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的成立没有举办任何仪式。没有剪彩,没有香槟,没有记者发布会,没有任何一个镜头记录下那个时刻。司马逸风在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把笔放下,对律师说了一声“辛苦了”,然后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北京冬天很少有这样的好天气,铅灰色的云层压得很低,像一床没有弹性的棉被,把整座城市裹得喘不过气。他站在那里,双手插在裤兜里,肩膀微微前倾,瘦削的身影映在玻璃上,像一幅还没来得及装裱的画。
冤案援助基金,这个名字是他自己起的。没有用“正义”“阳光”“希望”这些听起来很温暖的词,因为他知道,冤案本身没有任何温暖可言。它是冷的,是黑的,是硬的,是一块压在人心口上让人喘不过气的石头。基金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块石头搬开,哪怕只搬开一条缝,让光透进去一点点。律师建议叫“司马公益基金”,他说不。律师又说叫“逸风法律援助基金”,他也说不。他说就叫“冤案援助基金”,简单,直接,不需要任何人的名字挂在上面。这不是他的荣耀,是他的债。还债不需要刻名字。
基金的第一笔资金是他个人账户转过去的,五千万。不是从公司账上走的,是他自己的钱。他的个人资产在捐出百分之三十股份之后已经大幅缩水,但五千万还是拿得出来的。财务顾问劝他分批投入,说这样有利于资金流的健康。他说不用,第一批案子等不了。财务顾问又说那至少做个理财,让钱生钱。他说这些钱不是用来生的,是用来花的。花在那些需要的人身上,比存在银行里更有价值。
第一个案子的卷宗就放在他的办公桌上。
那是一份很厚的档案,牛皮纸封面,边角已经磨损了,露出里面泛黄的纸张。档案袋上用黑色马克笔写着编号和案由,字迹潦草,像是办案人员在匆忙中写下的。他翻开第一页,看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中年女人,四十多岁的样子,短发,圆脸,眼睛不大但很有神,穿着浅蓝色的短袖囚服,背景是一面灰色的墙。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忍着不哭。他看着那张照片,忽然觉得她很像一个人。不是像江紫涵,是像他自己——那种想哭但忍着不哭的表情,他在镜子里见过太多次了。
王秀兰,五十三岁,原某市某区居民。五年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害人系其丈夫,案发当晚两人发生争执,丈夫从楼梯上摔下,头部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王秀兰始终坚称自己没有推丈夫,是丈夫酒后失足。但由于现场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且王秀兰的手掌上检测出丈夫的皮肤组织,法院最终采信了公诉机关的指控,认定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这是第一个案子。
不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案子最容易翻,是因为这个人他认识。不,不是认识,是知道。她是江紫涵在监狱里的同监室狱友。紫涵跟他说过,在她绝食的那三天里,是这个人端了一碗粥给她,说“姑娘,喝点吧,人走了就回不来了,你得活着”。紫涵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平静,但他听出了那平静底下的颤抖。那是她在那五年里收到的为数不多的善意之一,来自一个同样无辜、同样绝望、同样不知道明天会怎样的女人。那个女人帮了紫涵,紫涵记住了。紫涵出狱后一直在想办法帮她翻案,但一个人的力量太有限了,她找了律师,律师说案子太老了,证据太少,不好办。她找过媒体,媒体说没有新闻点,报不了。她找过一些公益组织,人家说她的案子不符合援助条件。她试了很多次,每一次都碰壁,但她没有放弃。她每个月都给王秀兰写信,写信的时候总是坐在书桌前,笔握得很紧,眉头微微皱着,像在修复一件特别难修的文物。他见过她写信的样子,见过她写完信后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很久不动的样子。他知道这件事对她有多重要。不是因为王秀兰是她认识的人,是因为王秀兰代表了她自己——一个被冤枉的、无处申冤的、在铁窗后面等不到天亮的人。她帮不了自己,但她想帮王秀兰。帮王秀兰,就是在帮那个曾经蹲在监狱角落里、抱着膝盖、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江紫涵。
他决定把这个案子作为基金的第一案。不是因为她,是因为这个案子值得。一个人,在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只有手掌皮肤组织的情况下被判了七年。那个“皮肤组织”是怎么来的?也许是她扶他的时候留下的,也许是他们扭打的时候留下的,也许根本就不是她推他的证据。案子里的疑点太多了,多到任何一个有经验的律师都能挑出一堆毛病。但当年的辩护律师没有挑,因为那是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师,一个月拿一千多块钱的补贴,没有动力去为一个没有希望翻案的被告人耗费精力。不是那个律师坏,是体制的问题,是资源的问题,是无数个像王秀兰这样的人没有被认真对待的问题。
他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
“周律师,案子的材料你看完了吗?”
电话那头是周明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姓周,和周明远同姓但没有亲戚关系。这个周律师在刑事辩护圈子里很有名,专做冤案翻案,成功率很高,收费也很高。但这次他是免费接的,因为司马逸风告诉他,这个案子没有预算,基金的钱要花在刀刃上,刀刃不是律师费,是调查费、鉴定费、差旅费。周律师沉默了几秒,说了一句“我接”,然后就再也没提过钱的事。
“看完了。”周律师的声音有些沙哑,大概是熬夜看材料看的,“疑点很多,但都不够硬。我们需要找到新的证据,或者找到当年的目击者。”
“有方向吗?”
“有一个。当年案发时,隔壁住着一个老人,七十多岁,耳朵不好,但眼睛还行。他说他听到楼道里有争吵声,然后是一声闷响,等他开门出来的时候,人已经倒在楼梯下面了。他没有看到谁推谁,但他看到王秀兰站在楼梯口,手伸着,像是想去拉什么。这个证言在当年的卷宗里出现过,但没有被采信,因为老人的证言前后有矛盾,第一次说他看到王秀兰伸手去拉,第二次说他记不清了。”
“老人还活着吗?”
“活着。我查过了,八十一岁,住在那栋老房子里,身体还行,脑子也还清楚。问题是,他现在还愿不愿意作证,就算愿意,他的证言能不能被采信,都是未知数。”
司马逸风沉默了几秒。“我去找他。”他说。
周律师在电话那头愣了一下。“你去?”
“我去。我不是律师,不是记者,不是任何官方的人。我是一个成立了一个基金、想做一点事的人。我去了,他不会觉得我在套他的话,不会觉得我要把他拉进什么麻烦里。我就是去看看他,聊聊天,听听他还能想起什么。”
周律师没有再劝。他大概知道,这个人的脾气,劝不动。
挂了电话,司马逸风把卷宗装进公文包,拿起车钥匙,走出办公室。走廊里遇到了秘书,秘书问他要不要安排司机,他说不用。秘书又问要不要带助理,他也说不用。他一个人开车去,一个人面对那个老人,一个人把案子往前推一步。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了不起,是因为这是他必须亲自做的事。捐钱是容易的,签支票是容易的,在办公室里听汇报是容易的。但亲自去现场,亲自去调查,亲自去面对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问他“五年前的那个晚上,你到底看到了什么”——这才是难的。他要把难的事做了,因为他欠的债,不能用容易的方式还。
老人住在城东的一片老居民区里。
那是一片建于八十年代的六层楼房,红砖外墙,没有电梯,楼道里的灯坏了大半,墙皮剥落,露出里面灰黑色的水泥。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混合了油烟、霉味和旧家具气息的味道,让人想起九十年代,想起那些还没有被拆迁和改造的、属于另一个时代的生活。司马逸风把车停在路边,提着公文包走进单元门。楼梯很窄,只能容两个人并排走,扶手上积着厚厚的灰,他扶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