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朝中议定律法改制、草拟新规条目传布天下,供百姓陈情献策以来,短短半月,各地州县的民情文书便如雪片般地送入京都台省。
  此番律法改制一改往日朝堂闭门修法的积弊,广开言路,允许士农工商乃至乡间百姓上书陈情。但凡涉及民生利害、律法疏漏的诉求,均可逐级呈报上达。
  楚澈与苏砚舟奉命总管民情汇总事务,二人在政事堂偏阁设署办公,日夜批阅梳理各地呈奏的卷宗,将繁杂零散的民间诉求分门别类、逐条整理归档。
  其中民间女子的陈情数量最多,所述疾苦也最为真切,成为此次改制里最为关键的着力点之一。
  天下民情汇聚,利弊洞若观火。
  农税、商事、刑狱、户籍之积弊昭然若揭,而旧律施于女子的种种不公,更是尽数显露,成了此番改制的重中之重。
  世人犹记前朝女子风气开明、行事自由,既曾知晓那般开阔的光景,又怎甘屈从当下的桎梏?
  如今新政将启、曙光初现,民间女子更是心有所盼、争相陈情。
  其一为田亩税赋之弊。江南鱼米之乡,多有豪强劣绅兼并流民无主荒田,隐匿田亩、瞒报赋税,将税负转嫁至寻常农户身上。
  而西北边陲村落,土地贫瘠、收成微薄,旧律税赋划一,未分土地肥瘦、收成丰歉,荒年之时百姓缴税后颗粒无余,流离失所者甚多,百姓恳请新法区分田等、丰歉分税,减免贫瘠田地苛税,严查豪强隐田逃税之举。
  其二为商事营商之难。江南商贸繁盛,往来商户皆诉旧律繁杂,关卡重叠、厘金苛重,各地州县私设杂费、层层盘剥。
  且旧律对商户资产、借贷契约无明确规制,常有无赖赖账、商贾诈欺、货不对价之事,小民商户投诉无门,恳请新法规整关卡税则、统一商事条例,明确借贷、交易律法准则,护佑市井营商安稳。
  其三便是女子婚产立身之困,也是本次民间呼声最高、最迫切修正的旧律积弊。百年桎梏,全然偏护宗族男丁,女子立身无依、进退无据,民间怨积已久。
  许多未嫁孤女陈情,父母亡故后,家中田宅、嫁妆、私产尽数被叔伯宗族强行霸占,孤身弱女无处申诉、一无所有。
  已婚妇人诉苦,终身辛劳操持家事,却无半分家产话语权,夫家苛待、偏心子嗣,妇人只能隐忍,一旦遭无端休弃,便会被净身出户,嫁妆与多年劳作所得尽数被夫家吞没。
  更有改嫁女子饱受苛规束缚,旧律明令改嫁妇人不得携带原有产业、不得争夺亲生子嗣抚养权,时常出现夫家宗族夺子扣产、逼迫女子净身离门的乱象。
  除此之外,乡野之间常有宗族私设规矩,随意拿捏女子名节、私刑惩戒无辜女子,官衙多以“家务内事”置之不理,致使无数女子含冤难伸。
  万千女子上书,恳请新法明文保障女子嫁妆私产权、未嫁孤女继承权、正妻婚内资产份额、合理改嫁带产权与幼子抚养权,严禁宗族无故侵吞女子资产、私设家法滥用私刑,让女子立身有凭、遇事有法。
  其四为刑狱断案之陋。州县基层断案多凭官吏主观臆断,旧律量刑模糊,同罪异罚、轻罪重判、冤假错案时有发生,尤其涉及女子受凌辱、宗族构陷等案件,旧律多模糊姑息、重罪轻罚。
  且民间邻里纠纷、田宅争执多归私了,动辄引发宗族械斗,无人依规裁断,百姓恳请新法细化量刑标准、规范断案流程。
  重点细化风化案件、女子受害案件的定罪尺度,简化民间小事讼诉流程,让小民弱女皆有处说理、有法可依。
  其五为户籍管理之乱。乡野之间户籍混乱,流民挂靠、隐匿户籍乱象丛生,滋生逃役、私刑、人口拐卖、逼良为娼等隐患,尤其女子极易沦为乱象牺牲品,恳请朝廷规整户籍管理制度,严查人口贩卖,保护弱势民女。
  除此五大核心诉求外,更有乡绅恳请规范乡学教化、匠人恳请保障手艺劳作权益、佃户恳请规整租佃契约等,条条恳切,皆是百姓所求、社稷所需。
  楚澈与苏砚舟昼夜伏案梳理卷宗,删去虚浮妄谈,只留百姓切实诉求。
  因部内人手紧缺,洛瑶池便也奉旨前来协理二人。
  几人分工整编,将女子相关诉状单列成册,列为改制要务,
  几人分工整编,汇总编撰成条理明晰的《民陈律法刍议》。将女子相关诉状单独立卷成册,列为改制核心要务,册内单独辟出篇章详述民间女子的各类诉求与律法改良建议。
  文稿初成,众人各自斟酌观点,反复推敲打磨,多方寻访求教,务求稳妥周全。
  苏砚舟带上卷宗草案给苏丞相过目。丞相久历朝政,通晓律法民情,连夜指点修正法条疏漏,嘱咐改革需稳步推行,兼顾士族与百姓,可优先落实女子财产、婚嫁、禁私刑等相关条例。
  另一边,楚澈亦持完整草案回了长公主府,请教叶清和。叶清和眼界开明、心怀苍生,向来怜惜女子身不由己的万般苦楚,对于这次民间女子上书陈情之事,更是格外看重。
  她逐一看过一桩桩饱含血泪的民间陈情,深知旧朝律法严苛刻板,束缚人性、积弊深重,于是特意增补细化多条体恤女子的新规条文。
  条款皆围绕女子家产承袭、嫁妆私属、婚嫁休弃、改嫁保全资产子嗣、禁绝宗族擅用私刑等几桩要事。
  叶清和直言道:“律法之本,在于公允无偏。从前律法护宗族、护男丁,却弃半数子民于不顾,何来盛世公允?”
  “改制不在于苛责旧俗,而在于立规矩、护弱小,让天下女子亦有立身安命的根本。”
  二人汇总各方建议,拟定律法初稿,经主管衙门核查、圣上御批后次第颁行,后续将结合民间实情,再行酌情增补修订。
  朝廷选定京畿、江南四郡先行试法,待试行完备再向各州县徐徐铺展。
  朝廷明令,首轮试法为期一年。
  试法期间,朝廷特派巡察御史常驻各试点郡县,实时收集士农工商、寻常女子的各方反馈,记录新法利弊,以求能及时整改推行乱象。
  待一年试行期满,汇总所有得失、进一步完善律法条目之后,再由南至北、由富及贫,逐步推广至中原、西南、西北各州县,最终实现新法全域落地。
  诏令自京都传至江南及各处州府,万民交口称颂。
  天下女子更是欣喜不已,往后既能依仗律法保全身家财物,亦是得以窥见了读书入仕、科考立身的全新出路。
  眼下新法虽仅在京都与江南四郡推行,可在她们眼中,平等安稳的前路已然不远。
  一纸新政,万千女子终是盼来了世道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