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上潜在的抗拒,很快就消失在沈时倦的妥协和温柔当中。
  后来,沈时倦只留下一种蓝色的花,剩下的让策划公司换成永生花,没有花粉的。
  他没有我想象中的坚持,反而让我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过敏。
  所以回去的路上,我很谄媚,时不时靠过去亲他一下。
  后来,他被我亲得忍不住笑起来了,捧住了我的脸。
  “你干嘛?”
  “我爱你啊,就忍不住要亲你。”
  他看向前方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开车的司机,意思让我矜持一些,我这个人一向不吝啬表达,爱就说出来,闷在肚子里会生锈,会发霉。
  我爱沈时倦,我高调得恨不得去跟每个人说。
  好像,沈时倦从来没说过爱我。
  不过,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有的人爱表达,有的人不爱表达。
  但是爱不爱,是可以看出来的。
  沈时倦对我,除了我妈,世间无二的好。
  还需要用嘴巴说出来吗?
  回到家,我把婚礼现场的照片给我妈看,张妈也凑过来:“哇,这么多花,真漂亮,不过小姐,你不是花粉过敏吗?”
  “时倦换成了永生花。”
  “哦哦,姑爷对小姐真是没话说,太太,您可以放心了,以后有人照顾小姐了。”
  我妈握着我的手,我怎么觉得她的手指头有些凉凉的。
  “妈,你该不会还是担心他会伤害我吧?”
  我妈只是笑笑,拍了拍我的手背:“好了,早点休息。”
  某些方面,我妈是个很执着的人。
  不过不要紧,日久见人心嘛!时间久了,我妈就知道沈时倦不是她想象的那样了。
  我快乐地亲了一下我妈的额头,然后飞奔上楼。
  张妈在楼下一直喊:“慢一点,今天地板刚打过蜡,很滑的!”
  的确很滑,我差点摔了一跤,好在我扶住了栏杆。
  不过,不妨碍我的快乐。
  洗漱完,我正准备给沈时倦打电话,南星打电话过来了。
  我愉快地跟他说:“收到伴郎服了?”
  “伴郎是男方的人,关我什么事?”
  “那你总不能做伴娘吧?”
  “那也没什么不行的。”
  “你说真的?那我真的送伴娘礼服给你了?”
  “我把我三围的尺码报给你。”
  “你哪里有三围?”我大笑道。
  我们插科打诨了一会,南星忽然正色道:“对了,你一直找的人,已经找到了。”
  “在哪里?”我忽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激动得心脏咚咚跳。
  “在康城。”
  这么巧,沈家也在康城呢!
  “我要去看她。”
  “什么时候?”
  我翻了翻日程,明天早上没什么事,我说:“明天?”
  “好,正好我明天有空,我陪你去。”
  “嗯。”我说:“明天我去你家接你。”
  “就我们俩?”
  “你还希望有谁?”
  “我还以为你要把你的沈时倦带着呢,你们现在不是如胶似漆?”
  “我怎么从你的语气里听出酸溜溜的意思?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切。”南星不屑道:“别自作多情了。”
  “不说了,明早见。”
  我挂了电话,躺在床上的时候,还激动得胸口起伏。
  沈时倦打电话过来的时候,都听出了我语气里的异样。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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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件很高兴的事。”
  “多高兴?”他笑着问我。
  “非常高兴。”
  “说来听听。”
  “我找到了一直想找的人。”
  “是吗?那恭喜你。”
  “不问我是什么人?”
  “你想说吗?”
  我当然想说了,正好这时我妈送牛奶进来。
  见我还在打电话,她把牛奶放在床头柜上。
  “早点休息。”
  一打岔,本来很想告诉沈时倦的事,我犹豫了。
  倒不是不能告诉他,而是他不见得会赞同我的做法。
  就比如我不敢告诉我妈一样,她一定会阻止我去找她的。
  这是个秘密,至少暂时是个秘密。
  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一定要去看她。
  我有好多好多话想跟她说。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床,让张叔帮我在花园里摘了一大捧报春花。
  其实这是张妈的中草药,但是开出来的花特别美,我每次见到都觉得很像她的感觉。
  张叔偷偷摸摸地找了一张塑料布把花扎起来给我,让我别被张妈看到了。
  如果张妈知道她的心肝宝贝被我们摘了,一定会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揍我们。
  我昨晚就跟张妈说,让她一大早给我烤曲奇和杏仁饼,以前我不太喜欢吃这些,自从我做完手术后,我发现我忽然很喜欢吃这些东西,我猜应该是她爱吃的。
  我把东西塞了一后备箱,张妈奇怪地问我:“小姐,你去上班吗?怎么感觉你要去野餐啊?”
  “我们公司团建。”我顺口胡咧。
  幸好今天是十五,我妈一大清早就去上香了,要不然肯定要问我神神秘秘的干嘛去。
  我开车去接南星,然后开往康城。
  一路上我把车开得飞快,他一只手抓住车顶的扶手连连叫唤:“喂,我不赶时间!”
  “我赶啊!”
  “你赶着干嘛去?”
  “赶着见她啊!”
  “你再快一点,我们就彻底去见她了。”
  “怎么以前没看出你这么惜命?”我扭头看看他。
  “你的驾驶技术,”他一脸惊恐,“你原来的那台车,都是被你撞烂的。”
  “撞一撞,驾驶技术才能提升嘛!”
  “啧啧。”他的脸都要凑到我脸上来了:“有了未婚夫,底气都不一样,这么有自信?”
  “那是。”
  “那为什么不跟他说?”
  “以后会说的,今天第一次去看她我一个人,下次我就带他去。”
  “啧啧。”南星阴阳怪气:“你这个嘴角,比AK还难压。”
  我开得的确快,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只是墓园这种地方,无论多晴朗的天气,在这里都会觉得阴霾又清冷。
  我打开后备箱,拿下我带来的东西。
  南星说:“你这是搬家啊,这么多东西!”
  是的,不止是花,饼干,还有这一年多来我和以前不同的喜好的东西,我觉得应该都是她喜欢的。
  比如我以前从来不喜欢穿很淑女的裙子,但我买衣服的时候会多看几眼,我就把那些衣服买下来,以后有机会送给她。
  还有高跟鞋,手袋,书,总之我以前不喜欢现在感兴趣的,我都买下来给她。
  分甘同味。
  南星抱着一大堆东西,跟在我的后面抱怨。
  “我还以为我多特别,沈时倦都没带他来,唯独带我来,原来是抓我来当苦力的。”
  我懒得跟他啰嗦,我抱着花提着装着曲奇饼的食盒急急地往墓园里走。
  我找了她好久,终于有了消息。
  我早就想见她了,从我的胸膛里跳动着她的心脏的时候,我就想见她了。
  是的,我今天要见的这个女孩子,是把心脏移植给我的人。
  她叫桑思侬,车祸身亡,终年二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