常嗨。
  那个年代女孩儿相对保守,但这句话应该只是针对于北方。
  作为祖国开放的前沿,花都这边的女孩明显要比北方开放许多。
  喝着喝着,阿强阿刚竟然直接把女孩领了出去,回来时,两个女孩的面色都一阵绯红。
  虽然他们并没说去做什么了,但杨成志也基本能猜测得到。
  “小兄弟,到了这里随便玩,你千万别不好意思啊,钱都是三爷出,你来花都也有好几天了吧,是不是一直没碰女人,去吧,哥待会儿派小弟给你把风,随便玩儿!”
  阿刚满嘴酒气的对杨承志说道。
  说着,他还对杨成是身边的那个女孩下了命令:“还不赶快把我这小兄弟伺候好,你他妈想什么呢?”
  那女孩儿被吓得够呛,连忙点头,试图跟着杨成志一起去包厢外做其他事情。
  杨成志急忙摆了白手:“刚哥,不用了,我今天没兴趣,改天再说吧。”
  他之所以这样说,就是不想随便碰风尘女子。
  虽然他现在身边不止一个女人了。
  但与他在一起的所有女人,也都是拥有一定感情基础的,而并非为了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