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大小两数的和是十七,差是五,求两数。
  马先生侧着身子在黑板上写了这么一个题,转过来对着听众,两眼向大家扫射了一遍。
  “周学敏,这个题你会算了吗?”周学敏也是一个对于学习算学感到困难的。
  周学敏立起来,回答道:“这和前面的例子是一样的。”
  “不错,是一样的,你试将图画出来看一看。”
  周学敏很规矩地走上讲台,迅速地将图在黑板上画了出来。
  马先生看了一看,问:“得数是多少?”
  “大数十一,小数六。”
  周学敏虽然得出这个不错的解答,但他好似不很满意,回到座位上,两眼很迟疑地望着马先生。
  马先生觉察了,向着他:“你还有点放心不下吗?”
  周学敏立刻回答道:“这样画法是懂得了,但是,这个题的算法还是不明白。”
  马先生点了一点头说:“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不过你们应当知道,这只是算法的一种,因为它比较具体而且有一定的法则去对付题目,所以很有价值。由这种方法计算出来以后,再仔细地观察、推究,算术中的计算法,有时便可得出来。”
  如图,OA是两数的和,OC是两数的差,CA便是两数的和减去两数的差,CF恰是小数,又是CA的一半。因此就本题说,便得出:
  OF既是大数,FA又等于CF,若在FA上加上OC,就是图中的FH,那么FH也是大数,所以OH是大数的二倍。由此又可得下面的算法:
  记好了OA是两数的和,OC是两数的差,由这计算,还可得出这类题的一般的公式来:
  (和+差)÷2=大数,大数-差=小数;
  或
  (和-差)÷2=小数,小数+差=大数。
  例二:大小两数的和为二十,小数除大数得四,大小两数各若干?
  这题的两个条件是:(1)两数的和为二十,这便是和一定的关系;(2)小数除大数得四,换句话说,便是大数是小数的四倍,——倍数一定的关系。由(1)得图中的AB,由(2)得图中的OD。AB和OD交于E。
  由E横看得16,纵看得4。大数16,小数4,就是所求的解答。
  “你们试由图上观察,发现本题的计算法,和计算这类题的公式。”马先生一面画图,一面向着大家这样说。
  大家都睁起两眼盯着黑板,还算周学敏勇敢:“OA是两数的和,OF是大数,FA是小数。”
  “好!FA是小数。”马先生好似惊异周学敏的这个发现,“那么OA里一共有几个小数?”
  “5个。”周学敏。
  “5个?从哪里来的?”马先生有意地问。
  “OF是大数,大数是小数的4倍。FA是小数,OA等于OF加上FA,4加1是5,所以有5个小数。”王有道说。
  “那么,本题应当怎样计算?”马先生问。
  “用5去除20得4,是小数;用4去乘4得16,是大数。”我回答。
  马先生静默了一会儿提起笔在黑板上一面写,一面说:“要这样,在理论上才算完全。”
  20÷(4+1)=4——小数,4×4=16——大数
  接着又问:“公式呢?”大家差不多一齐说:
  “和÷(倍数+1)=小数,小数×倍数=大数。”
  例三:大小两数的差是六,大数是小数的三倍,求两数。
  马先生将题目写出以后,一声不响地随即将图画出,问:
  “大数是多少?”
  “9。”大家齐声回答。
  “小数呢?”
  “3。”也是众人一齐回答。
  “在图上,OA是什么?”
  “两数的差。”周学敏。
  “OF和AF呢?”
  “OF是大数,AF是小数。”我抢着说。
  “OA中有几个小数?”
  “3减1个。”王有道表示不甘退让地争了回答。
  “周学敏,这题的算法怎样?”
  “6÷(3-1)=6÷2=3——小数,3×3=9——大数。”
  “李大成,计算这类题的公式呢?”马先生表示默许以后说。
  “差÷(倍数-1)=小数,小数×倍数=大数。”
  例四:周敏和李成分三十二个铜板,周敏得的比李成得的三倍少八个,各得几个?
  马先生在黑板上写完这题目,板起脸望着我们,大家不禁哄堂大笑。但不久就静默下来,望着他。
  马先生:“这回,老文章有点难抄袭了,是不是?第一个条件两人分三十二个铜板,这是‘和一定的关系’,这条线自然容易画。第二个条件却是含有倍数和差,困难就在这里。王有道,表示这第二个条件的线怎样画法?”
  王有道受窘了,只紧紧地闭了双眼思索,右手的食指不住地在桌上画来画去。
  马先生说:“西洋镜凿穿了,原是不值钱的。只要想想昨天讲过的三个例子的画线法,根源上毫无分别。现在无妨先来解决这样一个问题,‘甲数比乙数的二倍多三’,怎样用线表示出来?
  “在昨天我们讲末三个例子的时候,每图都是先找出A,B两点来,再联结它们成一条直线,现在仍旧可以依样画葫芦。
  “用横线表示乙数,纵线表示甲数。
  “甲比乙的二倍多三,若乙是零,甲就是3,因而得A点。若乙是1,甲就是5,因而得B点。
  “现在从AB上的任意一点,比如C,横看去得11,纵看来,得4,不是正合条件吗?
  “若将表示小数的横线移到3x,对于3x和3y说,AB不是正好表示两数定倍数的关系吗?
  “明白了吗?”马先生很庄重地问。大家只以默示已经明白作回答。接着,马先生又问:
  “那么,表示‘周敏得的比李成得的三倍少八个’,这条线怎样画法?周学敏来画画看。”大家又笑一阵。周学敏在黑板上画成下图:
  “由这图上看起来,李成一个钱不得的时候,周敏得多少?”马先生。
  “8个。”周学敏。
  “李成得1个呢?”
  “11个。”有一个同学回答。
  “那岂不是文不对题吗?”这一来大家又呆住了。毕竟王有道的算学好,他说:“题目上是‘比三倍少八’,不能这样画。”
  “应当怎样画,照你的意见?”马先生向着王有道问。
  “我不知道怎样表示‘少’。”王有道回答。
  “不错,这一点须特别注意。现在大家想,李成得3个的时候,周敏得几个?”
  “1个。”
  “李成得四个的时候呢?”
  “4个。”
  “这样A,B两点都得出来了,连起AB来,对不对?”
  “对——!”大家有点乐得忘形的神气,拖长了声音这样回答,简直和小学三、四年级的学生一般,惹得马先生也笑了。
  “再来变一变戏法,将AB和OY都往回拉长,得交点E。OE是多少?”
  “8。”
  “这就是‘少’的表出法,现在归到本题。”马先生接着画出了图16。
  “各人得多少?”
  “周敏二十二个,李成十个。”周学敏说。
  “算法呢?”
  “(32+8)÷(3+1)=40÷4=10——李成得的数。
  “10×3-8=30-8=22——周敏得的数。”我说。
  “公式怎样?”好几个人回答:
  “(总数+少数)÷(位数+1)=小数,
  小数×倍数-少数=大数。”
  例五:两数的和是十七,大数的三倍同着小数的五倍的和是六十三,求两数。
  “我用这个题来结束这第四段。你们能用画图的方法求出解答来吗?各人都自己算一算看。”马先生写完了题这么说。
  跟着,没有一个人不用铅笔、三角板在方格纸上画——方格纸是马先生预先关照过,叫大家准备的——这是很奇怪的事,没有一个不比平常上课用心。同样都是学习,为什么有人强迫着,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