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军史小说 > 穿越诸天做土匪 > 第二百一十三章:【绝杀!】
  身披精良玄甲,陶潜稚翻身下马,拍了拍坐骑的马脖。
  汗血宝马通灵,恋恋不舍,小跑远去。
  于十几丈外,嘶鸣徘徊,急躁不安, 不断踩着马蹄。
  陶潜稚似已知晓,来人非比寻常,根本不屑言语。
  于是,便也不再废话。
  果断抽出莽刀。
  那一刻,杀意弥漫四周。
  双方对冲,杀意而奔。
  官道之上,顿时杀机四伏。
  这气势, 胜过五十骑互相冲锋!
  陶潜稚刀法纯朴,简单明快,皆是在战场上,生死关头,不断历练,总结出来的杀人招式。
  绝无拖泥带水!
  对战双方,都未曾给对手停歇的机会。
  莽刀,白芒如流萤,陶潜稚滚刀而走。
  二公子徐凤年,刀鞘回旋,不断与莽刀冲撞,却一直没有拔刀。。
  片刻间,双方交手已八十回合,互有负伤, 衣衫浸血。
  徐凤年依旧没有拔刀。
  坚持以刀鞘对敌,拼杀。
  见久攻不下, 而且,那个魔道高手始终站在远处, 杀机勃勃的陶潜稚,已怒不可遏, 瞬间,杀意再度凝练,招招搏命。
  刀势滚动,十分骇人。
  反观二公子徐凤年,已将两袖青蛇,及剑九黄的九剑,初步融会贯通,进退有据,已有了几分宗师风度。
  徐凤年眼神,骤然变得凌厉,胸中剑意,一时间,如江海倒泄。
  手中割鹿刀,终于出鞘!
  拔刀术!
  一剑,仙人跪!
  横天刀气,百丈刀影,猛然劈下。
  地面炸裂,泥浆四溅。
  陶潜稚单膝跪地,北莽刀插入地面,浓郁鲜血,沿着刀身,不断流淌。
  一身玄甲,已破碎不堪。
  浑身上下,血肉模糊,有几处,深可见骨。
  陶潜稚双膝跪地,双手按在刀柄上,死而不倒。
  收刀入鞘!
  继而,吐出一口鲜血。
  衣衫,早已破了八九分。
  身上,亦多了几道刀疤,皮开肉绽。
  从头到尾,徐凤年都不曾与这位北莽城牧,废话半句。
  将割鹿刀悬挂在腰间,摇摇晃晃,站起身来,任由雨水冲去后背淤泥。
  抽出那柄雨伞,面朝北凉方向,从怀中抽出一捧黄纸,轻轻洒向空中……
  大雨倾盆。
  雨幕之中,兄弟二人,渐渐远去。
  杀二品六人,杀金刚三人,杀指玄一人。
  这是此番北莽之行,徐千秋为徐凤年定的目标。
  今日所杀之人,为金刚一人。
  陶潜稚虽是指玄,却被他强行压制境界,只有金刚实力。
  故而,不能算是指玄。
  遇强则强,更上一层楼,运用之道,更加熟练,已能压制对手境界。
  这,便是广陵江战,徐千秋所领悟之成就。
  此番入北莽,而定龙腰州,留下城,作为北莽踏脚点。
  原因之一,便是为城牧陶潜稚而来。
  后来,巧遇徐凤年,便决定将此人交于他练刀之用。
  便是没有徐凤年,此人,他也必杀之。
  这名城牧,明贬暗升。
  实则,是被北莽王庭,安插于硝烟不浓的留下城。
  北莽女帝,雄踞王庭宝座,对一统春秋的离阳王朝,虎视眈眈。
  早已有,坐北朝南,气吞万里如虎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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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潜稚,便是她矛头直指北凉幽州的一枚关键暗棋。
  同为兵法大家,对此,徐千秋自然不难看穿。
  于北莽边境,陶潜稚极具民心凝聚。
  对北凉的威胁,非比寻常。
  曾与徐骁密谈,有一次,便提及这名新城牧。
  二人意见一致,杀一个陶潜稚,其影响力,抵得上斩杀北莽三千骑!
