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归时》的资料由律师送到我手里。
箱子里除了原始图纸,还有一份顾氏的正式致歉函。
顾明澜承认当年未经项目组同意抽走预算,愿意承担重启项目的全部成本。
她没有要求顾氏署名,也没有要求见我。
我花了一整夜,将父亲留下的设计重新看完。
许多铅笔字已经模糊,最后一张图仍停在未完成的表盘配色上。
父亲选了冷蓝色,我坚持加一圈暖色夜光。
那时他说,等样表出来再争。
这一等,便再也没有结果。
第二天,我向时序董事会提交项目。
周淮看完方案,问我是否接受顾氏出资。
“可以。”
“但设计、生产和公益基金由独立团队管理,顾氏不能干预受助名单,也不能借项目做个人宣传。”
我不想因为与顾明澜的关系,否定顾氏应该偿还的责任。
也不会让这份责任重新变成她接近我的理由。
签约会上,顾明澜坐在长桌另一端。
合同逐条确认时,顾氏法务提出将集团标志放在表盒正面。
顾明澜当场否决。
“这是沈老先生和沈砚辞的项目,顾氏只是出资方。”
法务愣了愣,重新修改条款。
最终合同还增加了一条:无论项目是否盈利,顾氏都不得撤回首批公益资金。
顾明澜在那一页签得很慢,却没有犹豫。
签约结束后,她叫住我。
“暖色夜光还保留吗?”
“保留。”
“父亲想看的就是这个版本。”
她眼眶微红,却没有借机谈起复婚。
“样表出来后,我能不能看一眼?”
“出资方会收到统一报告。”
我给出的仍是商务答案。
她沉默几秒,点头接受。
随后,顾氏法务递来另一份结算说明。
集团重新核算了我七年间参与的全部项目。
顾问薪资、奖金、海外项目分成,以及四十三次重大危机的特别报酬,一项不少。
总金额比二十六块腕表加起来还高。
说明最后有一行顾明澜的手写字。
“这是你应得的劳动所得,不是补偿。”
律师确认款项没有附加条件后,我签字收下。
该拿的钱不拿,不代表清高。
更不该用自己的损失成全别人的愧疚。
顾氏官网随后公布更正说明。
过去被归入集团公关部的获奖案例,重新列出了我的名字。
行业协会也补发了项目负责人证明。
曾经的合作媒体陆续发来祝贺,说早就知道顾氏背后有位厉害的顾问,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从不露面。
我没有解释婚姻里的选择,只把新的工作邮箱发给他们。
以后所有合作都以我的名字开始,也由我决定何时结束。
记者在顾氏楼下堵住顾明澜,问她是不是想用钱追回前夫。
她回答:“不是。”
“沈砚辞的能力不该因为曾经是我的丈夫,就被顾氏抹去。”
“即使他永远不回来,这些也属于他。”
采访传到时序时,第一枚样表刚开始走动。
周淮问我有没有动摇。
我看着暖色夜光在暗处亮起,摇了摇头。
迟到的尊重值得接受。
但不值得用我的余生作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