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的水龙头关了之后,镜子上的雾气慢慢散去,映出一张憔悴到几乎认不出的脸。
  司马逸风用毛巾擦干了脸,从衣柜里拿出助理送来的干净衬衫,一件一件地扣好纽扣。他的手指还有些抖,扣到第三颗的时候扣错了位,又解开重来。他对着穿衣镜整理领口,把衬衫下摆塞进裤腰里,拉平褶皱。镜子里的男人看起来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西装革履,面色沉静,眼神冷淡。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层皮底下已经烂成了什么样子。
  董事会九点开始,他八点五十五分走进会议室。长桌两侧坐满了人,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看过来。他面无表情地走到主座,拉开椅子坐下,翻开面前的文件。
  “开始吧。”
  他的声音平稳得不像一个昨晚在地上哭了半夜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指关节还包着纱布,没有人知道他衬衫下面左边的肋骨处有一大片淤青——那是他昨晚自己砸出来的。
  会议持续了两个小时。讨论的是东南亚市场的扩张计划,财务总监汇报了一季度的营收数据,营销总监提出了新的品牌策略。司马逸风听着,偶尔点头,偶尔提出一两个尖锐的问题,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
  只有坐在他左手边的副总裁注意到,他面前的咖啡一口都没动。
  会议结束后,所有人陆续离开。司马逸风坐在原位没有动,盯着面前的文件发呆。副总裁走回来,犹豫了一下,问了一句:“司马总,您没事吧?脸色不太好。”
  “没事。”他合上文件,“昨晚没睡好。”
  副总裁点点头,识趣地走了。
  会议室空了。巨大的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天际线,灰色的云层压得很低,像一块沉重的铅板,随时都可能塌下来。司马逸风靠在椅背上,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上那盏几何形状的吊灯,灯光刺眼,他没有闭眼。
  他想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
  是在修复室里对着那幅古画,还是和那个男人在一起?
  他已经把人撤了,不会再有人告诉他了。这是他自己的决定。他告诉自己要学会放手,学会不打扰,学会把她从心里一点一点地剜出去。可他不知道该怎么剜。她已经在里面生了根,和血肉长在了一起,每扯动一下都是撕心裂肺的疼。
  下午,他去了公司附近的一家医院,把手指上的伤口重新包扎了一下。护士问他怎么弄的,他说不小心碰的。护士看了他一眼,没再问,但眼神里分明写着“你骗谁呢”。
  从医院出来,他站在路边抽了一根烟。
  戒烟三年,他又抽上了。第一口呛得他咳了半天,咳得眼眶发红,不知道是烟呛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把那根烟抽完了,又点了一根。两根烟抽完,他回到车上,在驾驶座上坐了很久,然后发动引擎,没有回公司,也没有回家。
  他去了一个地方——他们第一次约会的那家咖啡馆。
  咖啡馆还在,装修换过了,比以前更现代了一些。他走进去的时候,店员热情地招呼他。他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点了一杯美式,不加糖不加奶。她以前总说他喝得太苦了,会把自己的拿铁推过来让他尝一口。他不喜欢甜的,但她推过来的,他每次都会喝完。
  咖啡端上来了,黑褐色液体在白色的杯子里冒着热气。他端起来喝了一口,苦味在舌尖上炸开,他皱了皱眉,不是因为这个苦——他喝惯了美式,不觉得苦。是因为他想起了她把杯子推过来时的表情,眉毛微微挑起,嘴角带着一点狡黠的笑,好像在说“你看,甜的多好喝”。
  他放下杯子,从钱包里抽出一张钞票压在杯子下面,起身走了。
  店员在后面喊:“先生,您的咖啡还没喝完。”
  他没有回头。
