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1928:我在美利坚卖报纸最新章节列表 > 第44章 《五月花号公约》
  “迈克尔,问出来了,是一个叫做贝克·诺卡的年轻人雇佣了这名枪手!”
  “哦?贝克·诺卡,这个名字……我好像有点印象,洛克,这是不是那个在国会山骂过哈丁总统的弗吉尼亚州议员斯诺克·诺卡的儿子?”
  “应该是的,我从这名枪手嘴里挖出,那位贝克·诺卡是小马修的大学同学,也是莎拉·梅隆小姐的狂热追求者,为了得到莎拉·梅隆小姐,贝克·诺卡曾经‘迫害’过不少同学。”
  将擦掉手上血迹的毛巾随手扔到一个角落,洛克那张满是横肉的肥脸上露出一抹怪异的表情,巴罗夫和迈克尔·路德维希听完洛克从那名枪手嘴里挖出的信息,皆是感到惊诧。
  尤其是迈克尔·路德维希曾经与贝克·诺卡见过一面,那是在大儿子马修·路德维希毕业典礼当天,然而,在迈克尔·路德维希的记忆里,贝克·诺卡生的清秀干净,整个人看起来也斯斯文文的,不像是那种出身贫民窟的暴虐、残酷、冷漠的男孩子,不成想……
  这一回,迈克尔·路德维希发现自己看走眼了啊!
  坏人——永远不会在自己的额头上刻着‘我是坏人’四个大字!
  “SO……迈克尔,你打算怎么办?诺卡家族是一个庞然大物,我们对付不了!”
  一腔怒火改变不了路德维希家族跟诺卡家族之前存在的巨大沟壑,冷静下来的迈克尔·路德维希面无表情地盘坐在乌黑的地板上,轻轻闭上双眼,任由脑海进行‘思考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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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卡家族本身并不是美利坚的第一流政商豪门,世人对诺卡家族奉上敬畏和惊惧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诺卡家族是打造了新英格兰地区以及整个北美文化根基的清教徒贵门后裔,这就意味着诺卡家族是在暗中掌控了美利坚至高权利的‘长老会(代号)’的一份子。
  “五月花号”是一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货船。在跟北美搭上关系之前,它经常往来于大英帝国和欧洲其他国家之间,运送货物。1620年9月16日,它载着102名乘客和25--30名船员,离开英伦的普利茅斯港,驶向大西洋彼岸的美洲大陆。“五月花号”孤独地在海上漂流了两个多月,终于在11月21日到达北美。船上的乘客们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建立起一个新的殖民地,把它命名为“普利茅斯”。这就是日后美利坚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镇所在地。
  “五月花号”不是第一艘来到北美的移民船,普利茅斯也不是大英帝国人在北美建立的第一个殖民地。那么,这艘船为何如此不同凡响呢?这就要从“五月花号”的乘客说起了。
  在“五月花号”的102名乘客中,大约有一半被后人称为“清教徒”,另一半是受雇的工匠、仆人和到新大陆寻找机会的殖民者。英文单词“Pilgrims”被简单地翻译成“清教徒”并不准确,约定俗成罢了。这个词出现在威廉·布拉德福德的回忆录《普利茅斯定居地》里。
  威廉·布拉德福德是“五月花号”的乘客兼清教徒领袖,后来担任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达31年之久。“Pilgrims”原意是指长途跋涉的“朝圣者”。布拉德福德用这个词来定义自己的团体,认为他们此行是“舍弃了舒适的城市”,去“山顶上”创造“天堂的国家和精神的平安”。如今,“清教徒”已经成了这群人的特称。但当时,这些清教徒却有一个虽非贬义却也不十分光彩的名字:“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他们的出现要追溯到1517年。
  1517年10月31日,德意志维滕贝格大学教授马丁·路德,把他对天主教会表示不满的大作《九十五条论纲》钉在万圣教堂(也叫“城堡教堂”)的大门上。
  马丁·路德这个行为一开始不算惊天动地,他的原意只是提出对神学的不同见解,供大家讨论——往这个教堂大门上贴“小字报”在维滕贝格大学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不常见的是,这篇用拉丁语写成的文章一眨眼的工夫就被译成德文,两个星期后,传遍德意志,两个月后,风靡欧洲。当时的马丁·路德做梦也没想到会闹出这么大动静——他不仅低估了自己的影响,也低估了印刷术的巨大威力。
  轰轰烈烈的“新教改革”就这样开始了。从字面上看,应该译为“抗议者的改革”,因为它是由对天主教会的不满和抗议引起的。所谓“新教”也就是今天广义上的基//督//教。
  学过历史的都知道,马丁·路德反对得最激烈的是天主教会出售“赎罪券”的行为。只因当时的天主教会垄断着对《圣经》的解释权,当时的欧洲人都是被教会吓大的。
  为了避免死后下“炼狱”,欧洲人只好花钱购买天主教会发行的“赎罪券”。而天主教会告诉欧洲人:“随着钱币落下的‘叮当’声,你的灵魂就升天啦!”
