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争议没有在几天内结束。
材料交进去以后,核实、送达、询问,一项项往前走。哥哥起初想让我撤回,后来发消息:“还需要补什么?”
郑芸在他们处理离婚时又来过一次。
“我对母亲没有赡养义务,不该连她的钱也一起搭进去。”她说。
“母亲的遗产和你们夫妻的财产分别处理。我不会替哥哥拿你的东西,也不会替你们遮掩已经发生的事实。”
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终于把原本想说的话咽了回去。
我如实说明她提供记录的经过,没有抹掉她参与的部分。
关于哥哥能否继承,许律师先向我解释了法律上的条件。
伪造遗嘱不是只要被发现,就一概自动剥夺继承权。情节是否严重、是否企图排除其他继承人的权利,要结合证据认定。
我们提交的是他试图独占全部遗产、主动制作虚假文件、要求我立即交付财物的完整经过。
另外,还有母亲长期由我照料、他几乎未尽义务的资料。
死亡记录证明小宝先于母亲去世,哥哥的陈述和原始聊天则证实造假。
核对证据时,哥哥看见照片里的碎纸,嘴唇明显收紧。
他没有再说我伪造。
“是否认可自己的书面说明?”有人问。
“认可。”哥哥说,声音很低。
那张说明最后的签名写得很清楚,不像他模仿母亲时小心描过的笔画。
“你明知我一直照护母亲,为什么还要声称全部财产都归孩子?”有人又问。
哥哥先说:“我一时糊涂。”随后停住,承认:“我怕他不同意,才想找个让他不好开口争的名义。”
法官追问:“把‘怕他不同意’说完整。”
他看了我一眼,手掌在桌面上压出一道白印。
“我以为只要写成孩子的名字,他这个当叔叔的就不会当着孩子的面争。”
许律师立刻问:“你当时知道孩子已经去世吗?”
“不知道。”
“所以你既没确认孩子是否在世,也没确认遗嘱是否真实,就要求对方交出全部财产?”
哥哥没有回答。
那个名义是小宝。
我没有替他改成受妻子挑唆。程序给了他解释的机会,我不需要再给一次安慰。
裁判结果下来时,已经换了季。
结合造假经过及排除我继承权益的目的,法院认定情节严重,确认哥哥丧失继承权。那份虚假遗嘱不能作为处理遗产的依据。
相关债务、必要支出核清后,母亲的遗产依裁判处理。
我把结果收进文件箱,第二天照常去客户那里检修设备。
哥哥没有再提分款。
他的离婚也在随后办完。郑芸没有因为见过孩子的墓,就改变对钱的看法;哥哥也没能靠一句自己现在知错了,抹去婚内的旧账。
双方清算财产和债务,各自承担后面的生活。
哥哥从原先住处搬出来,租了一个小单间。他把新地址发给我,我只回复收到,没有邀请他搬进母亲的房子。
程莉后来又来过一次。
她想把小宝的照片带走一些,我给她复制了电子版,也让她挑了几张实物。
哥哥听说她来了,赶过来,站在门边。
“我这些天总睡不着。”
程莉抱着相册,没有接他这句话。
“我会来看孩子。我和你,没有以后了。”
他低下头,没再拦。
我送程莉到路口。
“我已经请假处理好工作,以后会定期回来。墓园的维护费用,能不能让我也分担?”
“直接按规定办理,不必把钱经过我的手。”
回屋时,哥哥还站在原处。
从前他来这里,总催着走,总有牌局、饭局和没说完的事情。
如今没有人催他,他却不知道往哪里去。
他看着我手里的空相册,喉结动了几次。
“陆川,你能不能也给我一些?”
这是他回来以后,第一次要与遗产无关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