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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吸取宋朝官僚玩弄数据的教训,制造兵器以“副”为单位。
宋朝官僚为了数据好看,会统计甲片和箭头(箭杆比箭头更贵,而且还不容易储存)的数量,然后把它们加到一块。
也就是说某地今年上报说自己生产了10000件军械,会包括一套甲以及这套甲的头盔和几百个甲片、一支箭的箭头和箭杆……
《元丰类稿·卷四十九·本朝政要策五十首·兵器》:
又有弓弩院,岁造弓、弩、箭、弦、镞等,凡千六百五十馀万;诸州岁造弓、弩、箭、剑、甲、兜鍪、甲叶、箭镞等,凡六百二十馀万。
宋朝官僚在财政方面也是这么干的,一围刍茭(干草)、一围蒿、一斤茶、一石谷、一贯钱、一匹绢啥的,虽然价值不等但都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