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先完成了行为核查,费用交由后续程序处理。
  罗启收到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一年。
  决定书列着擅取研究材料、无视危险提醒和对事实作不实陈述。
  附页写明申诉渠道,没有一句因为他家庭困难就免予处理。
  他问魏建忠,能不能改成寝室内部矛盾。
  魏建忠坐在另一间办公室,正在核对自己报送过的版本。
  学院暂停了他的辅导员工作,交接由其他老师负责。
  韩驰不再担任相关班委。
  那张责任人待缴表,被要求向原来收到的人逐一澄清。
  韩驰曾私下要求我把更正转到小群,免得年级里继续讨论。
  我只告诉核查老师,原先的表发到哪里,更正就请送到哪里。
  我的名字被写在所有人面前,不能只在几个人那里改掉。
  确认信息送达后,我没有再加一句羞辱,也没有找人催他解释第二遍。
  更正下面,有当初募捐的用途。我请老师核对款项是否用于医疗。
  他发出更正时,没再写让大家理解困难学生。
  只是承认,我没有承诺支付一万元。
  罗启不再参与班级互助项目,宿舍管理人员也明确制止私自代领物品。
  但基础生活救助没有因这件事被一笔取消。
  资助办公室通知他,符合条件的保障仍按规定办理。
  我也收到通知副本。
  当天下午,他在教学楼外等我,拿着这张纸,神色竟然又轻松了一点。
  “看见没,学校还是认我困难。”
  “那是生活保障。”
  “你们闹了这么久,有什么用?”
  “我今天不用给你代付午饭。”
  他盯着我,想骂,又被周围人看得把话吞回去。
  合作单位接受了费用复核。
  四份研究材料来自已经完成的现场采集,每份都带定位记录和样本登记。
  合同中的采集费用已实际支付,四份对应两万四千元。
  必要的复核检测有独立票据,不计入未发生的未来开支。
  外箱的损坏也拍照存档。
  负责核对的人将合同、付款和批次逐项对应,没有因为科研两个字就直接认可高价。
  罗启提出,菜市场一斤菌子只要几十块。
  对方请他提交能够替代本批材料的来源和资料。
  他搜了半天购物页面,最后只找到一张散装蘑菇照片。
  没有采集点,没有登记,没有项目所需记录。
  那张照片被收进了异议材料,却没能替他减掉损失。
  我没有参加单位间的赔付会议。
  宋教授后来告诉我,高校按接收约定先向合作单位履行赔付。
  内部核查确认,管理缺陷对应的五千二百元由单位承担。
  向罗启追偿的部分,是两万四千元。
  双方没有把急救费用混进这个数。
  罗启的病历被用于说明事故经过,不拿来给研究样品加价。
  他却继续坚持,自己挨了这一遭,算把后果受完了。
  电话打到我这里时,我正重新核一组曾经抄错的数据。
  屏幕上一个小数点错位,我记到原始记录里,再接起电话。
  “他们真要起诉,我就说你也有错。”
  “按事实说。”
  “你不怕被叫去法院?”
  “证人可以去。”
  他沉默了一会儿,声音低下去。
  “你帮我跟宋教授说一句,别让学校告我。”
  “你自己提出意见。”
  “他喜欢你,你一句话,比我说十句都有用。”
  我把手机从耳边拿开,确认他说的是认真的。
  那两万四千元,是研究材料的实际损失,不是我能送给谁的人情。
  “我只能说明经过。”
  他又让我把警告说成玩笑,把取走说成帮忙。
  我没有同意。
  一个案子的事实,不能随着谁哭得厉害就改写。
  两天后,我作为相关证人收到法院通知。
  研究材料的事实争议,需要说明接收和警告过程。
  罗启也收到了起诉材料。
  许峥从寝室搬来一小箱我的书,放在新住处门外。
  学校已批准我调换寝室,钥匙当天交接。
  他把书递给我时,提起罗启拆信封的样子。
  拆得很慢,拆完又往里塞。
  没人催他。
  那张纸上,已经没有可以让我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