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
  木制的楼梯护栏,被我直接冲断。
  我们两个缠绕在一起,从二楼滚落了下去。
  她的兜里捏着枪,却一直不敢扣动扳机。
  毕竟一楼,有许多歌舞厅的顾客。
  大庭广众之下开枪,影响不好。
  但我们摔下楼的动静,却影响了一楼所有人。
  大伙都迷茫地围了上来。
  我身子骨硬,拍拍灰尘,便站了起来。
  泰乐痛苦地捂着胳膊,她一抬头,四周的顾客立马认出了她。
  “这个人是通缉杀人犯!”
  “逮住他,别让他跑了!”
  不等众人反应,泰乐就指着我大吼。
  一楼的人,都是些普通顾客,我也不敢出手。
  但他们的数量却不少。
  顿时,人潮扑面而来,光是四周,都有无数只手在抓我的胳膊,逮我的手,甚至还有人撕扯我的衣服,揪我的头发。
  泰乐这一招可太狠了。
  虽然战斗能力不强,可一句话就能煽动四周的人,为她所用。
  我拼了命地往外爬去。
  想起当初,回到渝川区的时候。
  我可是拼了命地要回到这里。
  地方,还是这个地方。
  店,还是这家店。
  一切似乎都没有变。
  可一切又都变了。
  滋滋——
  关键时刻,一辆面包车火急火燎地刹在我的面前。
  后车门打开,一只粗壮的打手拽着我的胳膊往里揪。
  同时我也抓住车门,就像在健身馆里练习硬拉一样,拼尽全力往外拉。
  嘶——
  最后,裤子传来撕裂的声音,我整个人轻松了不少,直接钻进了面包车里。
  可下半身就惨了。
  裤子连同皮带,一起被拽进了人群里。
  这些人跟丧尸似的,还疯狂地追着面包车跑。
  我大口大口地坐在车里喘着粗气。
  “林牧,还好陈少春回来报信。”
  “你咋了这是?”
  车内,狗娃坐在前座开车,莽哥在后座扶着我,一脸担忧地问着。
  咋了?
  “毁了!”
  “全毁了!”
  我心情郁闷地重复着这2个字。
  本以为,常乐跟红浪漫,会是我离开之前,留下的一笔后手。
  现在看来,我一点翻身的资本都没有了。
  曾经的店,被人贱卖。
  曾经的朋友,死的死,走的走。
  我带着几个乡下来的朋友,一没有资源,二没有帮手.......
  就连战狼先生,都惦记着我头顶上的悬赏。
  就在我最绝望的时候。
  我猛然想起,我的裤兜里,还装着我的手机!
  “诶?”
  “不对!”
  我着急得要打开车门跳出去。
  要不是莽哥拉扯住我,我真得返回去找手机。
  “我手机不见了!”
  “停车!”
  莽哥在一旁劝说:“不就是一部手机吗?”
  “不值得!”
  可莽哥不知道,重要的压根不是手机。
  而是手机里,存着我翻身的机会。
  里边儿,有我姐林倩的联系方式。
  林倩,也随时可能打电话联系我。
  现在那部手机不见了,她怎么联系我,我怎么联系她?
  我这个通缉犯回到渝川区的消息,应该第二天就会闹得满城风雨。
  到时候,我出行,还会有这么自由吗?
  “不管了,先回去。”
  “今天的事儿太多,我得在脑子里理一理.......”
  无奈的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无奈地看着窗外,一面面闪过的夜景。
  雾都森林,依旧遵循着弱肉强食的规矩。
  ......
  回到公寓,狼狈的陈家四兄弟正颓废地坐在地铺上。
  见我回来了,立马站起。
  屋子里,散发着清香和空气清醒剂的味道。
  发霉的大白墙,也被贴上了干净的墙纸,老旧过时的旧家具,也换成了干净潮流的款式。
  后边的厨房里,更是冒着浓烟,饭菜的香气,勾起了所有人的食欲。
  破旧的公寓房,竟然开始有了一丝家的温馨。
  “你们回来了?”
  “也太晚了吧,都后半夜了。”
  “正好热热剩菜,凑合吃。”
  阿紫穿着围裙,手里拿着锅铲,笑容甜美地看了过来。
  一时间,我心中的火气,降温了不少。
  原本像对陈家四兄弟发怒的我,也只是简单地摇头叹息。
  “林哥,你不生我们的气?”
  陈少春试探性地凑到了我的跟前,试图观察我的脸色。
  我无奈地白了他一眼。
  “以后你们四个,别去有女人的地方!”
  陈少春有些冤枉。
  “林哥,我们村里人压抑啊,没见过这么多美女。”
  “我弟弟心疼我,上去找舞女谈她要多少彩礼。”
  “对比,少秋.......”
  一旁,陈少秋脸红地点了点头。
  “那女的说一晚上三千,我说十万包她终身,她就骂我耍流氓......”
  “你说城里的女的咋这么奇怪。”
  “卖一夜能成,找个好男人嫁了却不行......”
  见他越说越来劲,我没好气地吼了一句。
  “闭嘴!”
  我开始怀疑,带这四个货进城,是不是个错误的决定。
  “好了,外边的事儿,就别放到家里来说了。”
  “吃饭吧!”
  阿紫端着一锅酸菜鱼,摆在了饭桌上。
  鱼鲜味儿跟酸菜味儿混合在一起,不断搅动着我的胃。
  一夜没吃东西的我,也沉沦在了美食里。
  我们8男1女,好似临时组成了一个温馨的家庭。
  围在桌子前,扒拉着米饭。
  我享受着这一切。
  就好像当初,跟九妹他们混在一起的时候。
  在红浪漫......唱歌喝酒做伴。
  可......
  明明我身处在幸福的环境里,却总有一种不安感。
  这种温馨,我能支撑几天?
  “要不,你们先回去吧。”
  饭桌上,我终于忍不住说出了一句,不太下饭的话语。
  扒拉米饭的声音,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不解地看着我。
  明明房子才刚刚租下,大家的生活才刚刚安定。
  “林牧,你什么意思?”
  狗娃有些不解。
  第一个发问起来。
  我无奈地低着头。
  “今天你们去的那家歌舞厅,曾经是我的产业。”
  “在没回到这里之前,我以为......我还拥有这一切。”
  “我还有翻身的资本,我还有安顿你们的实力。”
  “可如今看来.......”
  “我除了脑袋上顶着的悬赏,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让我身边的人,回到对岸,回到安全的地方,其实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我怕......
  又辜负一群,爱我的人。
  “既然是你的产业,那你就拿回来啊?”
  “你一个人做不到,我们大家伙帮你!”
  狗娃干劲十足,誓要在雾都中心,闯出一片天。
  拿回来?
  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可笑。
  “我连50万都凑不出。”
  “而且随时有可能被扫黑组抓住。”
  “我凭什么拿回来!”
  “甚至连从前一起做生意的朋友.......”
  常乐.....
  是她,用50万贱卖了我的店。
  她一个人,完全可以拿着50万,自由潇洒挥霍。
  我也不怪她。
  毕竟人性都是贪婪的。
  她也没有责任,必须要等着我归来。
  谁知道,我是死是活?
  可我就是不甘心!
  看着我的红浪漫,在泰乐那个贪财女人的手里。
  我就是不甘心!
  因为那里,承载着我的回忆和希望!
  那是我的起点啊......
  “那朵朵.......和云云呢?”
  饭桌上,阿紫突然从口里,说出了这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