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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三点,我打开公司群,开始编辑通知。
  内容只有三件事:
  取消今年国庆旅游。
  取消与旅游配套的一千元未报名补贴。
  取消本年度所有额外节日福利,只保留法定节假日和合同约定的基本待遇。
  消息发出前,我让财务把今年已经支付的供应商定金、保险费和交通预付款列成一张清单。
  四十三万元预算里,已有十九万八千元完成锁定。
  我让行政立刻通知供应商停止出票,按合同追回能追回的款项。
  能退多少退多少。
  不能退的,全部记入公司损失。
  周彤站在旁边,低声问:
  “真的要连一千元补贴一起取消吗?”
  “一起取消。”
  “这样会不会被说成报复?”
  我把福利方案翻到最后一页。
  “报复,是在没有规则的情况下故意惩罚。”
  “现在只是停止一项被人公开否定的额外福利。”
  我又让人事把通知里的措辞逐字检查。
  没有“惩罚”。
  没有“追责”。
  只有法定待遇和合同待遇继续保留。
  法务把合同和福利方案对照了一遍。
  “沈总,旅游和一千元补贴都没有写进劳动合同,取消本身没有问题。”
  “但要注意措辞,不能写成因为某个员工发帖才取消。”
  “我知道。”
  “通知只写公司统一调整福利,不点任何人的名字。”
  我让行政把已经订好的酒店、车票和保险逐项登记。
  每一项后面都写上能退多少、损失多少。
  能退的,尽量退。
  退不了的,留在损失表里。
  周彤看着那张表。
  “十九万八千元已经锁定,最后可能只能追回十二万。”
  “差额多少?”
  “七万六千多。”
  我点头。
  “算清楚。”
  “这笔钱也记进陆川造成的损失吗?”
  “先记账,不先下结论。”
  我不靠情绪决定责任。
  我要的是一条任何人都挑不出漏洞的时间线。
  人事又提醒:
  “如果员工已经因为旅游安排产生了个人损失,会不会来找公司?”
  “他们可以问。”
  “那怎么回复?”
  “公司取消的是额外福利,不影响合同待遇。个人自行产生的消费,按个人选择承担。”
  这句话听起来不近人情。
  但规则就是规则。
  陆川却在这时发来一条私信:
  “沈总,你最好想清楚。现在公开道歉,还能挽回一部分声誉。”
  紧接着,他又发来一段语音。
  “晚上八点前不处理,我会把完整材料发给媒体。”
  语音里还提到几个员工姓名。
  他显然想用同事的隐私,逼我就范。
  我没有回复。
  我把公司群的置顶公告、报名表、补贴说明和他的签字回执一起放进附件。
  最后,我把通知内容重新检查了一遍:
  “经公司研究,鉴于近期部分员工认为国庆旅游属于无意义团建,占用个人假期,现决定取消今年国庆旅游项目。”
  “同时,取消与该项目配套的一千元未报名补贴、家属名额、交通接送和节后调休。”
  “从即日起,本年度所有额外节日福利一并取消,包括节日礼盒、红包和其他临时福利。”
  “公司仅保留法定节假日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待遇。”
  我又补了一句:
  “请大家享受真正属于自己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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