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来到桑菲尔德后,最快乐、最忙碌的一段日子。跟我刚来到这里那三个月平淡无奇的生活比起来,这段时间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啊!以前那种悲伤、阴暗的感情好像被赶出了这栋房子,那些跟忧郁有关的事情好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屋子的各个角落活动,房子里充满了生机。以前的走廊总是安静无声,还有房子正面的那些房间也没有人居住,但是现在,只要你从那经过,总会遇到一两位漂亮的女仆或者衣着华丽的男佣人。
  厨房、配餐室、用人休息室、门厅,到处都是活跃的气氛。只有在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客人都出去游玩的时候,屋子里才会空荡荡的,变得格外安静。不过,即使天气恶劣,一连几天阴雨不断,他们的兴致也没有降低。虽然不能在室外寻找乐趣,室内活动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啊,最起码气氛会更活跃。
  突然有人提议要变个娱乐花样,我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听说是要“打哑谜”,可我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游戏。他们叫来了所有的仆人,让他们将餐厅里的桌子全部移走,然后又重新布置了灯光,椅子面朝拱门围成个半圆。罗切斯特先生留在餐厅指挥仆人做这些事情,女客们则在楼梯上跑上跑下,呼唤自己的女仆帮她们梳妆打扮。费尔费克斯太太忙得晕头转向,她不停地查看房子里到底还有多少围巾、衣裳、帷幔之类的布能够派上用场。三楼的几个大衣柜已经让人检查过了,女佣们把里面有用的东西都抱到楼下,里面有带箍的锦缎衬裙、缎子宽身女长袍、透明的黑纱裙、女帽边的垂网,等等。她们细心挑选,被选中的东西都送进了起居室里面的小客厅。
  与此同时,罗切斯特先生将女客们都召集起来,从中选出他自己一方的人。“英格拉姆小姐当然是我这一方的。”他很自然地说道。然后,他又选了两位埃希敦小姐和登特太太。我当时恰巧就在他旁边,正在为登特太太扣紧松开的手镯。
  “你玩吗?”他抬头看了我一眼,低声问道。我摇了摇头。真怕他坚持要我参加进去,不过还好,我拒绝了他的邀请,他们也没有再继续坚持。
  罗切斯特先生选好他的人,就退到幕后去了。另外一方由登特上校率领,他们有秩序地在排成半圆的椅子上坐下来。埃希敦先生看着我,似乎在问我要不要参加他们那一方,但是英格拉姆夫人马上发表了他自己的看法。
  “那怎么行,”她大声抗议道,“瞧瞧她那个笨样,根本玩不了这种游戏。”
  铃声丁零零响起来。帷幔被缓缓拉了上去,只见拱门里站的是乔治·林恩爵士,他也是罗切斯特先生那一方的人。他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本大书。站在他旁边的是埃米·埃希敦,他身上披着一件罗切斯特先生的旧斗篷,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在看不见的角落,有人拿着铃铛欢快地摇动。阿黛勒坚持要在罗切斯特先生那边担任一个角色,于是,她就在这时蹦蹦跳跳地登场了,她把手中花篮里的花朵撒向四面八方,俨然就是一个小天使。然后,英格拉姆小姐那优美动人的身影出现了。她头上蒙着一块长长的白面纱,头顶还戴着一个玫瑰花环,而她身边就是罗切斯特先生,两人走到桌子前,跪下来。同样身穿白色服装的登特太太和路易莎·埃希敦站在他们身后。接着,仪式便开始了。显然,这是一幕婚礼的哑剧。结束的时候,登特上校和他那一方的人低声商量了两分钟,然后登特上校大声喊道:
  “婚礼!”罗切斯特先生满意地鞠了一躬,幕落下来。
