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言情小说 > 重生好莱坞修仙最新章节列表 > 第225章 新项目,找枪手
  忙完这些,是时候考虑自己的新项目了。
  他早就规划好了公司的后续项目。
  《孤胆特工》,自己执导,自己主演。
  《逃出绝命镇》,扎克执导,苏菲玛索主演。
  《星运里的错》,安妮执导,查理兹主演。
  并且将剧本早早的就写了出来,交给了编剧部修改完善。
  特别是《孤胆特工》前世是一部韩国电影,社会背景、法律条款,警察执法,生活习惯都和北美有极大的不同,必须本土化。
  他也只是写了一个剧本大纲,而且把男主角的身份从杀手改成了特种兵,细节交给编剧部进行填充。
  3个剧本的修改都已经完成,而且都达到了自己的要求,可以考虑立项了,甚至《孤胆特工》的分镜头他都已经画好了。
  当然扎克和安妮都通过第一部电影充分证明了自己的导演才华,现在正炙手可热,成为很多电影公司的追逐对象,说不定他们会和别的电影公司合作。
  但是也无所谓。好莱坞别的缺,就是不缺电影从业人员,更不缺导演。
  而且这两部电影都是以剧情取胜,对导演的要求不高,只要严格按照剧本来拍,随便找一个合格的导演当工具人都可以。
  反正最终剪辑权在自己手里,只不过自己这个联合制片的人需要要多花点心思而已。
  如果他们能继续和自己合作,那肯定是更加理想,毕竟他们能够比较容易理解贯彻自己的意见,也不会有过多的个人意图表达。
  当然他们都已经是有成名作品的导演了,如果继续合作,自己也会按照市场价值给他们足够的片酬。
  自己现在已经是筑基9层,按自己目前的修炼进度看,估计明年2月份就要突破金丹了。
  而突破金丹以后,经受过雷劫的农场整体格局调整、阵法的布置,自己本命法宝的材料寻找、法宝炼制,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还有4个月的时间,拍摄一部《孤胆特工》足够了,而且这部电影没有什么大场面,前期筹备也不复杂。
  一个月时间的筹备,一个月时间的拍摄,一个月时间的后期制作,时间足够了。
  当然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关键点,必须要去香港请一个比较靠谱的动作指导团队。
  如果以当前好莱坞的动作指导来拍摄这部电影,都是傻不拉叽的,你打我一拳,我打你一拳,拳拳到肉的打斗方式来拍摄,那电影别说是灾难吧,最少是魅力大减。
  电影的投资也不高,最大的成本也就是自己的导演片酬和主演片酬。
  他打算给自己开出200万美元的剧本费,600万美元加5%北美票房分成的导演片酬,至于主演的片酬,参考汤姆克鲁斯,2000万美元加上10%的北美票房分成。
  除掉自己的片酬以外,其他成本最多1200万美元足够了。
  算下来,电影总的投资为4000万美元,不过还要算上他15%的北美票房分成。
  因此他也不打算找环球合作,省得麻烦,还要谈判,还要等对方走流程,耽搁时间,直接由自己公司全额投资。
  考虑到明年自己的时间安排,电影估计至少要在8月份才能上映,甚至可能要安排在圣诞档上映,相信到那时,自己公司的北美发行能力应该没有问题。
  至于《逃出绝命镇》和《星运里的错》这两部电影不着急,可以到年底再启动。
  而且公司目前的制作能力有限,同时拍摄三部商业电影已经是极限了。
  必须要等《低俗小说》和《勇闯夺命岛》拍完以后再开始筹备。
  印象中他记得《星运里的错》是改编自当年出版的畅销小说,之所以能取得票房过亿美元的成绩,和小说的影响也不无关系。
  现在小说还没有出来,那是不是可以请人根据剧本将小说写出来,尽快上市,到时候和电影互相促进,形成IP优势。
  想到这里,他想起自己的经纪团队中负责文学相关写作的卡恩斯-卡特,他应该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很快,卡恩斯就来到林顿的办公室,面对林顿的疑问,卡恩斯也给出了专业的回答。
  “你可以招聘一个写作枪手。”
  “写作枪手?”
  “对,在美国,往往会有很多人有很棒的创意和故事梗概,但是受限于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没有办法将这些创意或故事变成文学作品,后来就诞生了写作枪手这个职业。
  枪手一般是有很好的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但是有又缺乏创意和好的故事,写不出好的作品,这样他们一结合的话,往往就能写出一部畅销文学作品,甚至是经典文学作品。”
  “听起来不错,怎么合作呢?”
  “有三种合作模式,第一种雇主按时间给枪手发薪水,枪手没有版权,没有署名,相当于他是你聘请的员工。
  第二种模式是少量的薪水+部分比例版权奖励,这样,可以激发枪手的写作热情,写出高质量的作品,至于给不给枪手署名权,可以另行约定,当然,如果给了署名权,版权奖励的比例肯定就要更低。
  第三种模式是打包价,按照雇主提供的创意或故事大纲,双方确定小说的篇幅,确定一个打包价,不过这种方式因为没有办法保证质量,现在用的人已经很少了。
  当然任何一种合作模式,雇主都可以随时审稿,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节进行修改。”
  “雇佣写作枪手,不会有版权纠纷吧?”
  “不用担心,美国版权法有明确规定,只要签订了相关的写作枪手雇佣合同,被雇佣的枪手在合同范围内创作的一切作品,版权都归雇佣者所有。
  说白了,这就跟好莱坞的制片人想到一个好创意,然后雇佣一个编剧团队创作电影剧本一样,剧本的版权自然是归属制片人一个道理。”
  既然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就好办了,那自己脑海中很多大热门的小说,特别是能改编成电影的热门小说,
  比如《国家宝藏》,《达芬奇密码》,《加勒比海盗》、《暮光之城》,《五十度灰》,《饥饿游戏》,《火星救援》等等,都可以采用这种办法创作出来。
  自己还能获得天才作者的名声,天才的人设又增加了一层buffer,收获书迷粉丝,为自己增加更多的人气。
  看来还是自己对美国的社会运行不够了解啊,如果不是今天自己咨询卡恩斯,还想不到这个好办法。
  想到就做,叫来办公室主任梅根,让她发布招聘公告,在全美范围内招聘合适的写作枪手,男女各一个,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
  至于小说的出版发行,到时候以电影公司的名义推荐给出版社,还担心不会出版吗。
  不对,既然明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有一系列大火的小说,为什么还要找别的出版社发行,让他们赚大钱,还要分享版权,不如自己收购一家出版社。
  仅仅出版发行自己创作的小说,出版社就能赚得盆满钵满,更何况自己目标是打造一个传媒集团,而一个传媒集团怎么可能少得了出版这个环节。
  想到这里,拿起电话通知古德曼,让他去物色适合收购的出版社,不需要盈利有多好,关键是要在全美具备发行能力。
  本来这件事应该交给温妮去做最合适,这不是她还在农场监督大阵的施工吗?
  还是让古德曼先行动起来,等大阵建造结束以后,再让温妮加入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