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结果,谈了三天。
  第三天下午,周姐把协议打出来。
  她说,这是调解,不是判决,双方都得愿意。
  最后是姑父做的决定。
  抚恤金里剩下的那一部分,退给我。
  数目写在纸上,是存根上的数,减去姑姑报的开销。
  减到最后,还剩一大半。
  老宅不卖,归姑姑一家继续住,但要按市价折一半的钱给我,分两年付清。
  “第一年先给一半。”姑父说,“剩下的一半,明年这时候。”
  “行。”我说。
  “房子的事,写清楚,以后谁也别再翻。”
  “我同意。”
  “你姑那边,我去说。”
  “姑父。”我说。
  “你说。”
  “这两年,麻烦您了。”
  姑父摆了摆手,没接话。
  “晚晚。”周姐把协议推过来,“你看看,没问题就签字。”
  我把协议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写着老宅的地址,写着钱的数。
  我在最后一页签了字。
  签字的时候,我手很稳。
  这笔钱是我妈留下的。
  签的是我的名字。
  姑姑签字的时候手在抖。
  签完,她没看我,站起来就走了。
  林薇跟在后头,走到门口,回头看了我一眼。
  她想说什么,没说。
  我也没有叫她。
  我去银行开了个新账户。
  第一笔钱进来那天,柜员把存单递给我。
  上面印着我的名字,林晚。
  三个字,端端正正。
  我拿着那张存单,在柜台前站了很久。
  柜员问我还要不要办别的业务。
  我说不要了。
  她又说,存单收好,别丢了。
  我说,不会丢。
  三个字,我念了两遍。
  我妈走的时候,我十二岁,什么都做不了主。
  今天这张单子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回城之前,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每个月那三百块停掉了。
  我给姑姑发了最后一条消息。
  “姑,这三百,我先不寄了。您保重身体。”
  她没有回。
  过了几天,她把那三百块原路退回来了。
  一分没留。
  我收下了。
  那三百块,我寄了六年。
  拿回来的时候,我心里空了一下。
  后来我听说,她在村里说了我不少话。
  有人说我翅膀硬了,有人说我为了钱不认人。
  我没去解释。
  村里的亲戚后来也就不说了。
  说不说,账都在纸上。
  我把协议、存单,还有那张旧通知,放在同一个信封里。
  临走那天,我去了趟后山。
  山上风大。
  我妈的坟在半坡上,草长到了膝盖。
  我把坟头的草拔了,摆上新买的水果。
  我从包里拿出存单的复印件,在坟前点着了。
  火苗很小,风一吹就晃。
  “妈。”我说。
  “您留给我的东西,我拿回来了。”
  “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我在坟前坐了很长时间。
  天快黑了,山下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
  我想,我妈要是还在,今年五十岁。
  她要是还在,我大概不会站在这里。
  可她要是在,我也就不用站这里了。
  风把纸灰卷起来,往坡上飘。
  我坐了一会儿,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
  下山的时候,手机亮了。
  是厂里同宿舍的姐妹问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回她:明天。
  她又问:事办完了吗。
  我想了想,打了三个字。
  办完了。
  发完这两个字,我把手机放进兜里,闭上了眼。
  我坐上回城的车。
  车开了。
  窗外的田往后走,村子慢慢变小。
  后面的山,就是我妈在的那座山。
  包就放在枕头边。
  里面有那张存单。
  有我妈的那张旧通知。
  还有一个铁盒。
  盒子里只剩一根头绳,和一张没人再动的照片。
  我把盒子放在床头。
  村里人后来还是有人问起这事。
  问一次,我就说一次。
  说到最后,没人再问了。
  以后每年清明,我都要回来看我妈。
  这一次,我认得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