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这小院虽然模样古朴。可内在却非常现代化。客厅里摆着蒲团茶几,墙上挂着自己给朱林、苏婉拍的‘写真照片’。卧室里有一张宽大的木床,足足能睡下五六个人。餐厅里甚至还有酒柜、吧台和熟成保温柜。酒柜里。从王文华那里搞来的剑南春和栗萍送的长白山甜葡萄酒都一一摆放整齐。吧台后方的货架上。则放着黄油饼干、巧克力和那两罐奶粉。只能说,王文华的‘遗产’实在太多了。至于林墨之前没吃完的兔子肉、狍子肉还有梅花鹿肉,此时也都放在熟成保温柜里。看起来保存良好,随时可以取用。不止如此。厨房里竟然还有燃气灶和各类他之前购买的油盐酱醋和锅碗瓢盆。这一下,林墨乐了。要是哪天想吃顿好的,直接进厨房点火就炒,方便得很。再也不需要用那呛鼻子的柴火土灶了。当然。最神奇的是院子里的那座灵脉假山。原来它是孤零零的立在灵田边缘。而现在,在小院的映衬下。它仿佛浑然天成,好似本来就是这小院里的花园假山一般。林墨已经想好了,等有时间,找几棵石榴、苹果之类的果树移栽到院子里,再种几株月季或者牡丹。这样既能增加小院的野趣,也能储存水果。到时候,想吃伸手就摘。最重要的是,那假山后面还有一处小水池,水清见底,等于连养鱼的地方都有了。“他妈的,老子的灵田空间,终于有种洞天福地的感觉了!”此时,林墨养的那只小鹿正探着脑袋,站在院子门口东张西望。它那双乌溜溜的眼睛里全是茫然。以它的智商,根本不明白为什么这里会忽然凭空多出一座大房子。林墨在灵田空间里吃了点东西,又睡了一觉。这才退出空间。他看了看天色。此刻,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深山老林里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的白雾。这白雾就像是河流一样,贴着地面缓缓流动。以前老人都管这个叫瘴气。但林墨知道,这玩意就是冷空气在树冠下冷凝出来的水雾。等太阳升起,温度一上来,这些雾气自然会散。所以,林墨没有着急赶路,靠着树干静静等到太阳彻底升起,这才一跃跳下大树,背着猎枪开始往回走。然而走了整整一个钟头。他就停住了脚步。因为他发现,前方地上的落叶里,竟然出现了自己的脚印。“沃日,鬼打墙?”“老子该不会是一直在原地打转吧!?”追赶那头棕熊的时候,林墨翻山越岭,一口气跑了几十里的山路。此刻已经彻底钻进了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里。周围别说是人类活动的痕迹。连野生动物都看不到几只。整个森林安静的可怕。不过,林墨倒也没慌,在东北老林子里迷路是常有的事。求生的第一条铁律就是找活水。很快,他就找到一条小溪,开始沿着溪水往下走。山里的溪流总会汇进大河。有河的地方,两岸就必有人家。对于现在的林墨来说,回不回得去红旗林场那是后话。咱先回到人类世界再说。沿着小溪走了十几里山路,溪流逐渐宽成了小河。就在拐过一道河湾的时候,林墨忽然看到远处扬起了一道炊烟。他大喜过望,加快脚步往前赶。等钻出最后一片灌木丛。眼前的景象,却让他愣了一愣。只见在河对岸的草甸子上。几十只驯鹿正在低头吃草泽。周围草坪上,则扎着十几个用桦树皮做的帐篷。营地里有几个穿着皮衣、戴着狍角帽的年轻人正围坐在火堆旁。驯鹿!狍角帽!桦树皮帐篷!这几个元素凑在一块儿,林墨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自己碰上谁了。鄂伦春人!这个世代游猎于大小兴安岭深处的民族,信奉萨满,以驯鹿为伴。他们穿兽皮戴狍角帽。住的是桦树皮搭成的“罗子”!一年四季逐猎物而迁徙,是东北林海中最纯粹的山林之子。林墨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迷路,竟然迷进了一个鄂伦春部落的地盘。为了防止误会。他远远就扬起手。“哎!那边有人吗?”河对岸的鄂伦春人,显然也没想到深山老林里会突然冒出个人来。营地里的男男女女先是一阵错愕。很快就有两个人跳上了一艘桦树皮小船,划着桨朝林墨这边过来。船上是一男一女。男的膀大腰圆,眼睛里透着荒野汉子特有的爽朗和警觉。至于一旁的女人,则完全是另一种气质。这个女人鼻梁挺直如刀削,嘴唇丰润饱满。