  回家的路上,他经过一家酒类专卖店,停了车,进去买了两瓶威士忌,一瓶伏特加,还有一箱啤酒。店员帮他搬到后备箱里,问他是不是要开派对。他说是。他确实是开派对,一个人的派对。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他把酒搬到客厅里,一瓶一瓶地摆在茶几上,像陈列展品。然后他走进厨房,打开冰箱,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几盒过期的牛奶和半袋发霉的面包。他关掉冰箱,回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
  他没有开灯。
  这是他多年来的习惯——黑暗让他觉得安全。在黑暗里,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表情,没有人能判断他的脆弱。他可以放下所有的伪装,做那个真实的、狼狈的、不堪一击的自己。
  他拿起第一瓶威士忌,拧开瓶盖,对着瓶口喝了一大口。
  酒液顺着喉咙滑下去,灼热感从胸口蔓延到四肢。他靠在沙发上,仰起头,闭上眼睛。黑暗里,她的脸浮现出来,不是现在的她,是五年前的她——扎着低马尾,穿着白色的家居服,盘腿坐在沙发上翻一本厚厚的修复理论书,看到他走过来,抬起头冲他笑了一下,说“你回来了”。
  “我回来了。”
  他对着空气说出了这四个字,声音很轻,像一个孩子在对着虚空许愿。
  没有人回应他。
  他又喝了一口,这一次喝得更多,酒液从嘴角溢出来,顺着下巴流进领口。他没有擦,就让那些液体沿着脖颈往下淌,冰凉的,然后又变得温热。
  他开始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会在哪里停下来?
  是在法庭上吗?他会站起来对所有人说“证据是假的,我撤回报案”,然后走过去牵起她的手,带她离开那个地方。可是不能,时间不会倒流,他已经把她推下了悬崖,连伸手去拉的机会都没有了。
  是在她入狱之前吗?他会在那个深夜敲开她的门,告诉她“有人在针对你,我要把你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等我查清楚了就接你回来”。可是她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给她机会。
  他选择了最愚蠢的方式,用最残忍的手,把她推到了最深的深渊里。
  第三口,第四口,第五口。
  威士忌的瓶子空了一半。他的胃开始烧灼,那种熟悉的疼痛又来了。他有胃病,很多年了,医生说过不能再喝酒。可他不听,他从来不听医生的话。以前她还会管他,把酒柜锁起来,每天只许他喝一小杯。她说你要是再喝,我就不理你了。他笑着说你不会的。她瞪他一眼,转身走了,过一会儿又端着一碗热粥回来,放在他面前,说“喝完粥再喝药”。
  那个碗还在厨房的碗柜里,她用的那一只,白底蓝花,边沿有一个小小的缺口。他舍不得扔,也舍不得用,就那么放着,落了五年的灰。
  他又喝了一口。这次胃里的灼烧感变得更强烈了,像有一团火在腹腔里翻滚。他的手按在胃部,用力地压着,想缓解那种疼痛。可是没有用,疼痛越来越清晰,从胃部向四周扩散,蔓延到整个上腹部,像有一只手伸进了他的身体里,攥住了他的胃,使劲地拧。
  他没有停下来。
  他换了一瓶酒。伏特加,更烈,更纯。他倒进杯子里,半杯,一口闷下去。伏特加不像威士忌那样有复杂的口感,它就是纯粹的酒精,纯粹的灼烧,纯粹的痛苦。他要的就是这个。
  痛苦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
  比起心口的那个洞,胃里的疼痛反而让他觉得踏实。身体的疼是有形的,是可以忍受的,是可以随着酒精的代谢而消散的。而心里的那个洞,不管喝多少酒都填不满,反而越喝越大,越喝越深,深到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被吸进去了。
  茶几上的酒瓶一个一个地空掉。啤酒他喝得最快,因为不那么烈,可以大口大口地灌。威士忌喝了大半瓶,伏特加喝了一半。他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也不在乎。茶几上、地毯上、沙发上,到处是酒瓶和酒杯。有一瓶酒倒了,酒液洒在茶几上,沿着边缘往下滴,滴在地毯上,洇开一片深色的痕迹。他没有去扶,就看着那些酒液一滴一滴地落下去,像某种倒计时。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客厅里的光线完全暗了,只有窗外远处城市的光污染在天花板上投下一层淡淡的、浑浊的光晕。他的手机响了几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