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1年,写于都怀伏特镇,圣阿萨夫主教家)
亲爱的孩子:
我一直对收集祖上的各种奇闻逸事相当感兴趣,乐此不疲。我就曾经为了这个目的而四处旅行,你可能还记得,当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我就经常向我们家族中的老人们询问、调查有关这个方面的情况。我觉得,同样,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也很想知道我的生活情况(就好比我渴望知道我的先人的生活一样),因为这其中的很多事情你们是并不清楚的。正好,我现在有一个星期的休假时间,预计在这一个星期的乡村假期里是没有什么东西会来打扰我的。因而,我可以坐下来把我的生活情况原原本本地告诉你。
其实,写这些东西,我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我出身贫贱,幼年成长在贫寒的家庭中,后来才获得了财富,并在这个世界上稍稍享有了一些声誉。上帝保佑,我至今一帆风顺,事事顺意。我的处世之道如此成功,我的后世子孙也许想知道它们,并且找到些和他们的境况相适应的立身之术,然后模仿它们。
当我回望、审视这种幸福的时候,我有时候禁不住会想,如果上帝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重新度过我的此生,一切从头开始。我只要求像作家那样,在修订版本的时候可以改正初版的某些错误,把某些不幸的事情变得稍微顺利些。但是,要是我的这些要求都不被允许的话,我仍然愿意接受上帝的恩赐,按照我原来的样子重新活一次。事实上,既然这种重来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这种重演的好像就只有回忆了。为了让这种回忆尽可能地保持久远,就只好把它用笔记下来了。
在这里我将顺着老年人常有的偏好,来谈谈他们自己,谈谈他们过去的所作所为。我这样做,将不会使那些尊敬老人的人感到厌烦,他们往往处于尊敬老人的考虑而被迫听我们唠叨。而将之写下来,他们可以看也可以不看。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吧,因为就算我极力否认也没有人会相信,那就是,写这个自传可以极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实际上,我经常听到或在书上看到,在人们说完“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之类的开场白之后,紧接着的就是一堆自吹自擂的话。绝大多数人厌恶别人的虚荣,但却不管自己有多么虚夸。但是,无论我在什么地方碰到虚荣,我都会给它一个正确的位置。因为我相信,这样做对这些自负的人来说是有好处的,对其周围受其影响的人来说也不无益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在享有生活的种种舒适之外,还仰仗着上帝赐予他的虚荣心也并不是怪诞的。
既然提到了上帝,那么我想说,我要以我全部的恭谦来感谢他,我过往生活中一切的幸福快乐都源于他的恩赐,是他引领我寻找到了成功之道。虽然我不该揣测,但我的这种信仰使我相信,上帝仁慈的旨意始终如一地围绕着我,无论是享有幸福,还是承受他人都会遭遇的厄运。因为我未来的命运只有全能的上帝知晓,并且他保佑着我们,甚至是我们的苦难。
我的一位伯父曾经把他的一部笔记交给了我,他也有收集家族奇闻逸事的癖好。这部手记使我了解到我们祖上的一些详细情况。从这部手记中我了解到,我们的家族在北安普敦教区的埃克敦村至少住了300年。究竟在这之前还有多少年,我这个伯父也不知道了。(也许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为姓开始。“富兰克林”在这之前是一个平民阶层的名称。当时英国各地都在使用的姓氏。)那个时候,他们拥有30英亩的自由地,以打铁为副业。一直到我伯父这一代为止,都是这样过活,家里的长子总是被培养来接替打铁的生意。作为一个惯例,伯父和我父亲在对他们的长子的职业安排上也服从这样一个规矩。当我在埃克敦查阅相关记录时,我只找到我的祖先从1555年开始的出生、嫁娶和丧葬情况。在这之前这个教区的记录已经没有了。通过那份记录我得知我是前五代人中最小的儿子的儿子。
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1598年,他一直住在埃克敦村,直到他老得不能再干活了为止。之后他就和他的一个儿子——约翰,住在了一起,约翰是牛津郡班伯里的一个染色工。那个时候我父亲在给约翰当学徒。祖父一直生活在那里直到死去,并安葬在那里。我们在1758年见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托马斯仍然住在埃克敦,他死后将房屋和土地都留给了他唯一的女儿。他的女儿和女婿(威灵堡一个叫费希尔的人)又把房产卖给了伊斯特德先生,他就是庄园现在的领主。我祖父有四个儿子,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塞亚。我手边没有资料,但是我将把我记得的尽量给你写出来。如果资料在我离开期间没有丢失的话,你就会在其中发现更多的详情。
托马斯本来一直和他父亲学习打铁,但是由于他天性聪颖,所以当地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先生不断鼓励他去求学(他的弟弟们也得到了同样的鼓励),后来他获得了成为一名书记员的资格,成为了地方上相当有影响力的人物,同时也是公众——无论是本村,还是北安普敦镇以及该郡公益事业的推动者,他的很多相关事例被广为传颂,并且,他也得到了哈利法克斯勋爵的关注和奖赏。托马斯去世于旧历的1702年1月6日,那恰巧是我出生前四年的日子。我还记得,当听到埃克敦的老人们向我们讲述他的生平和他的性格的时候,你感受到极大的震撼。因为你觉得那些和你了解的我极其相似。你说:“如果他死在您出生的那一天,人们可能会认为您是他的灵魂转世呢!”
约翰被培养成了一名染色工,我觉得他是染羊毛的。本杰明则被培养成为了丝绸染色工,他是在伦敦学的手艺。他是一个很机灵的人。我对他的印象很深,在我小的时候,他曾来到波士顿我父亲住的地方,和我们在一起住了几年。他一直活到很大的年纪。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了两卷4开本的手稿,里面是他自己写的一些诗,包括他写给他朋友和亲戚的一些即兴短诗。下面是他给我的一首诗,这就是一个样本:
致和我同名的人,基于一份好战的报告,1710年7月7日
本,相信我,战争是一个危险的交易,
剑锻造好以后也就意味着毁坏。
它让许多人失败,而不是成功;
它让许多人贫穷,少数人富裕,更让少数人变的富有智慧;
它让村镇衰败,田野血迹斑斑;
它高唱鼓励懒惰的颂歌,保护傲慢。
洁净的城市,现在河水泛滥,
明天就会被战争和悲伤填满,
还有破败的国家,罪恶,残肢和满目疮痍,
这些都是战争造就的荒凉。
他还创造了自己的速记法,并且把它教给了我。不过,由于我从来没有实践过,所以现在已经忘掉了。我的名字是随着他起的,因为我父亲和他之间有种特别的感情。他非常虔诚,是那些最好的布道者的忠实追随者,并且他还用自创的速记法把布道内容记下来,最终记了好几卷笔记。他还经常参加政治活动,也许,就其身份来说,他对政治有点过分热衷了。我在伦敦的时候,拿到了他收集的所有重要的政论手册,内容涉及自1641年到1771年的公共事务。从编号来看,已经遗失了很多册,但是仍有8册对开本的和24册4开本和8开本的留存了下来。有一位旧书商,由于我常在他那里买书而认识了我,见到这些手册就买下来送给了我。看起来似乎是在50年前,我叔叔来美国的时候把它们忘在了那里。在书的空白处还有很多他记的笔记。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参加了宗教改革运动(开始信奉新教)。在整个玛丽女王统治时期,我们家族成员都是新教徒,也正由于他们狂热地反对天主教会,因而会不时处于巨大的麻烦之中。他们有一本英文的《圣经》。为了藏匿和保护它,他们把书打开,用带子把它绑在一把折凳凳面的下面。当我曾祖父准备向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