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紧接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单独媾和之后的年代里美利坚外交的主要焦点是远东。越过太平洋一个与本帝国之间的严重问题正在迅速发展起来。日美事务的最严重的困难牵涉到美利坚在远东的政策对于本帝国对亚洲大陆的野心的关系,但是这个主要的问题由于美利坚的关于东方移民和外国人土地所有权的立法在本帝国已兴起的情绪而恶化了。
东方到美洲的移民开始于美洲获得加利福尼亚之后在太平洋沿岸定居的时候。比较高的工资(对加利福尼亚是低的)对华人工人是一个引诱,这些人一般是由包工人运入美利坚的。
在1852年,美利坚太平洋延沿岸拥有25000名华人,大部分在加利福尼亚,大约是该地当时人口的十分之一;到了1867年,当地华人增加至5万名。
时任清王朝全权代表蒲安臣于1868年在华盛顿缔结的条约真是一个廉价劳工条约,当时正需要大量劳动力来完成联邦太平洋铁路,西沃德国务卿欣然签订了这个条约。
该条约对在美利坚“逗留或居留”的清王朝臣民保证给与“最惠国公民或臣民关于旅行或居住所享受的相同的特权、豁免、和免税”,但归化权除外——从东方移民问题最初出现的时候起美利坚就拒绝东方人归化。
在条约义务里提到如像移民这样一个国内问题的主权规定可能是美利坚的一个错误,但政策上在同清王朝订立的条约里这样做只是仿照以前同欧洲国家所订的条约的做法。
最初受到十分欢迎的华人的流入不久成为一个严重的种族上的、经济上的和政治上的问题。清王朝对美利坚的提议让步,签了1880年的条约,这个条约承认美利坚“规定、限制或停止”但不禁止华人劳工移民的权利,并保证给与已经在美利坚定居的华人以最惠国待遇——1个同时的条约严厉禁止美利坚公民从事清王朝鸦片贸易。
1881年2月,美利坚国会内部有一场激烈争论正如火如荼进行着:向来以反//华态度著称的加州参议员约翰.米勒(John F·Miller)提出一部法案,要让华人在未来二十年内都不能移民美利坚。在立法意旨上,他的论述充满各种对于华人的嘲讽与厌恶,如今读起来反而像是在赞扬华人勤奋的工作精神,承认他们对美利坚西部的建设有伟大贡献,只是语气不太甘愿。约翰·米勒把华人移民比喻为“外星人”,说他们“神经迟钝……宛如机器,几乎不受冷热影响,一身铜筋铁骨,都是像自动发动机一样的血肉之躯,而且很有耐性、麻木不仁,没有情绪……总是仿佛兽群似的聚在一起。”
在约翰·米勒看来,美利坚是白人国家,而且只容得下白人。他梦想着美利坚成为一个“到处都听得到金黄发色孩童的甜美声音”的国度。约翰·米勒吁请其他国会议员保卫“美利坚的盎格鲁萨克逊文明,使其免受坏疽似的东方文明的污染或混杂,”而且他认为族群本来就该根据血统来区分高下,这是理所当然的。“为什么不能区分高下呢?为什么要让那堕落的劣等族群成员……在我国日渐壮大,且散居四处,任由他们生出愈来愈多劣等子孙?”
