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野浩回太镇中学的第一个月,每一天都像踩在锋利的刀尖上。
那些落在他身上的、带着鄙夷与探究的眼神从来没变过,走廊里、教室后排的窃窃私语也从来没停过,就连当年把他堵在巷子里打的王坤,也又一次冒了出来。
王坤比以前高了半个头,身板壮得像头小牛,嘴里总叼着烟,走路大摇大摆,一副天老大他老二的模样。那天放学,他带着两个跟班在校门口堵住林野浩时,脸上挂着和当年一模一样的、欠揍的笑。
“林野浩,听说你在太县一中混不下去,滚回咱们这破地方了?”
林野浩抬眼看向他,语气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让开。”
王坤当场愣了一下。
以前他说这种话的时候,林野浩只会低着头,要么躲,要么跑,眼里全是藏不住的恐惧和怯懦。可现在,林野浩就站在原地,直直地看着他,眼睛里没有半分躲闪,没有半分害怕,只有一片沉寂的冷。
王坤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骂骂咧咧地往旁边让了一步:“行,你小子有种。”
林野浩面无表情地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风从巷口吹过来,带着傍晚的凉意,他想起那些被王坤堵在暗巷里挨打的日子,想起那些落在身上的巴掌和脚印,想起那些缩在被子里不敢出声的夜晚。现在他不怕了。不是因为他变得能打了,是因为他终于明白,有些事,怕也没用。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不能再被这些烂人烂事,绊住脚步。
可他不怕王坤的拳头,却怕一样东西——钱。
复读要交的学费、书本费、补课费,零零总总加起来要好几千块。妈妈在饭馆洗碗,一个月拼死拼活也就挣一千八;爸爸的腿伤虽然好了,可镇上根本找不到愿意收他的轻活,只能整日坐在家里,满心无力。家里那点微薄的积蓄,早在爸爸住院的时候就花得一干二净了。
他把在饭馆打工攒下的钱全都交给了妈妈,妈妈拿着那沓钱,数了一遍又一遍,眉头却始终皱着——还是差了一大截。
“野浩,”妈妈抬起头,勉强挤出一个笑,“你先安心去上学,钱的事,妈来想办法。”
林野浩心里比谁都清楚,妈妈能想的办法,无非就是去借钱。跟亲戚借,跟邻居借,跟张丽华借。他不想让妈妈再去低头借钱了。上次跟张丽华借的五千块,到现在还没还完,妈妈每个月从工资里抠出一点来还,已经抠了大半年。他不想让这个家,再背上新的债。
“妈,”他看着妈妈泛红的眼眶,轻声说,“我去打工。钱挣够了,再回来读书。”
“不行!”妈妈的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你好不容易才回学校,怎么能再耽误?绝对不行!”
“妈,我不耽误,”他赶紧安抚,“我晚上去打工,白天照常上课,一点都不耽误学习。”
妈妈抱着他,哭得浑身发抖。爸爸坐在一旁的椅子上,一句话都没说,可握着拐杖的手青筋暴起,眼眶红得厉害。
第二天一早,他就出门找工作。
太镇就这么大,能打工的地方翻来覆去就那几个:饭馆、超市、工地。他挨家挨户地问,可人家一问他年纪,听到十五岁,无一例外都摇了头,说不敢收童工。他急忙解释,说自己在饭馆端过盘子,在工地搬过砖,什么苦都能吃,可人家还是不肯松口。
他跑了整整一天,鞋底都快磨破了,还是一无所获。
晚上回到家,妈妈问他找到工作没,他只能摇了摇头。妈妈没再多问,转身去厨房给他热饭。饭桌上,一碗稀得能看见碗底的粥,两个馒头,一小碟咸菜,还有一小盘炒肉,妈妈一筷子都没动,全往他碗里夹。
他夹起一块肉,放回妈妈碗里:“妈,你吃,我上学不累,你上班才辛苦。”
妈妈看着他,眼眶又红了。
他低下头,大口喝着碗里的稀粥,肚子里空空的,可喝了两碗,却再也不敢多喝了。家里的米不多了,他得省,能省一点是一点。
第二天,他又出门碰运气。走到菜市场门口时,脚步忽然顿住了。
张彪正靠在一辆黑色轿车的车门上抽烟,看见他,挑了挑眉,笑着朝他招了招手。
“小子,听说你回太镇读书了?”
