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言情小说 > 芝加哥魔警全文免费阅读 > 第122章 摸鱼学习的一天
  这边救灾的事情结束,暴力科的众人就各自散去。
  卡西也自己先回家去了,因为在火场搞得连鼻孔都是黑的,本来雪白的衬衫穿出去游湖约会的。
  整个被搞得一块白一块黑,上了自己的车赶回家先了。
  也要打个电话给德洛斯问问,刚刚直接把她留在了海军码头。
  不过海军码头离检察官办公楼只有四五个街区距离,她应该很顺利回去了。
  一进家门先做最重要的事(first thing first),卡西就先拿起电话打给德洛斯办公室的电话了。
  因为她的手机没电了,续航能力实在差。
  当然,一切顺利。她已经在检察官楼里喝上咖啡了,还顺路在楼下买了热狗吃。
  在和她讨论了防火的重要性之后,那边也传来催她干活的声音。
  因为来得急,直接把大黑盒子停在了家门口。
  居然意外被个有心人看见了他的住处。
  其实这本身是件奇怪的事,因为他住的社区也算得上中高端社区。
  那些帮派份子一过来,是非常显眼的,肯定会被社区的巡警拦住。
  (不用奇怪,为啥网上那么多黑人走在路上就被警察拦。
  因为他们去的社区不对劲,就是白人普通社区,也经常看见黑人出没就报警。
  居民报警或者高端社区巡逻的保安就是巡警。
  这就是赤裸裸的物理隔离。不过不这么做不行,大家懂的吧。)
  居然会有个有心人在这里附近看见他的车,说明对附近的居民来说,这个人是低威胁的人,起码出现在这里并不突兀。
  如果是个鬼鬼祟祟的黑人帮派份子,他们早就报警了。
  但是还好,卡西并不是一般人,他的旁边邻居是他的手下,他们记下了有心人的特殊举动。
  所以等卡西洗完澡拿浴巾正擦头发的时候,内线电话就打过来了。
  监视员向卡西汇报了,一个年轻的亚裔女子在门口对着他的车和门牌,抄了个小便签上。
  过了几秒钟,传真机上就传过来一张女人的照片。
  卡西将传真照片扯了下来,拿起来眯着眼睛一看。
  shit,这不就是在法院大厅里,在长椅上丢了那张申请驱逐占房者表格那个女的吗?
  看来在法院盯上他的就是这个女的,于是卡西直接电话打给了提托。
  “把今天路过我家附近的那个亚裔女的资料找出来,发动线人出去。”
  这时候卡西在火场里高涨的肾上腺素已经降下来了,他倒是想看看到底是哪个势力想找他的事。
  再视需求来看报复的手段,作为暗地里的大Boss,要硬要软,卡西都有。
  反正今天也干得够辛苦了,应该算对得起纳税人的工资了。
  卡西直接坐在书房沙发上,看起了警探教科书,就一个月时间考试了。
  虽然他早就通过上层关系知道了面试官人选,并且找人说了好话,送了几瓶法国红酒。
  但是笔试没人放水的,得他自己搞定。
  对一个从法学院毕业的优秀学员来说,高中学历的警员们都能考过的考试。
  几乎是没什么压力的。
  警探和警员不同的一大区别就在于侦缉二字,侦缉的重心先在侦。
  侦的第一步就是如何确认犯罪事实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以及刑法关于逮捕的唯一条件
  就是“合理根据或可能原因”(Probable Cause)。
  而合理根据是否成立,则要依据以下环境证据:
  第一是现场警员根据执法经历及培训对事实所做的专业判断;
  (这条其实是自由裁量权发挥最大的地方,警员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就算放走犯人,只要给出合理解释即可。
  当然这个放走的犯人起码是警员认知范围内,没有其他明显的犯罪行为。)
  第二是由目击证人或其他警员等相关人员提供的可靠信息;
  (目击证人这几个字啊,一年在芝加哥起码害死上百人。连五岁小孩都知道,少跟警察说话,不然晚上挨枪子。)
  第三是经过培训的动物如警犬所作出的肯定反应;
  (这一条就是上次贝斯特曼实践中用的了,他找来警犬,如果闻到犯人的味道在某个房屋内部。
  那就可以引用该条例,无需逮捕令强行进屋。而人的判断反而会很容易被投诉成功。
  投诉的成功率,视社区的富裕程度,直线上升。)
  第四是犯罪嫌疑人本人的供述;
  (供述就是Confess,破案如果证据不足的时候。是非常需要供述的,在许多案件中甚至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
  即使很多人上了庭翻供,但是第一份供述也是重要的定罪证据。
  和国内很大的不同是。警员被允许在警署任何一个范围内,设置语言陷阱,来获得供述。
  这个和国内的诱供说法是大有不同的。如果在警署里,就算在咖啡间瞎认罪名,两个人听见了。
  就是妥妥的供述。所以欧美片那些律师一过来,就会警告客户不要说话。
  因为在这边说错了一个单词,都可能被大做文章。法律是允许诱供和钓鱼的,只是不允许严刑逼供。
  在一些欧美片里,我们甚至能见到警员去抢劫毒贩,或者钓鱼执法。
  这只要跟上头和检察官备案了,那就是合法的。)
  第五是物证。
  (物证就复杂多样了,基本DNA和指纹被定为铁证一类。
  而且判例法的弊端一大坨。物证稍被污染,离开警员视线,都可能被推翻。)
  再看下一条,现场警探对于模糊判断的地方,有比警员更高的解释权。
  这就是权威性原则了,权威这个词很不符合唯物主义,但是这边就是信奉这一套。
  比如,一加一等于二,某个数学系的学生这么说了。
  但是数学系的教授出来,说自己得了什么什么奖,发表了什么什么论文。
  然后在一堆头衔后面,他说,有些条件下一加一不等于二,可能等于十一。
  那很多普通人就开始给他鼓掌了,在那边会起哄十一!十一!十一!
  数学不该被定义!
  这还都是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事情。简直颠覆卡西的人生观。
  这些人这么好煽动的吗?指鹿为马都只需要编几句瞎话了。
  这时候他才发现,过去学者所说的乌合之众是什么意思了。
  难怪很多法律都是模糊不清,就是给更多解释以空间。
  让上层掌握权力的人随时可以自己来打补丁。
  卡西后来觉得既然自己发现了这个世界运行的本质,所以自己的智力一定是超过世界上大多数人。
  那时候开始,他的傲慢开始在心底萌发。
  他觉得其他人都是乌合之众的多,都是他餐盘上的食物。
  在获得了异界生物的力量之后,更加放大了这种思维的种子。
  再翻下一页,这些好像自己在法学院都学过。
  不过那边都是上层的理论,这本书更详细得描述了具体执法该怎么做。
  有逮捕令的逮捕与无逮捕令的逮捕。
  这一页得看看,卡西最可能犯规的时候应该就是这种时候了。
  逮捕令这东西,相当玄学吧,也是看检察官或者法官的心情和自洽逻辑来签的。
  不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警察的权力。
  美国警察受理刑事案件时并无类似立案这种执法程序。
  (这点和国内有很大不同。国内刑事必要立案,说实话这样效率有点慢。
  而且效率慢就是给人时间去运作。但也有自己的好处。)
  取而代之的是现场警员独立分析判断和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最终结论并不需要经过行政审批。
  (这点就是这边警察的权力独立性的来由了。
  就算抓的人是大统领,在现在警员也有权力抓。
  只要承受住被自杀的后果就行。)
  下面重点介绍一下无逮捕令的逮捕,除此之外则必须向法院申请逮捕令方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