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派出所户籍科忽然通知我,说系统里我的身份证号和别人重了,问我是否愿意变更号码?
我当时没多想就同意了,没想到今天会帮我一个大忙。
李倩硬着头皮辩解:“是旧号码看不清了,后来补录的。”
王律师冷声质问:“遗嘱内容可以随意补录?谁补的?经过本人确认了吗?”
她答不上来,只指着末页:“签名可以说是伪造,指纹总不会假吧?”
我没有再跟他们废话,直接要求鉴定指纹的形成方式。
三天后,鉴定结果出来。
意外的是,结论称:“指纹没有描摹痕迹,确定来自本人。”
我盯着那枚指纹,忽然想起六年前他们的儿子乐乐出生时,他们邀请我去喝满月酒。
当时李倩拿着一份成长纪念册,说孩子想把奶奶的祝福永远留在书里,让我写下祝福语,并按上一枚红手印。
那份假遗嘱上的那枚指纹,应该就是来自于此吧。
原来这些年来我的每一份善意,每一次爱的付出,如今都成了他们算计我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