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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在两个月后宣告。
  林晚舟因故意干扰监护设备、妨碍正常救援及作出虚假陈述,承担相应刑事与民事责任。
  他在听到结果后瘫坐在地,不断强调自己才刚完成移植。
  可法律不会因为他身体里带着别人的肝,就忽略他曾怎样夺走供体的生机。
  顾清宁和我妈承担的责任更重。
  法院认定,她们具备专业救治能力,也明确知晓延误抢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然而,两人仍连续实施了扣留设备、撤销手术、取消转院和不当用药等行为。
  这些选择共同导致我的死亡。
  宣判时,顾清宁没有辩解。
  她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
  那双手曾经参与过许多器官移植手术。
  也曾按住我,让镇静药进入我的血管。
  我妈听到自己的刑期后,忽然问法官:
  “我服刑结束以后,还能去儿子的墓前吗?”
  没有人回答她。
  她似乎这才意识到,即使有一天刑期结束,我也不会在墓地等她。
  宣判之后,医院正式处理了两人的执业资格。
  顾清宁的医生资格被依法审查。
  我妈所有护理荣誉和管理职务也被撤销。
  医院将处理结果张贴在公告栏上。
  公告旁边,挂着一条新的急救规定。
  活体器官供体与受体必须由相对独立的医疗团队负责。
  任何供体出现伤口裂开、血压下降和异常出血时,必须立即启动绿色通道。
  不得以供体术前健康为由降低抢救等级。
  亲属关系不得成为拒绝必要抢救的理由。
  规定的最下方,印着我的名字。
  医院说,这是为了纪念我。
  可我并不需要这样的纪念。
  如果这条规定早一点存在,如果有人在我求救时愿意坚持,我本可以活着走出医院。
  顾清宁被押走前,何医生来见了她一次。
  她递给顾清宁一张复印件。
  那是我刚进入急救区时的监护记录。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当时不服从张护士长的安排,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所以我会接受自己的处分。”
  “但你不能把责任推给我。”
  顾清宁将那张纸紧紧贴在胸口。
  “我知道。”
  “最该相信他的人是我。”
  “可我没有。”
  我妈也接受了最后一次问询。
  调查人员问她是否对判决有异议。
  她摇头。
  “我只想知道,景川死的时候疼不疼。”
  鉴定人员沉默片刻。
  “他后期血压极低,又受到镇静药影响,意识逐渐模糊。”
  “但在彻底失去意识前,他一直试图求救。”
  “他的手指上有隔离帘金属环留下的伤痕。”
  我妈捂住嘴,哭得身体蜷缩起来。
  她曾嫌我总想引起注意。
  可生命最后一刻,我没有要求所有人围着我。
  我只是希望妻子和母亲能回头看我一眼。
  警车分别载着她们离开法院。
  顾清宁和我妈隔着两扇车窗,看见了彼此。
  这一次,她们没有再争论谁的责任更大。
  因为判决已经替她们说清楚:
  她们每个人,都是亲手关上我生路的人。
  几个月后,林晚舟在监管下接受了一次复查。
  检查结果显示,移植肝功能良好。
  我捐出去的半个肝依旧在他的身体里平稳运转。
  顾清宁拿到报告后,看了很久。
  她曾经拼命保护的东西,最终活了下来。
  可那个把肝切下来送给她的人,却永远留在了隔离帘后。
  我站在阳光下,最后看了她一眼。
  这一生,我的确总想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我从来不需要所有人都看着我。
  我只希望我的妻子和母亲,能在我快死的时候,回头看我一眼。
  可惜直到我死后,她们才终于把目光放在我身上。
  而这一次,我不想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