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爵夫人在克勒凡走后的感想和落眼泪,现在我们都不难了解了。可怜的太太,两年以来知道自己已经堕入深渊,但以为只有她一个人受罪。她不知道儿子的婚事是怎么成功的,不知道埃克多搅上了贪财的玉才华;而且她一向希望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痛苦。可是,既然克勒凡这样毫无顾忌的谈论男爵的荒唐,眼见要没有人尊重埃克多了。老花粉商羞恼之下所说的野话,使她想象到儿子的婚姻是在怎样无耻的默契中撮合的。不知在哪一次的酒色场中,两个老人醉醺醺的,亲昵狎弄之余,提出了这头亲事,等于由两个堕落的姑娘做了媒婆。
“他居然把奥当斯忘掉了!”她心里想,“他还是天天见到她的呢;难道他想在那些娼妇家里替她找一个丈夫吗?”
这时她丢开了妻子的身份,只有母性在考量一切,因为她看见奥当斯和贝姨在那里笑,那种年轻人的无愁无虑的痴笑,而她知道,这种神经质的笑,跟她独自在园中散步,含着眼泪出神,同样不是好兆头。
奥当斯像母亲,但头发是金黄的,天生的卷曲,异乎寻常的浓密。皮色有螺钿的光彩。显而易见,她是清白的婚姻、高尚纯洁的爱情的结晶品。面貌之间热烈的表情、快乐的气息、青年人的兴致、生命的朝气、健康的丰满,从她身上放射出来,像电光似的锋芒四射。奥当斯是引人注目的人物。那双无邪的、水汪汪的蓝眼睛,停留在一个走路人身上时,会使他不由自主的一震。头发金黄的女子,乳白的皮肤往往免不了被褐色的斑点打点折扣,可是她白净得连一颗雀斑都没有。高个子,丰满而不肥,灵活的身段,和母亲的一样仪态万方。从前的作家滥用仙女二字,她真可当之无愧。街上见到她的人,谁都要叫一声:“呦!美丽的姑娘!”她却是天真烂漫的,回家对母亲说:
“那些人怎么啦,妈妈?你和我在一块的时候,他们叫着:美丽的姑娘!你不是比我更好看吗?……”
的确,男爵夫人虽然过了四十七岁,喜欢夕阳晚照的鉴赏家,还是觉得她比女儿更可爱,因为像妇女们所说的,她的风韵还一点儿没有减色:这是少有的现象,尤其在巴黎,十七世纪时,尼侬曾因此大动公愤,因为她到了高年还是容色不衰,使一般丑女人即使年轻也无人问津。
男爵夫人从女儿身上又想到丈夫,眼见他一天一天的,慢慢的堕落,也许要给人家从部里撵走。想到她的偶像快要倒下,隐隐约约的意味到克勒凡预言的苦难,可怜的女人越想越受不住,竟像入定一般失去了知觉。
贝姨一边和奥当斯谈话,一边不时张望,要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进客厅。可是男爵夫人打开窗门的时节,她的甥女儿偏偏问长问短,纠缠不清,使她根本不曾注意。
李斯贝德·斐希,比于洛太太小五岁,却是斐希弟兄中老大的女儿;她绝对不像堂姊那样生得美,所以对阿特丽纳一向是出奇出怪的妒忌。而妒忌便是这个怪人的基本性格——怪这个字是英国人用来形容不是疯人院中的,而是大户人家的疯狂的。十足的伏越乡下姑娘,瘦削的身材,乌油油的黑头发,大簇的浓眉毛虬结在一块,粗大的长胳膊,又肥又厚的脚,长长的猴子脸上有几颗肉包:这便是老处女的简笔像。
弟兄不分居的家庭,把丑姑娘做了漂亮姑娘的牺牲品,苦涩的果子做了美艳的鲜花的祭礼。李斯贝德在田里做活,堂姊姊却在家娇生惯养;因此她有一天趁着没有人在场,想摘下阿特丽纳的鼻子,那颗为老年纪的女人赞美的真正希腊式的鼻子。虽然为此挨了打,她照样撕破得宠姊姊的衣衫,弄坏她的领围。
