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段时间她身上发生的一些事情,早在一周前,段菲就知道了。
  “你都不知道,我说你是被抱错的千金大小姐的时候,她们都不信的……根本没人信我,我还专门给王悦华打了个电话通知,她听到后直接给我挂了,之后王悦华还给我发了个短信,大致意思,说我是你的脑残粉,说我疯了。”
  段菲故作叹息地喝了一口饮料,说道。
  “没办法,没人信我,我可是已经仁至义尽地告知了,你都不知道,连陈姗姗都不信我,哎~一个人知道这个秘密,简直……太爽了!”
  段菲像是很长时间没说话,刚解开封印的话匣子,根本不带给蒋初初一丁点儿说话机会的。
  “……要不是你亲生父母找到了我,我也不相信,这也太不真实了吧!还有……你妈妈真的好漂亮,你爸爸真的好帅!”
  段菲还看向了沈纪年,十分认真地说道:“你是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把初初吃的死死的,她从来都不会多看别的男人一眼的,你都不知道她有多喜欢你。
  之后段菲竟然又看向了蒋初初,意味深长地瞄了一眼,靠近她的耳边小声说道:“我知道你们感情深,但你可不能搞出人命了。”
  “要学会利用工具……”
  什么工具,她不懂。
  蒋初初嘴角抽了抽,看向了那边的沈纪年。
  也不知道是段菲说的话有问题,还是火锅有些辣。
  对面吃火锅的沈纪年从脸到脖子红了一片。
  咱就说,段菲说的这两句话,真的没有必要靠在她的耳边小声说。
  她和沈纪年都吃过荼蘼花蕊,听觉都很不错。
  沈纪年肯定听到了。
  心虚吗?
  她还挺想问的。
  这边没心没肺的段菲,又开始了新一轮自顾自的发言。
  “前几天,我还接到了你妈妈打来的电话,说是十月初十,邀请我去你的生日聚会……我真的好期待,听阿姨说,她请了好多咱们班的学生,应该是在京市上学的都请了……”
  ……
  任由段菲说了一大堆,趁着她口渴,蒋初初才打断了她接下来的话。
  “董辉,这个名字你听过吗?”
  段菲喝水的动作顿了顿,激动地说道:“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了,他在我们学校可出名了,计算机系的,他每天跟在学生会主席屁股后面,端茶倒水。大一那么多进入学生会的,可属他最牛了。军训的时候大放异彩,和教官们的关系搞的可好了。”
  “你问他干嘛?”段菲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蒋初初吃了一口沈纪年夹来的虾,再次询问道。
  “他那么出名,那在你们学校,他有女朋友吗?”
  段菲愣了愣,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看了沈纪年一眼,不是很确定地说道:“他也就那样吧,他长得可不怎么样,可,可没有沈纪年模样好看,整个人瘦瘦的,跟个竹竿似的,丑的狠,而且他学习还没有沈纪年好,也就一个优点,会说,会拍马屁,讨人喜欢……”
  段菲一股脑列举了董辉的一大堆缺点,一点儿都不含糊,那小眼睛还时不时看一眼蒋初初,看一眼沈纪年……
  跟遇到了什么天大的难事似的。
  蒋初初噗呲笑了一声。
  指了指沈纪年。
  “你想什么呢?你该不会以为我会喜欢那个董辉吧?我怎么会喜欢他呢?”
  “那就好,那就好,我就说嘛。”段菲拍了拍胸口,长舒了一口气,“你俩要是掰了,我都不相信爱情了,我可是你们的cp粉!”
  蒋初初无奈回了一句:“我谢谢你。”
  “那,那你问董辉干嘛?还问他有没有女朋友?”
  蒋初初喝了一口水,开口解释道:“我在京大见过董辉,他在追一个女生,闹得沸沸扬扬的,听说董辉是c大的,我就好奇想要问问。”
  “你问我就对了,想听八卦我有的是!我可是加入了我们学校的新闻社,可有意思了!”
