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
统领一个大步上前,将谢长风扶住。
“太医,太医……”
隔壁候着的太医赶紧过来,又是一通抢救,才将人安稳下来。
待太医退出去,谢长风虚弱的靠在床头,脸色苍白麻木。
他脑子嗡嗡的,不敢相信,只觉得匪夷所思。
他终于知道,那些疯狗为什么只攻击自己了?
斗狗场为了让选手在赛场上更加凶残嗜血、撕咬不休,私底下会给他们喂食发狂壮阳的猛药。
吃了猛药的狼犬,对一种名为‘千丝引’的香粉极为躁动。
可好巧不巧,千丝引气味甜腻温存,向来是他最钟爱的。
沈慕雪为了迎合他的喜欢,日日将它研成香露抹在腕间与衣裾上。
他和沈慕雪朝夕相伴,衣服上早就沾染上。
平日里去斗狗场,他都会沐浴更衣,去之前绝不和沈慕雪接触。
如今没想到,自己没去斗狗场,狗却自己跑出来了。
谢长风一口气卡在心口,连发火都没了力气。
找来找去,原来这些狗竟然都是自己找来的。
这事不能追查。
否则所有人都会知道,那斗狗场背后之人是他这个太子。
御史台必定会参他一本。
一想到御史台,就想到自己的人刚被拔除。
谢长风更气了。
他闭上眼睛,胸口剧烈起伏,实在是怨气难消。
“那些疯狗呢?”
统领回道:“死了五只,有六只回到斗狗场,还有一只跑丢了,找遍京城也没有找到。”
谢长风一咬牙,眼底漫起杀意。
“跑丢了的尽快找回来。把回去的疯狗,连同整个斗狗场的人,全部杀了,一个不留!”
……
沈昭昭和太医令从陆府离开的时候,已是夜色渐浓。
俩人在陆府门口匆匆告别。
沈昭昭纵马骑行回府,行至热闹的夜市,到处都能听到路边人议论在陆府门口发生的事情。
谢长风被狗扑了?
还是十几条疯狗?
算算时间,那不正是沈绾绾离开陆府的时候吗?
沈昭昭生怕沈绾绾被殃及,双腿一夹马腹,快速往将军府跑去。
翻身下马踏入将军府,沈昭昭还带着未散的急喘。
不等她站定,一道轻快的身影便迎面扑了过来。
“阿姐!你可算回来了,我今日在外面看了一场天大的好戏!”
沈昭昭神色紧张,立马将沈绾绾从头到脚打量。
“狗伤到你了没?”
沈绾绾匆忙摇头。
“没有没有。那些狗邪门得很,只冲着太子,一个无辜的人都没伤到。可神奇了!”
沈昭昭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地。
“还有还有……”
沈绾绾拉住沈昭昭的手,快步往后院奔去。
她还刻意放低了声音,小心又谨慎。
“当时场面乱作一团,死伤了好几只狼犬,剩下活着的都跑掉了。禁军只顾得将太子带回东宫抢救,也就顾不上去追。但我在陆府后面的拐角,捡了一只被禁军打伤腿的……”
话音未落,两人已绕过假山,转进沈绾绾住的院子。
沈昭昭抬眼望去。
只见黯淡的廊灯下,赫然盘踞着一尊半身染血的苍灰巨影。
纵然一条腿血迹斑斑,那隐在暗处的幽绿兽瞳,依旧透着令人胆寒的野性与死寂。
沈昭昭不由得眼角狠狠一抽,脚步钉在原地。
“你怎么把他捡回来了?”
沈绾绾道:“我若不带他回来,万一被太子的人发现,一定会被打死的。他只是看起来很凶,其实很乖很听话,刚才疼得直打哆嗦,都没有叫一声。闪电,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阿姐,以后她也是你阿姐,你是家里最小的弟弟哦……”
闪电,是沈绾绾给这只狼犬起的名字。
别说,听着还挺威风!
沈昭昭也是没想到,自己只是出了一趟门,再回来,家里竟然多了个狗弟弟?
沈绾绾说着话,就要朝闪电跑过去,被沈昭昭一把抓住。
“别过去,会伤人!”
沈绾绾却拍拍沈昭昭的手背。
“阿姐放心。我是闪电的救命恩人,闪电不伤我。”
沈绾绾跑到闪电身边蹲下来,亲昵的摸了摸他的头。
那一瞬间,闪电眼里的戾气立马消散。
这俩明显已经熟络起来,闪电还在晃着脑袋,在沈绾绾的怀手心蹭了蹭。
塞外狼犬披毛粗硬,沈绾绾也不嫌扎手,还呵呵直乐。
见一人一狗依偎在一起的画面,沈昭昭还能说什么?
“不能让他出府,也别让外人见到他。此事不要对任何人讲。”
这是让她养了?
沈绾绾脸色骤然一喜,狠狠点头。
“嗯,我一定好好照顾他,不会让人发现他的。”
说着,沈绾绾搂着闪电开心大笑。
“闪电,你听见了没?我阿姐答应让你留下啦,以后你就跟着我,天天都有肉吃。”
闪电好像听懂了,立马在沈绾绾怀里扑腾得更欢。
沈昭昭侧目,看到闪电腿上的伤。
这么一翻腾,血又流出来了。
“先别闹,我给他重新包扎。”
闻言,一人一狗立马安静下来。
沈昭昭蹲下身子,将被鲜血渗透的药布一点点拆开,再重新给闪电清理伤口。
药膏涂在伤口上的瞬间,闪电疼得一个哆嗦,嘴里发出呜呜的低沉哭声。
沈绾绾赶紧抱住他。
“不哭不哭,我阿姐很厉害的,很快就不疼了。”
沈昭昭重新给闪电上了药,又将伤口包扎得更严实一些。
等这些做好,沈昭昭将带血的药布捡起来。
“以后让闪电在你旁边的院子住下。明日,我会找一个犬倌来。在闪电被驯化好之前,你跟他相处,必须有犬倌在场,记住了吗?”
沈绾绾知道,沈昭昭是为她好。
今日一群狼犬撕咬太子的画面,她想起来也是很害怕的。
沈绾绾重重点头。
“阿姐放心,我都记住了。”
回头,沈绾绾摸着闪电的毛发,开始讲道理。
“闪电闪电,阿姐没别的意思,只是希望我们以后能相处得更开心。以后旁边的院子就是你的家,咱俩挨着,你有什么事喊我一声,我立马就过去哈。”
沈昭昭陪着沈绾绾,把闪电送了过去。
忙完这些,她才回到自己的院子。
夜色渐深。
沈昭昭合眼躺在床上。
刚才,她嗅到了闪电的血里,有一股很淡的,壮阳猛药的味道。
应该是药效已经挥发之后的残留。
她知道,斗狗场为了让他们更凶残嗜血,私底下会给他们喂食猛药。
吃了猛药的狼犬,会对一种叫千丝引的香料极为敏感。
而沈慕雪最爱用的香,正是千丝引。
这一切,真的只是巧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