自从堂姊攀了那门意想不到的亲事之后,李斯贝德认了命,好似拿破仑的兄弟姊妹,在王座与权威之前低下了头一样。心地极好极温柔的阿特丽纳,在巴黎记起了李斯贝德,一八〇九年上把她叫出来,预备替她找个丈夫,免得在乡下受苦。可是这个黑眼睛、黑眉毛、一字不识的姑娘,不能像阿特丽纳的心意,一下子就攀了亲,男爵只能先给她弄个生计,送她到供奉内廷的刺绣工场,有名的邦斯兄弟那里去学手艺。
大家简称为贝德的这位小姨子,做了金银铺绣的女工之后,拿出山民的狠劲来学习,居然识了字,会写会算;因为她的姊夫,男爵,告诉她,要自己开一个绣作铺,非先学会这三样不可,她立志要挣一份家业,两年之内换了一个人。到一八一一年,乡下姑娘已经是一个相当可爱、相当伶俐、相当聪明的女工头。
这一行叫作金银铺绣的职业,专做肩章、胸练、刀剑柄上的坠子,以及花哨的军服与文官制服上五光十色的零件。拿破仑以他喜欢穿扮的意大利人脾气,要大小官员的服装都铺满金绣银绣;帝国的版图既有一百三十三州之广,成衣匠自然都变了殷实的富户,而这个供应成衣匠或直接供应达官巨宦的工艺,也成为一桩稳赚钱的买卖。
等到贝姨成为邦斯工场中最熟练的女工、当了制造部门的主管、可能成家立业的时候,帝国开始崩溃了。波旁王室的号召和平,使贝德大为惊慌,她怕这行买卖要受到打击,因为市场的范围已经从一百三十三州减缩到八十六州,还要大量的裁军。同时她也害怕工商业的变化,不愿接受男爵的帮助;他简直以为她疯了。男爵希望她跟盘下邦斯工场的列凡先生合伙,她却跟列凡吵了架,仍旧退回去做一个普通工人:于是人家更以为她疯了。
那时,斐希一家又回头去过他们艰难的日子了,跟于洛男爵没有提拔他们的时候一样。
拿破仑第一次的逊位把他们的事业断送了之后,斐希三弟兄在一八一五年上无可奈何的当了义勇军。老大,贝德的父亲,战死了。阿特丽纳的父亲,被军事法庭判了死刑,逃到德国,一八二〇年上死在德兰佛。最小的一个,约罕,到巴黎来求一家之中的王后,据说她吃饭的刀叉都是金银打的,在应酬场中头上颈上老戴满了小核桃大的、皇帝御赐的金刚钻。约罕·斐希那时四十三岁,向于洛男爵要了一万法郎,靠前任军需总监在陆军部里的老朋友的力量,在凡尔赛镇上做些小小的粮秣买卖。
家庭的不幸、男爵的失势,教贝德屈服了;在营营扰扰,争名夺利,使巴黎成为又是地狱又是天堂的大动乱中,她承认自己的渺小。体验到堂姊的种种优越之后,她终于放弃了竞争与媲美的念头;可是妒火依然深深的埋在心底,像瘟疫的菌,要是把堵塞的棉花卷儿拿掉,它还会卷土重来,毁灭整个城市的。她常常想:
“阿特丽纳和我是一个血统,咱们的父亲是亲兄弟;她住着高堂大厦,而我住着阁楼。”
可是每年逢到本名节和元旦,贝德总收到男爵夫妇俩的礼物;男爵待她极好,供给她过冬用的木柴;于洛老将军每星期请她吃一次饭,堂姊家里永远有她的一份刀叉。大家固然取笑她,却从来不引以为羞。再说,人家也帮她在巴黎有了一个立足之地,可以自由自在的过活。
的确,这个姑娘怕一切拘束。要是堂姊请她住到她们家里去,贝德觉得依人篱下就等于戴了枷锁;好几次男爵把她结婚的难题解决了;她先是动了心,然后又担心人家嫌她没有教育、没有知识、没有财产,而担了心,把人家回绝了;最后,倘使男爵夫人提议她住到叔父那边去管理家务,免得花大钱雇一个大权独揽的女管家,她又回答说,她才不乐意这种方式的嫁人呢。
贝姨在思想上所表现的那种古怪,在一般晚熟的性格,和思想多而说话少的野蛮人身上都有的。由于工场中的谈话,与男女工人接触的关系,她的乡下人的聪明又染上一点儿巴黎人的尖刻。这姑娘,性格非常像高斯人[11],强悍的本能,照理是喜欢软弱的男人的;但因为在京城里住久了,京城的气息把她表面上改变了。顽强的个性给巴黎文化磨钝了些。凭着她的聪明狡狯——那在真正独身的人是很深刻的——再加她思想的尖刻,在任何别的环境中她准是一个可怕的人物。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