  “就董辉,他在明面上可是没有女朋友,但是有很多女生都在追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长得也就那样,或许是因为他嘴甜能说吧。”
  “是吗,那他确实厉害。”
  “嗯,嗯!不过他的名声还是挺好的,什么脾气好,对人友善,乐意助人,好多人这样形容他……”
  “不过,我可不认为他是什么好人。”
  “他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他有病。”
  ……
  了解到了一些事情,吃完了饭,他们就分开回到了各自的学校了。
  蒋初初站在常家门口,摸了摸兜。
  她并没有带钥匙。
  正准备敲门。
  别墅的门就被打开了。
  迎面而来的,是披着针织衫的常淑。
  瞧见了她,常淑立马迎了过来,她的眉头轻颦,迅速拉着她的手暖了暖,轻声说道。
  “快进来……外面冷。”
  她似个木偶人一般,任由常淑拉着进入了屋子。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半。
  并没有太晚。
  可常教授和做饭收拾的阿姨都已经睡了。
  客厅只开了一个泛黄的暖灯。
  照在沙发的一角。
  沙发上还有一个毯子,看样子,是常淑在这里坐了很久。
  常淑现在还拉着她,把她的双手都暖和的差不多了才放开。
  让她坐在沙发上,还把毯子盖在了她的身上。
  其实,并不是太冷。
  就是外面有些凉风而已。
  “是在外面吃了吗?”
  “吃饱了吗?”
  “妈妈给你熬了燕窝粥,这就去给你盛……”
  自从她回来,常淑就没有停下来过。
  她去到厨房,几声碗筷勺的响动过后,常淑端着一个碗走出来。
  “一直温着,就等你回来呢。”
  常淑笑着,把小碗搁在了蒋初初面前。
  “我尝了一口,现在温度正好。”
  看着面前的一碗燕窝粥,她一点都不陌生。
  自从她住在了这里。
  她每天都会喝。
  只是因为某次她说了一句好喝。
  常淑就开始每天都会给她熬。
  晚上回来的时候放到她面前。
  听家里的阿姨说,这个要熬三个小时。
  每天喝。
  久了,她也就习惯了。
  也渐渐喜欢上了这种味道。
  常淑现在没有工作,她每天都在校园里陪她。
  她让她想起了,高中那些走读的人,父母每天接送的场景。
  常淑应该比她们更疯狂,她的生活,好像是只剩她了,她这个半路杀出来的亲生女儿。
  常淑每天会给她洗衣服,会等她下课,给她准备日常用品,陪她吃饭……各种她能想到,以及那些她根本想象不到,常淑都会做……
  她现在好像什么都拥有了。
  可常淑,她的生活。
  就像是在赎罪……
  她把自己困住了。
  她……不应该是这样的。
  对她使劲讨好,对她小心翼翼……甚至放弃了她本来潇洒肆意的人生。
  长长的睫毛微颤,蒋初初看着手底下精致的小碗,端起准备直接喝。
  “等等!我忘记拿勺子了。”
  “我这就去拿。”
  说着,常淑就站了起来,急忙朝着厨房走去。
  蒋初初紧了紧手里的碗,抬头怔怔地望着常淑的背影。
  一种莫名的情绪缠绕在她的心口处。
  很紧。
  她张了张嘴,卡在喉咙的话脱口而出。
  “不用。”
  “……妈妈。”
  常淑的身子顿在了原地,像是一个雕塑般,静止不动了很久。
  她僵硬地回头。
  不确定和迟疑写在了脸上。
  “我,妈妈,是不让我拿勺子了吗?”
  她小心翼翼地询问,晶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蒋初初。
  响亮温柔的声音跟被封闭了一样。
  变得断断续续,哽咽不已。
  “是,是叫妈妈吗?”
  “嗯,妈妈。”
  “我可以用碗喝哦。”
  蒋初初举了举碗,冲着常淑微笑着说道。
  常淑则以从来都没有过的速度,冲了过来