倒是皮肤是常年风吹日晒养出来的浅棕色。她头上戴着一顶狍角帽,那双眼睛又大又亮,满是好奇的盯着林墨这个外乡人。“嗨!我的朋友!”“我是使鹿部落的莫日根!”船还没靠岸,那个壮汉就操着浓重的口音招呼林墨。然而下一刻,当看到林墨棉袄上的那一大片血渍之后。他缓缓握住船旁的土铳道。“朋友,你这是咋了?”林墨苦笑一声,立刻把自己追杀棕熊,差点被反杀的事情说了出来。似乎还怕对方不信。林墨又从怀里掏出那一追踪棕熊时,获得的熊毛递了过去。莫日根接过那熊毛,放在掌心观察片刻,然后朗声大笑。“你是条汉子!竟然敢一个人追猎棕熊!”莫日根脸上的警惕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敬佩。“来,我的朋友,上船!我带你去我的部落里做客!”林墨被莫日根拉着进了营地。一群穿着皮衣的女人,和光着脚丫的小孩好奇的围了上来。莫日根则拿着林墨给的那熊毛,跑到营地中央最大的一顶帐篷前,冲着里面一位老妇人叽里呱啦地说了一通鄂伦春话。那老妇人看起来少说也有七八十岁了。满头银发编成辫子盘在头上。她接过熊毛端详了半晌,又远远的朝林墨看了一眼。然后,她伸手拉住旁边那个美貌姑娘,凑在她耳边低语了几句。那姑娘一听,脸瞬间就红了。她又恼又羞的捶了老妇人两下。然后捂着嘴巴跑出了帐篷。林墨心里好奇,转头问莫日根。“那位老人家说了什么?”莫日根哈哈一笑,大手一挥。“阿奶没说什么,她让我们好好招待你这个勇士!”“朋友!过来喝杯酒!”游猎民族常年与外界隔绝。对于远道而来的客人向来异常热情!更何况,林墨还是一个敢独自进山猎熊的勇士。没一会儿功夫。部落里的男人们基本都围了过来。有人端上了鹿肉。有人拎来了用松子酿的果酒。招呼着林墨一起聚餐。可是林墨呢?他可是着急着回林场的。自己一夜未归。只怕苏婉和朱林得急疯了。然而,莫日根一听,立刻摇了摇头。“不让远方的客人吃饱饭再走,是鄂伦春人的耻辱!”“你喝了酒吃了肉,好好歇一晚!”“明天一早我亲自划船送你去下游,那里有你们汉人的村庄!”林墨看得出,这些人里,很多人的汉语都说不利索。可是那股子热情劲,却半点不带掺假的。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与其拒绝别人的好意,倒不如从善如流。林墨索性也放开了,大大方方的在火堆旁坐下来,和这群山林汉子们推杯换盏起来。当然,林墨也没白吃白喝。他从系统仓库里掏出之前买的糖果,分给了部落里的小孩。这群娃娃哪见过这玩意,一个个欢天喜地的跑回自家帐篷里炫耀去了。然后,他又掏出了一瓶剑南春和一瓶东北甜葡萄酒,往火堆旁的木桌上一搁。剑南春一开瓶。酒香立刻外溢!一瞬间,莫日根的眼睛都直了。他们在山里,平常都喝自酿的松子酒,哪见过这种高度白酒?再打开那瓶甜葡萄酒。莫日根更是眉开眼笑。他冲着帐篷外喊了一嗓子。很快,那个充满野性的姑娘便也掀开门帘走了进来。她接过酒碗抿了一口甜葡萄酒,眼睛也瞬间弯成了月牙。林墨一问才知道,这姑娘叫乌吉娜,是莫日根的亲妹妹,今年正好十八岁。乌吉娜在鄂伦春语里是“正午的太阳”的意思。配上她那股子野性又天真的劲儿。倒真是名副其实。这一天过得极为畅快。这群山林里的汉子本就嗜酒如命。而林墨呢?他的身体经过系统强化之后,更是喝酒如喝水。所以,他从下午一直喝到晚上,把部落里的男人们喝倒了一地。不止如此,兴许是喝得太高兴。林墨干脆扯了个幌子,去到帐篷外撒尿。然后把灵田仓库里,之前缴获的那两把山民的土枪给拿了出来,连同弹子和火药,一同塞给了莫日根。对于林墨来说,土枪这玩意威力差,安全性低。火药装少了没力气。火药装多了怕炸膛。当真是鸡肋一般的玩意。然而,对于生活在原始森林里的鄂伦春人来说。特么的!什么差不差的!这他妈的可是枪啊!有了这两把枪!一个冬天,能多打多少猎物?莫日根死死搂着林墨的肩膀。“林墨!你是我莫日根的亲兄弟!”“你送了俺这么好的礼物!”“我也要送你一件大礼!”林墨一愣。他看得出,这个部落里穷的叮当响,哪里能给自己什么礼物?咋滴?莫非要送给自己只小驯鹿?昏昏沉沉中。同样喝大了的林墨被乌吉娜扶到了一处帐篷里,一头栽倒在鹿皮睡袋上。昏昏沉沉间。他感觉到一团温暖的火焰钻进了鹿皮睡袋里。沃日?这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