  然而,马丁·路德认为天父是宽容和仁慈的,人们只要相信耶稣基督,就可以得救,并且这种来自天父的救赎是“免费”的。“赎罪券”的出售完全违背了《圣经》的宗旨。在马丁·路德看来,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对《圣经》的理解来崇拜天父,并不需要依赖天主教会。
  “大逆不道”的马丁·路德把欧洲大陆搅了个底朝天,可“改革”之风却迟迟吹不过英吉利海峡。虽然大英帝国与罗马教廷之间总是磕磕碰碰,但它基本上是个守规矩的天主教国家。直到有一天,当英王亨利八世的婚姻出了问题,他与罗马教皇的“和谐”关系也到头了。
  亨利八世本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曾亲自写书反驳马丁·路德。大约是在1525年,亨利八世想跟妻子凯瑟琳离婚,原因有二:其一,他疯狂地爱上了凯瑟琳的侍女安妮·博林,并要与其结婚;其二,凯瑟琳只给他生了个女儿玛丽,他担心自己百年之后若没有男性继承人,天就会塌下来。于是亨利八世向罗马教皇提出离婚请求。教皇的回答很简单:没门儿!
  像所有有个性的国王一样,亨利八世的反应也很简单:爷不跟你们玩儿了!
  从1529年起,亨利八世敦促英伦议会讨论“新教改革”的问题。1533年,英伦议会通过立法,使亨利八世成为英伦教会的领袖,并于第二年脱离了罗马教廷。亨利八世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安妮为他生了女儿伊丽莎白。然而,这段改变英伦历史也影响了美利坚历史的婚姻只维持了三年,安妮就被亨利八世送上了断头台。
  当时的大英帝国虽然表面上成了新教国家,但除了教会领袖从罗马教皇变成英王以外,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亨利八世对改革根本不感兴趣,他骨子里仍是个天主教徒。
  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他与第三任妻子简·西摩的儿子继承了王位,即爱德华六世。当时爱德华六世只有9岁,却是一位真正的新教徒。他在新教人物的辅佐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果爱德华六世多活几年,大英帝国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新教国家。然而,爱德华六世在位只有6年,不满16岁就去世了。(史学家们严重怀疑他是被罗马教廷谋害身亡的)
  1553年,亨利八世的长女玛丽成为英王,即玛丽一世。她在法国长大,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她继位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大英帝国是天主教国家,并开始全面颠覆爱德华六世的改革成果,把近300名新教徒烧死在火刑柱上,给自己挣了个“血腥玛丽”的称号。
  如果她多活几年,大英帝国就会是个彻底的天主教国家。可是,天父只给了她5年的政治生命。1558年,玛丽一世去世,王位传到了亨利八世的次女伊丽莎白一世的手上。伊丽莎白一世在位45年(1558~1603),被认为是大英帝国历史上最聪明睿智的君主。(大英帝国的王位传承…….史学家看了都觉得一团乱麻,处于最底层的贫民更不知道国王换了多少个。)
  伊丽莎白一世信奉新教,但在女王心中,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是第一位的。经过爱德华六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