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先完成了行为核查,费用交由后续程序处理。
罗启收到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一年。
决定书列着擅取研究材料、无视危险提醒和对事实作不实陈述。
附页写明申诉渠道,没有一句因为他家庭困难就免予处理。
他问魏建忠,能不能改成寝室内部矛盾。
魏建忠坐在另一间办公室,正在核对自己报送过的版本。
学院暂停了他的辅导员工作,交接由其他老师负责。
韩驰不再担任相关班委。
那张责任人待缴表,被要求向原来收到的人逐一澄清。
韩驰曾私下要求我把更正转到小群,免得年级里继续讨论。
我只告诉核查老师,原先的表发到哪里,更正就请送到哪里。
我的名字被写在所有人面前,不能只在几个人那里改掉。
确认信息送达后,我没有再加一句羞辱,也没有找人催他解释第二遍。
更正下面,有当初募捐的用途。我请老师核对款项是否用于医疗。
他发出更正时,没再写让大家理解困难学生。
只是承认,我没有承诺支付一万元。
罗启不再参与班级互助项目,宿舍管理人员也明确制止私自代领物品。
但基础生活救助没有因这件事被一笔取消。
资助办公室通知他,符合条件的保障仍按规定办理。
我也收到通知副本。
当天下午,他在教学楼外等我,拿着这张纸,神色竟然又轻松了一点。
“看见没,学校还是认我困难。”
“那是生活保障。”
“你们闹了这么久,有什么用?”
“我今天不用给你代付午饭。”
他盯着我,想骂,又被周围人看得把话吞回去。
合作单位接受了费用复核。
四份研究材料来自已经完成的现场采集,每份都带定位记录和样本登记。
合同中的采集费用已实际支付,四份对应两万四千元。
必要的复核检测有独立票据,不计入未发生的未来开支。
外箱的损坏也拍照存档。
负责核对的人将合同、付款和批次逐项对应,没有因为科研两个字就直接认可高价。
罗启提出,菜市场一斤菌子只要几十块。
对方请他提交能够替代本批材料的来源和资料。
他搜了半天购物页面,最后只找到一张散装蘑菇照片。
没有采集点,没有登记,没有项目所需记录。
那张照片被收进了异议材料,却没能替他减掉损失。
我没有参加单位间的赔付会议。
宋教授后来告诉我,高校按接收约定先向合作单位履行赔付。
内部核查确认,管理缺陷对应的五千二百元由单位承担。
向罗启追偿的部分,是两万四千元。
双方没有把急救费用混进这个数。
罗启的病历被用于说明事故经过,不拿来给研究样品加价。
他却继续坚持,自己挨了这一遭,算把后果受完了。
电话打到我这里时,我正重新核一组曾经抄错的数据。
屏幕上一个小数点错位,我记到原始记录里,再接起电话。
“他们真要起诉,我就说你也有错。”
“按事实说。”
“你不怕被叫去法院?”
“证人可以去。”
他沉默了一会儿,声音低下去。
“你帮我跟宋教授说一句,别让学校告我。”
“你自己提出意见。”
“他喜欢你,你一句话,比我说十句都有用。”
我把手机从耳边拿开,确认他说的是认真的。
那两万四千元,是研究材料的实际损失,不是我能送给谁的人情。
“我只能说明经过。”
他又让我把警告说成玩笑,把取走说成帮忙。
我没有同意。
一个案子的事实,不能随着谁哭得厉害就改写。
两天后,我作为相关证人收到法院通知。
研究材料的事实争议,需要说明接收和警告过程。
罗启也收到了起诉材料。
许峥从寝室搬来一小箱我的书,放在新住处门外。
学校已批准我调换寝室,钥匙当天交接。
他把书递给我时,提起罗启拆信封的样子。
拆得很慢,拆完又往里塞。
没人催他。
那张纸上,已经没有可以让我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