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军史小说 > 穿越诸天做土匪 > 第二百八十九章:【渣女大波浪】
  这秀气小娘子,出嫁前,乃是是米脂闺女。
  北凉之地,有一说法,米脂的婆娘,铜陵的汉。
  说的便是,米脂一方水土所养育出来的女子,格外灵气,模样周正,肌肤柔滑。
  她尚为少女时,便是米脂之地,小有名气的美人胚子。
  后来,缓缓长开,嫁到这边。
  命不好,过门没多久,就克死了男人。
  村里人都知道,她公婆临死前,皆憋着股恨。
  只不过,有了孙子右松,已继承香火,死前几年,虽说没有个好脸色给她,但总算,也没说过太恶毒的言语。
  一直以来,她都觉得对不住夫家, 却从未有过任何怨言。
  其实,村里人也都知道, 这个苦命女子, 并无任何对不起老赵家的事。
  本该嫁入有钱人家, 享清福,愣是做了许多男子都嫌累的农活, 脏活。
  曾有几个村外流子,窜入她院子,偷了挂在竹竿上晾晒的肚兜, 带了回去。
  从未与人生气过的小娘子,竟疯了一般,追到隔壁村去,一副拼命的架势。
  村里几个辈分大的老人,终于看不下去, 喊上一村晚辈, 扛着锄头, 才算把那事,给了结了。
  只记得, 当时, 这女子死死攥着那抹胸, 肚兜儿, 坐在地上, 默默流泪。
  也不骂人, 只是不出声的哭。
  那以后,她晒衣物,宁肯晚些晒干。
  选择在家里,于通风的屋子,搭起竿子,慢慢晾晒。
  接下来, 无数岁月, 右松便成了她的天。
  好在,那打小没了爹的孩子,也算争气。
  便是学问很大的老夫子, 也乐意将一些书籍,让孩子带回家。
  寻常孩子, 若是敢碰一下老夫子的私藏书籍, 一双小手, 定被老夫子打成馒头。
  村里老人都说, 以后, 她可以母凭子贵。
  会苦尽甘来。
  此刻,小娘子正将衣物,一件一件,折叠好,放入竹篮。
  蓦地转头,自己身旁,不知何时,站着一位白衣公子。
  而此时,他手中正握着,绣花素朴,蓝色摺扇型抹胸。
  见状,小娘子唰一下,便涨红了俏脸。
  下意识地,便狠狠瞪了他一眼。
  这人怎的,如此行事放浪。
  昨日,自己还觉得,说不定,他可能是世族高门里出来的游学公子。
  难道不知,非礼勿视吗?
  亏得自己,还误以为,他很有雅士风度!
  突然,恼羞成怒的小娘子,看到那白衣公子,在其脸上,竟闪过一丝尴尬。
  他似乎,想要解释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因为,不论作何解释, 看起来,更像此地无银三百两。
  于是, 他只好侧过头, 让她将贴身物件,藏入竹篮。
  千里花丛万里浪,徐千秋历来都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何等场面他没见识过。
  今日场面,却是极为难得脸红一次。
  大概是应了那句话,渣女,有多少来多少,心中并无负罪感。
  至于良家妇女,好女孩儿,还是少招惹为妙。
  小娘子微微愣了愣,这公子……似乎脸红了?
  这让她,神情稍有缓和。
  到底还是,懂得知羞。
  比起那些泼皮无赖,总喜欢色迷迷,说下作闲言闲语,要好太多。
  不过,他来这村子作甚?
  小娘子慌忙提起竹篮,起身,放于身后。
  可能是因为,白衣公子方才的撇头动作,让她有了与之对视的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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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虽是村野妇人,却也知道,富贵人家,有着种种富贵病。
  那些出手阔绰的商贾子弟,其品性,未必比村里无赖好。
  但眼前这位白衣公子,应该不是坏人。
  可,若他以为,自己是那种可以任意勾搭,调戏的女子,她便敢,扇他一记耳光。
  徐千秋缓缓转头,平静道:
  “等下,不管发生何事情你看到右松后,带他回村便可。”
  马蹄声,毫无征兆地响起,踏破了小村庄的宁静安详。
  炊烟袅袅,黄狗吠声,跟着四起。
  倒马关骑卒骤至,眼神冷漠。
  于溪畔岸上,俯视着身份下方一男一女。
  几个青皮流子,对着身披鲜亮甲胄的高大骑士,谄媚邀功,道:
  “军爷瞧瞧,这位小娘子,姿色如何?
  附近十几个村里,就数她最俏了。
  咱们都喊她许织娘,是个寡妇。
  她公公婆婆,两个老家伙,也早躺棺材里去了,没啥依靠。
  这些年,从未被野汉子得手过,身子干净得很,保准,定能让大将军看上眼!”
  为首之人,于倒马关这一亩三分地,也算一名小官。
  见到这素衣小娘子后,从头到脚,仔细打量,满意点点头。
  心想,以前怎地没听说过,柳溪村还有这么一枝野花。
  若是早些得知,哪里轮得到别人出手!
  不过,之前既已错过,再想偷偷下手,将其掳走,便难如登天了。
  昨夜,韩校尉连夜,喊了所有心腹,挑灯密议。
  垂拱校尉说,果毅都尉,皇甫将军,大驾光临,来到倒马关,若没几个暖被窝的娘们儿,太不像话。
  招待不周,怪罪下来,谁也扛不住,担待
  便计上心来,命他们二人,找些个身世干净的良家小娘子。
  嘴上说着,花重金请,前往倒马关,可里头的猫腻,不过是抢人罢了。
  事后,打赏十几二十两银子,便算封口。
  如此,还算不错了。
  下场惨些的,难以活命。
  当大官的,只需动动嘴,做小吏的,只得跑断腿。
  昨夜,连夜找的两个姑娘,韩校尉都没能瞧上眼。
  天亮时分,让镇上的混子带路,死马当活马医,试试看,周边村子里,能否撞大运,找到能让果毅都尉吃下嘴的小娘子。
  嘿,还真他娘的,给误打误撞,找到了。
  眼下这个,提篮子,亭亭玉立,站在溪畔的小妇人,极为不错。
  初看时,并不惊艳,可多瞧几眼,就咂摸出滋味了。
  借用那些酸秀才,穷书生的话说,肌肤胜雪,吹弹可破。
  那小腰,那胸脯,皆是一绝。
  伍长骑士,吞了吞口水,心里知道,这趟没白跑!
  马上骑士,丢给卑贱无赖们一袋银子,弯下腰,眼睛死死盯在小娘子身上,轻声询问道:
  “今日之事,得有个由头才好,倒马关将士,向来爱民如子,可不会与百姓为难。”
  闻言,一个青皮无赖眼珠子乱转,小声笑道:
  “军爷放心,这简单!
  这许织娘,常去镇上买些碎绸小缎,回家刺绣香包,再拿去集市上贩卖。
  军爷待会儿就说,倒马关有位将军夫人小姐,想要她入府刺绣。
  这个说法,军爷觉得如何?”
  闻言,伍长眼睛一亮,正眼看了下这个青皮,破天荒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啧啧道:
  “不错不错,你小子,有点小聪明,叫什么?
  这趟差事,若是妥了,以后便跟着我混。
  在倒马关,任你吃香喝辣,只管报上本官的名号,看谁敢收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