许多国会议员打从心底赞同米勒的提案,但是,麻州(马萨诸塞州)参议员乔治·佛瑞斯比·霍尔却没有因为当下的热烈氛围而迷失自己,独排众议,试着提醒其他议员:这法案其实还涉及一些更重要的问题。乔治·佛瑞斯比·霍尔是一个思想先进的政治家,他曾反对奴隶制,并支持劳工的基本人权。而且他也深信,如果不看个人表现好坏,光凭族裔身分来排挤别人,那么美利坚开国先贤当年在《独立宣言》中所揭露的种种崇高理想不就沦为笑话了?对此,乔治·佛瑞斯比·霍尔痛批种族主义是“人类最终必须克服的一种妄想症”,“种族主义的影响力曾在我们的历史上留下无法抹灭的丑陋污渍”,他还炮轰那些诉诸种族偏见的美利坚政客都是一些伪君子,“我们自夸民//主有多伟大,一再强调我们自己有多优越与强大,”他说,“对于这世上的各个民族,我们的国旗闪烁着希望的星星。十多万华人前往加州后,改变了一切。…….但不证自明的真理却变成了不证自明的谎言。”
无论在国会或全美利坚,没有多少人认同乔治·佛瑞斯比·霍尔。他的言论在美利坚新闻界与政界都招来严厉批判。《纽约时报》宣称:“以这种愚蠢的心态思考根本就是在打混。”《纽约论坛报》(New York Tribune)将霍尔封为“半吊子的人文主义思想家”。西部各州的议员则指出,许多签署《独立宣言》的开国先贤其实都是奴隶主,某位科罗拉多州参议员却坚称白人“智力较高也较活泼,因此有权力看不起这世上的其他人种”。
于是美利坚国会在1882年以十年为期停止华人劳工移民,后来又再次实行这种限制。
经过十年以上的费力的外交谈判和不体面的国内立法之后,在1894年同清王朝签订了一个新的移民条约,规定在十年之内禁止华人劳工入境。教师、学生、商人、旅行者和官员不受限制。当这个条约在1904年期满的时候,美利坚国会无期限地重新制定了所有的现行法律。在夏威夷和菲律賓并入美利坚之后,排斥华人的法律也扩展到这些属地。实行这种排斥的后果是,在美利坚的华人减少到一个无足轻重的数目。
在进入20世纪的时候本人在东方移民的问题上作为一个因素代替了华人。
最初本政府采取阻碍不合心意的劳工往美利坚移民的政策,然而在以后的年代里它积极鼓励本劳工去到他们受到欢迎的如像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本和美利坚之间签订的1894年条约相互允许不问其目的为何的自由进入,但保留国家对移入的劳工作出规定的控制,一如对贸易或国防安全等事项的管辖。本政府在1900年8月以后不发给到美利坚本土去的(但去夏戚夷的除外)劳工移民的护照,以这种办法来避免作出法规上的排除。
自此以后,苦力移民降到百分之五十,虽然本政府的限制并未彻底实施。还有经过夏威夷(本政府继续发给到那里去的护照)和经过加拿大和经过墨西哥的本移民的通道。
在夏威夷王国里,一度确由且夏威夷政府订过契约的东方移民已经生根了。在1890年那里有12000名本人和15000名华人,群岛的总人口为90000人,而本政府正在坚持本移民应有与土著的夏威夷人同等的公民权和担任公职的权利。同时本本国法律严格维持(直到1924年)一个移民或甚至一个移民的儿子在服完本的兵役之前不能摆脱对皇帝的效忠。一艘本军航出现在植香山来显示对这些根据条约的要求的武力支持。
在美利坚合井这些群岛之前,本成功地反对了夏威夷当地排斥东方移民的计划。
本对夏威夷的这种非常积极的态度,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促使夏威夷人在1898年倾向于与美利坚合并的因素之一。在合并之后本政府仍继续向夏戚夷移民,因此到1940年的时候本血统的人口占那里人口的37.3%。
由于在合并之后每一个在夏戚夷出生的人都自动成为美利坚的公民,因此只是在一个相当短的时间内,本血统的美利坚公民就将占那里选民的多数了。
反对允许本移民的民众骚动在太平洋海岸发展起来;在1906年十月旧金山的学务委员会命令所有本学龄儿童都必须进一个东方儿童被隔离开来的学校。
由于不久以前打败沙俄帝国的巨大胜利而激发的民族自豪感,本迅速抗议这个行动,认为这是一个违反它的人民在美利坚所享受的最惠国待遇的条约保证的行为。
已故美利坚前总统老罗斯福承认这个抗议是有道理的。他费力地说服学务委员会在他将采取适当办法制止本以后的移民这一谅解下取消它的行动。学务委员会只是在1907年2月20日匆促提出的移民法案的修正案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