  片刻之后,幕布再次拉起。这一次的布景准备得比之前那幕要精致。我曾经提到过,起居室比餐厅高出两个台阶,上面的那个台阶这时出现了一个大理石水缸,我认出来了,那是温室里的一个装饰品。它平时都被安排在温室里,里面还要养上些金鱼,周围都是难得一见的珍稀花草。水缸又大又重,他们肯定是费了挺大的力气,才把它搬到这里来的。
  罗切斯特先生坐在水缸旁边的地毯上,他裹着披肩,头上包着缠头巾。他乌黑的眼睛、黝黑的皮肤,跟身上的那套装束特别相配。他的模样简直就像个东方的酋长,但是,有时也像个即将上绞架的受刑者。不久,英格拉姆小姐又出场了。她也是东方人的打扮:一条深红色围巾被当做腰带系在腰上;线条优美的胳膊裸露出来,扶着顶在头上的一个水罐。她的动作、神态、肤色,都让人不禁联想到氏族时期的以色列公主。这无疑是她想要达到的效果。
  她走到水缸边,做出弯腰汲水的动作,然后再重新把罐子顶在头顶。这时,水缸旁边的人对着她做了个动作,好像是在向她提出什么请求。英格拉姆小姐赶紧放下水罐,抱在手中,让他饮水。那人从长袍的大襟里摸出一个首饰盒,把里面数量繁多的华丽手镯和耳环展示给少女看。英格拉姆表现出一副吃惊和羡慕的样子。他跪下身子,把这些珍宝撒在她脚下。她又惊又喜,陌生人把手镯戴在她的胳膊上,把耳环戴在她耳朵上。我明白了,这是《圣经》上以利以谢和利百加的故事,只是这幕表演缺少了一头骆驼。
  猜谜的这一方再次凑在一起讨论起来。显然,他们对这幕戏所表现的词或者拟音词的看法不能达成统一。于是,登特上校要求罗切斯特先生“表演完整的场面”。而这时,时间到了,幕布落下了。
  第三幕幕启的时候,起居室只有一部分展现了出来,其余的地方都用屏风遮挡着。大理石水缸已经被搬走了,在水缸的位置上放了一张木桌和一把从厨房搬来的椅子。蜡烛熄灭了,整个房间里只有一盏昏暗的小灯亮着。
  一个人独自坐在这么惨淡的景物中,他紧握着双手,低垂着脑袋,眼睛死死地盯着地面。衣着凌乱,面部肮脏不堪,上衣只穿在一条胳膊上,好像刚刚与人经过了一番厮打;绝望的神态中还透着愠怒;头发蓬乱倒竖,简直让人分辨不出来他到底是谁。不过我还是看出来了,这是罗切斯特先生。他一走动,腿上的镣铐就发出声响,而手腕上因为戴着手铐,在黑暗中还反着亮光。
  “监狱!”登特上校迫不及待地喊起来,谜底解开了。
  过了好长时间,表演者们才换上了自己的服装,走进餐厅来。罗切斯特先生引着英格拉姆小姐走来,她嘴里正在夸奖他的表演。
  “你知道吗,”她说道,“刚才那三个角色,我最喜欢的就是第三个。要是你能早出生几年,那你将成为多么勇猛的江洋大盗啊!”
  “帮我看看脸上的煤烟都洗干净了吗?”他没有接英格拉姆的话,而是把脸转向她问道。
  “洗干净了。这真可惜!我觉得没有什么比暴徒的红色更适合你的肤色了。”
  “这么说,你喜欢的是劫道的好汉?”
  “要知道英国的劫道好汉仅次于意大利强盗,只有利凡特的海盗才比意大利强盗威风。”
  “先不要管这些,别忘了,你是我的妻子。就在刚才,我们当着这些证人的面举行了婚礼。”英格拉姆听到他这么说,不禁咯咯笑起来,两颊上泛着红晕。
  “喂,登特,”罗切斯特先生说道,“该你们表演了。”另外一方退场后,他和他那一方的人在空位置上坐下来,英格拉姆小姐就坐在他的右侧,其余参加猜谜的人坐在他们俩左右。我没有继续观看表演,此时能抓住我注意力的只有台下的观众。在这之前,我的眼睛一直盯着表演者们,而现在,它却不能自已地盯在那半圈椅子上了。我不记得登特上校那一方演的是什么哑剧,也不记得他们选的是什么字眼,以及他们是怎么下场的。但是,我却清楚地记得每场演出结束时,罗切斯特先生他们商量的场面,我看见他转向英格拉姆小姐,她也向他转过去。我看见她的脑袋向他靠过去,一直靠得让满头的黑色卷发几乎搭到他肩膀上,差不多都要拂到他脸上了。我甚至听得到他们之间的低语。
  我想我是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了。我不能因为他对我毫不在意就不爱他。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旁边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