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野浩在太县街头晃荡了整整七天。
鞋底磨薄了一层,嘴皮子也磨破了,能问的店都问遍了,能跑的地方都跑遍了,还是没人要他。十五岁,初中肄业,没有身份证,没有工作经验,放在哪里都是烫手山芋。
他每天坐在市中心最热闹的那个台阶上,看着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步履匆匆,脸上带着或喜或悲的表情,他们有工作,有家,有奔头。只有他,像一颗被风吹到路边的石子,无人问津。
阿强每天中午准时提着盒饭来找他,在他旁边坐下,也不说话,就陪着他看街景。饭盒里的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两个人常常就这样沉默地坐到太阳落山,像两尊被世界遗忘的雕塑。
第七天傍晚,阿强终于忍不住了。“浩哥,回太镇吧。宋哥打了好几个电话,让你回去看场子,吃住都管。”
林野浩摇了摇头,眼睛依旧看着远处。“不回。”
“为什么啊?”阿强急了,“你在这儿坐着也不是办法啊!看场子怎么了?总比在这儿喝西北风强!”
“看场子不是正路。”林野浩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我想走正路。”
阿强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再说什么。他不懂什么是正路,他只知道,跟着浩哥,就没错。
第八天,林野浩换了个方向。他不再去那些光鲜亮丽的店铺,而是往城郊的工地、仓库和物流园走。这里的活最苦最累,也许没人会在意他的年纪。
可现实还是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仓库老板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摆摆手:“小孩,我们不要童工,查到了要罚款的。”
物流园的装卸工头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这小身板,扛不动麻袋,别闪了腰。回去读书吧。”
他急了,撸起袖子露出胳膊:“我有力气!我搬过砖,扛过水泥!我能吃苦!”
可人家还是摇着头走了。
他站在尘土飞扬的工地门口,看着里面忙碌的工人,心里一片冰凉。风卷着黄沙吹过来,迷了他的眼睛。他揉了揉,却揉出了眼泪。
以前在太县一中,那些人骂他野种,往他书包里塞垃圾,把他堵在巷子里打,他都没哭过。他以为只要自己变强了,就能挺直腰杆做人。可现在,他退学了,店关了,连份搬砖的工作都找不到。他还是那个被全世界嫌弃的林野浩。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二十块钱的帆布鞋。鞋底已经磨穿了一个洞,脚趾头隐隐露在外面。母亲前几天还说要给他买双新的,他说不用,还能穿。现在他知道,真的该换了,可他兜里连五块钱都没有。
就在他转身要走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了工地围墙上贴着的一张招工启事:“招小工,吃苦耐劳,一天八十,日结。”
他深吸一口气,推开了工地的大门。
工头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皮肤黝黑,满脸的褶子像刀刻一样,手里夹着一支快烧到手指的烟。看见他进来,工头咧嘴笑了,露出一口黄牙:“小孩,找活干?”
“嗯。”林野浩点点头,“我十五,我有力气,能搬砖,能扛水泥。”
工头上下打量了他半天,又看了看他磨破的鞋底,沉默了一会儿,说:“行,试试吧。干不了赶紧走,别耽误我事。”
“谢谢工头!”林野浩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那天,他从早上六点干到晚上六点,搬了三百多块砖,扛了五十多袋水泥。手上磨出了三个血泡,肩膀被水泥袋磨得血肉模糊,腰疼得直不起来。可他一声都没吭,咬着牙,把所有的活都干完了。
晚上收工的时候,工头把八十块钱递到他手里,拍了拍他的肩膀:“行啊小子,有把子力气。留下吧,明天接着来。”
林野浩攥着那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手都在抖。这是他退学后,靠自己的力气挣到的第一笔钱。
他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条活路。可他没想到,刘老板的手,伸得这么长。
第五天下午,工头把他叫到了办公室。办公室里烟雾缭绕,工头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
“小孩,你走吧。”
林野浩愣住了。“为什么?我干得不好吗?”
“不是你的问题。”工头叹了口气,把一叠钱塞到他手里,“有人打了招呼,谁敢用你,我的工地就得停工。我也是没办法,上有老下有小,得罪不起人家。”
林野浩的手猛地一紧,钞票被攥成了一团。“是刘老板,对不对?”
工头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林野浩笑了,笑得有些凄凉。他走到哪儿,刘老板就跟到哪儿。他干什么,刘老板就搅黄什么。刘老板这是要把他往死路上逼啊。
他走出工地,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天边的云朵被染成了血红色,像一场烧不尽的大火。他站在门口,看着那片火红的天空,站了很久很久。
那天晚上,他回了太镇,去了烂尾楼的据点。
宋达正在跟张彪商量事,看见他进来,立刻停了下来。“野浩,你可算回来了。怎么样?找到活了吗?”
林野浩把工地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
宋达听完,猛地一拍桌子,茶杯都震得跳了起来。“这个刘老狗!太他妈欺负人了!我带兄弟们去砍了他!”
“别去。”林野浩拦住了他,“没用的。他有钱有势,我们砍了他,我们也得进去。”
“那怎么办?就这么让他欺负?”张彪急得直跺脚。
林野浩沉默了很久,然后抬起头,看着宋达,眼神平静得可怕。“我去跟他谈。”
“谈?怎么谈?”宋达皱着眉,“他根本就不想给你活路!”
“他会跟我谈的。”林野浩笑了笑,“我拿命跟他谈。”
宋达愣住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十五岁的少年,突然发现,他真的长大了。以前那个遇事只会挥拳头的小孩,现在已经学会了用最决绝的方式,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好。”宋达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跟你一起去。多带点兄弟,以防万一。”
“不用。”林野浩摇了摇头,“我一个人去。带的人多了,反而谈不拢。”
他等了三天,刘老板没有来找他。第四天一早,他一个人坐上了去太省的大巴。没带兄弟,没带家伙,只带了一张嘴,和一条豁出去的命。
刘老板的公司在太省最繁华的CBD,写字楼高耸入云。林野浩站在楼下,抬头看了看,阳光晃得他睁不开眼睛。他整理了一下身上洗得发白的T恤,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前台拦住了他。“请问你找谁?有预约吗?”
“我找刘总。我叫林野浩。”
前台打了个电话,然后对他说:“刘总在十八楼办公室等你。”
林野浩走进电梯,按下了十八楼的按钮。电梯缓缓上升,他的心跳得很平静。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刘老板的办公室装修得金碧辉煌,真皮沙发擦得锃亮,空气中弥漫着雪茄和香水的味道。刘老板坐在宽大的老板椅上,翘着二郎腿,手里夹着一支粗大的雪茄。看见他进来,刘老板笑了。
“林野浩,我就知道你会来。坐。”
林野浩没有坐,就站在他对面。“刘老板,别绕弯子了。你说吧,要怎么样,你才肯放过我?”
刘老板把雪茄按灭在烟灰缸里,身体前倾,看着他:“条件很简单。离开太县,永远别回来。你去别的地方,干什么都行,我绝不插手。”
“为什么?”
“因为太县是我的地盘。”刘老板靠在椅背上,一脸傲慢,“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也敢在我的地盘上抢食?你挡了我的路,就得滚。”
“太县不是你的。”林野浩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太县是太县人的。”
刘老板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他猛地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林野浩:“小孩,别跟我讲什么大道理。我比你大三十岁,比你有钱,比你有人,比你狠。你拿什么跟我斗?”
“拿命。”
林野浩的声音很轻,却像一把冰冷的刀,狠狠插进了刘老板的心脏。
刘老板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