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之和沈渔从小一起长大,是十多年的好哥们,穿一条裤子的那种。沈渔冷白皮,下睫毛里藏了颗痣,长得一副好皮相,对谁都眉眼弯弯,看起来亲和极了,只有祁之知道他有多感情淡漠。
沈渔恋爱失败三次,分手祁之陪他喝酒。喝酒误事,擦枪走火。祁之裤子一提,当作无事发生。
可那之后,祁之对沈渔是看哪哪不顺眼。看他借东西给别人不顺眼,看他和女同学回家不顺眼,看他被别人告白不顺眼。
心里堵着难受,祁之买了一堆酒回家。他一边喝酒一边想,沈渔那个呆子,别人对他有那种龌龊的想法,他怎么还答应跟别人做朋友呢?真是太蠢了。
祁之喝着喝着恍惚了,后半夜睡了一会,惊醒后觉得自己要死了,连忙给沈渔打电话。沈渔接起来的声音懒洋洋的:“你最好有要紧的事。”
“我心里难受啊,像有什么东西跟心脏反着跳,但一听你的声音就好了,好奇怪,为什么啊。”
沈渔翻了个身,冷冷地笑了声,说:“因为你他妈爱上我了。”
后来,沈渔看着一直要亲亲的祁之,无语说道:“不是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吗?”
祁之咬着他颈窝,含糊不清道:“我不是兔子,我是小渔的小狗。”
沈渔攻,祁之受。
受叫攻老婆是个人xp。
灵感源于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