“嗯,刚回来没多久。”
张彪点了点头,开门见山:“学费钱够不够?”
林野浩愣了一下,没说话。张彪见状,直接从兜里掏出一沓厚厚的现金,不由分说地塞进了他的口袋里。
“拿着,宋哥给你的。”
“彪哥,这钱我不能要!”他赶紧往外掏,却被张彪按住了手。
“别废话,”张彪的语气不容拒绝,“宋哥说了,让你安心读书,别的事不用你管,别辜负了帮你的人。”
林野浩站在原地,手紧紧攥着口袋里那沓温热的钱,鼻子酸得厉害,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彪哥,麻烦你替我谢谢宋哥。”
“谢就不用了,”张彪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好好读书,考上高中,就是对他最好的感谢。”
看着张彪开车离开,林野浩才把钱掏出来,数了数,整整两千块,刚好够补上学费的缺口。他把钱仔细叠好,塞进贴身的口袋里,快步往家走。
刚走到巷子口,就看见妈妈正站在门口,踮着脚往他这边张望。看见他回来,妈妈立刻笑了,迎了上来。
“妈,钱凑够了。”
妈妈的眼泪瞬间又掉了下来。他走过去,轻轻抱住了妈妈,轻声说:“妈,别哭了,我找到活了,晚上帮人看店,不耽误上课。”
他知道妈妈信了。不是因为他的谎话有多真,是因为妈妈愿意信。她不想知道这钱是宋达给的,不想知道他还在跟那些“混社会”的人来往,她只想让他安安心心地读书,走一条光明的路。
可他心里清楚,不能一直靠着宋达。路终究要自己走,钱也要自己挣。
当天下午,他就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饭馆。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姓刘,胖乎乎的,性子很开朗。他问店里要不要人,刘老板说缺个洗碗工,一个月八百块。他立刻说自己能干,每天晚上六点到十点,绝不耽误白天的事。
刘老板上下打量了他一圈,皱起了眉:“小孩,你多大了?不读书了?”
“十五,还在读,白天上课,晚上过来干活。”
刘老板看着他,沉默了半天,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行,那你先试试,要是扛不住就别硬撑,别耽误了学习。”
“谢谢刘姨!”他深深鞠了一躬,心里满是感激。
当天晚上,他就去了饭馆干活。
后厨的水池里堆着小山似的碗碟,油腻腻的,沾着剩饭剩菜,自来水管里流出来的水冰凉刺骨。他卷起袖子,拿起洗碗布,埋头就洗。才洗了一个小时,手就冻得通红,指节发僵;洗到两个小时,指尖就开始一阵阵发疼;等洗到十点收工,一双手已经肿得像发面馒头。
刘老板过来一看,心疼得直皱眉:“小孩,明天别来了,你这手哪受得了这个罪。”
他摇了摇头,笑了笑:“没事刘姨,我能干,习惯了。”
刘老板叹了口气,给他拿了一副橡胶手套:“明天戴着这个洗,别把手冻坏了,落下病根。”
回到家,妈妈看见他肿得老高的手,当场就哭了。他还是笑着安慰,说没事,早就习惯了。
他是真的习惯了。在饭馆端盘子被人刁难,他习惯了;在工地搬砖累到虚脱,他习惯了;在棋牌室熬着漫漫长夜,他习惯了。这世间的苦,好像没有什么是他熬不过去的,忍一忍,习惯了,就好了。
可他唯一习惯不了的,是旁人眼里那声带着惋惜的“可惜了”。
有客人看见他在后厨洗碗,随口问他多大了,他说十五。客人就会摇摇头,叹口气说,这么小的年纪,不读书出来洗碗,太可惜了。
他每次都笑着说不可惜,可心里比谁都清楚,太可惜了。
可惜他不能像谢欣一样,安安稳稳地坐在最好的高中里读书,不用为了学费发愁,不用为了生计奔波;可惜他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