  离开魏府,到返回之时,不过一个时辰。
  离午饭,尚有半个时辰。
  徐凤年湿漉漉一身,返回屋内。
  老黄手中拿着鸡腿,啃得满嘴油,见状,哈哈大笑,问道,是不是摔了。
  徐凤年猛翻白眼,进入屋内洗漱。
  御姐舒羞,一直在他屋里候着。
  徐凤年推门而入时,百无聊赖的风韵御姐,正趴在窗栏上发呆。
  听到声响,转身看来,急忙去打水,准备干净衣服。
  看起来,是那么自然。
  这位扈从,如今彻底做起了丫鬟。
  闻到香味,见到满身湿透,且沾满泥泞的二公子,手上托着一屉吃食。
  没来由地,心头一怔。
  一双无声胜有声的眼儿媚,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似不解风情,徐凤年打断她的情愫酝酿,调侃道:
  “别自作多情,顺手买来的,拿去,与老黄分了吃。
  至于换衣服,就我自己来就行。”
  在江湖中行走,于刀尖儿上讨生活,有的,尽是些数之不尽,防不胜防的算计,她哪里过过这种日子。
  北凉王府,堂堂二公子,出去杀人,回来时,不忘给她带吃的。
  出时,靠近这个小男人,她也不过想找個依靠罢了。
  现如今,便是她自己,也不明白,这个小男人,哪里值得自己,竟动了一丝真情。
  精致鼻子,微微抽了抽,见他神色坚决,犹豫了一下,提着小笼包,到了门槛那边,与老黄分着吃。
  回眸一笑,千娇百媚生。
  见徐千秋归来,春水春弄两个丫鬟,前来伺候。
  春水悄悄叹息一声,问道:
  “徐公子,今日便要离开留下城,返回陵州吗?”
  徐千秋点头,开门见山说道:
  “卫叔本意,是想让你们两个,随我回陵州。
  但,大丈夫未曾建功立业,何以成家?”
  转头,见两个丫鬟面面相觑,煞是可爱,徐千秋哈哈笑道:
  “还真信啊?我就是家底薄,养不起你们。
  想着,多跑几趟生意,挣了银子,再把你们风风光光迎去陵州。”
  替徐千秋梳理头发的春弄丫鬟,怯生生道:
  “奴婢跟秋水姐姐,都会女红,会琴棋,不用徐公子养活也没关系啊。”
  秋水心思细腻,成熟许多,对春弄悄悄摇了摇头。
  后者眼眶湿润,如一汪春水,被春风吹皱,起了波纹,情意绵绵。
  却也乖巧地咬住嘴唇,不哭出声。
  世子殿下当然不会真的将这对丫鬟带回北凉。
  即便以兵器监军侄子的身份,也不适合。
  至于真实身份,更为不妥。
  两株柔弱金莲,在这安静环境中,生长才好,若移植到了水流汹涌的江河,只会早早夭折。
  青鸟还在休息,徐千秋并未吵醒她。
  这丫头,日夜奔波,估计已有三五日,不曾合眼了。
  在留下城,最后一顿午餐,竟是椒姜炒螺蛳。
  清明螺,肥似鹅,白玉盘中一堆青。
  鱼龙帮帮众,皆是一群粗鄙汉子,荤菜只认猪牛羊。
  宴席上,每桌都有一只烤全羊,鱼龙帮吃得满嘴油腻。
  今日,刘妮蓉早早发话,不许喝酒。
  在公孙客卿离世后,这位少帮主,刘大小姐,诸多行事,愈发行事,已逐渐有了,可独自挑大梁的趋势。
  鱼龙帮一伙人,对之,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